一、单选:1、下列活动中不属于经济法实施活动的是?(B)A.技术监督管理局查处劣质产品B.国务院制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C.企业依税法的规定纳税D.法院审理股票发行的案件2、以下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主要构成要素的是?(D)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D.经济法律关系的形式3、某个体工商户承揽某地毯厂的地毯半成品加工业务。他们之间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A)A.地毯半成品B.地毯加工设备C.地毯加工行为D.地毯原料4、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董事会按照合营企业的(C)决定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A.合营企业合同B.合营企业协议C.合营企业章程D.主管机关对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5、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董事会按照合营企业的(C)决定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A.合营企业合同B.合营企业协议C.合营企业章程D.主管机关对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6、《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无形资产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D)。A.20%B.30%C.50%D.70%7、根据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且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B)。A、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B、执行董事C、总经理D、执行监事8、张某、方某、于某分别投资2万元、1万元和4万元设立一合伙企业,某天他们召开合伙会议研究转让企业的办公房,其决议应当经过(A)。A.三人的一致同意B.于某一人的同意即可C.经过张某和于某的同意即可D.经过方某和于某的同意即可9、张某、刘某于2012年2月1日设立一合伙企业,到当年6月3日共亏损5万元,此时陈某加入合伙企业,便企业仍然经营不善,又亏损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陈某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债务数额是多少?(C)A.5万元B.3万元C.8万元D.2万元10、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A)A.法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B.企业内部的管理关系C.婚姻关系D.行政管理关系11、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的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况下,法官应当如何解释该条款的含义?(D)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D.按照有利于投保人的原则进行解释12、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推出后,甲公司也借故终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C)A.欺诈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恶意磋商D.正常的商业竞争13、已经生效的要约在下列情况下并未失效。(B)A.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在要约有效期届满前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C.要约人依法撤销了要约D.受要约人在作出了实质性修改后进行了承诺14、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时,可以行使(D)。A.同时履行抗辩权B.代位权C.后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15、丙欠丁合同货款20万元,应于3月15日前清偿,但因无财产而未清偿,而甲尚欠丙货款30万元,应于3月10日前归还,而丙一直未追要该项货款。在这种情况下,丁可以于3月16日以后行使下列哪一权利以实现自己的债权?(B)A.不安抗辩权B.代位权C.撤销权D.后履行抗辩权1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是下列哪项?(C)A.消费者为生产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发生的法律关系B.各商家为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购销关系C.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发生的法律关系D.消费者为营利而进行的购销活动17、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公司是?(D)A.国有独资公司B.两个以上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C.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18、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以下决议,只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的半数以上通过。(A)A.审查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B.审查批准公司合并、分立方案C.审查批准公司解散方案D.修改公司章程19、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至2003年底,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总额为450万元。公司在2004年的税后利润为300万元,在2005年的税后利润为500万元,按照规定,该公司在2004年和2005年分别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的最低额为?(C)A.30万元和50万元B.30万元和10万元C.30万元和20万元D.15万元和25万元20、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一特殊规定?(A)A.不设股东会B.不设监事会C.监事会和经理只能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任命D.公司重大事项只能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2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为?(D)A.5人以上50人以下B.5人以上C.2人以上50人以下D.2人以上200人以下22、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C)同意。A.1/3B.2/3C.1/2D.1/42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具备下列哪一特征?(D)A.以书面的合伙协议为基础B.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取得法人资格24、合伙财产在清算时,只能在最后得到清偿的是?(D)A.清算费用B.企业所欠职工工资C.企业的债务D.合伙人的出资25、甲公司于3月1日向丙公司发出一份要约,要求丙公司在3月20日前作出答复,该要约于3月6日到达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15作出了答复。甲公司要约的生效时间是?(B)A.3月1日B.3月6日C.3月15日D.3月20日26、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所订立的合同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合同?(B)A.有效合同B.效力待定合同C.可撤销合同D.无效合同27、丙、丁两公司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但对于交货的地点未作约定,根据《合同法》规定,该交货地点首先应当按下列哪一规则确定?(D)A.当事人订立补充协议B.合同中的相关条款C.交易习惯D.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28、债务人依《合同法》规定对合同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灭失的风险及所产生的收益均归谁享有?(A)A.债权人B.债务人C.提存部门D.标的物保管部门29、AB双方订立买卖合同,A为出卖人,B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天内付款。A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B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A可采取的措施是(C)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C.行使不安抗辩权D.行使撤销权30、消费者王某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存在瑕疵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C)A.王某只能向该商品生产者主张赔偿B.王某可以向该商品的销售者主张赔偿C.王某既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D.若销售者有证据表明该瑕疵是在销售过程中其他销售者所致,有权拒绝赔偿二、多选1、在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有?(ABCD)A.国家经济管理机关B.企业自从事生产经营的权利C.股票和债券D.农村承包经营户2、我国《公司法》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下列哪些方式发行股份?(AB)A.平价发行B.溢价发行C.折价发D.无面额发行3、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有哪些?(ACD)A.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而与商家发生的赔偿与被赔偿关系B.务局长与税务干部发生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C.业厂长与企业职工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D.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下列哪些方式出资?(ABCD)A.货币B.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实物C.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D.土地使用权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员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ABD)A.董事长B.总经理C.监事会主席D.执行董事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下各项哪些应受公司章程的约束?(ABD)A.公司的股东B.公司的监事C.公司的全体员工D.公司本身7、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的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的规定?(BD)A.现股市行情低迷,应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便于快速募集资金B.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C.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须经证监会批准,成本太高,应平价发行为宜D.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8、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哪些不能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ABD)A.检察官B.人民警察C.企业退休职工D.法官9、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事项须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议?(ABCD)A.修改合伙协议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D.吸收新的合伙人10、下列哪些类型的合同不适用我国的《合同法》?(ABCD)A.有关婚姻关系的协议B.有关监护关系的协议C.有关收养关系的协议D.行政合同11、我国《公司法》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下列哪种价格发行股份?(AB)A.平价发行B.溢价发行C.折价发行D.无面额发行12、合同的相对性只是一般原则,它存在一些例外,主要包括:(ABC)A.合同的保全制度B.买卖不破租赁C.消费者享有直接向与之无合同关系的生产者请求赔偿的权利D.消费者不能直接向与之无合同关系的生产者请求赔偿的权利13、下列免责条款肯定无效的有:(ABC)A.免除故意人身伤害责任的B.免除过失人身伤害责任的C.免除提供方责任的D.免除财产损害责任的14、承担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有:(ABCD)A.修理、更换、退货B.恢复原状C.折价赔偿D.赔偿损失1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ABD)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消的要约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消,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16、下列情况,债因混同而消灭(BCD)。A.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B.甲法人(债权人)与乙法人(债务人)合并C.丙(非法人组织)被丁(非法人组织)吸收合并D.戊(非法人组织)乙(非法人组织)新设合并1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有以下哪些方面?(BCD)A.消费者为生产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B.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C.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D.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三、简答如何理解合同相对性的例外?答:合同的相对性的例外,即债权效力及于第三人的情形。1.在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中,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使得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2.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以自己的租赁权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突破了合同关系的相对性。3.多式联运分包人与承运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单式联运合同中某一区段的承运人与总的承运人共同向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也都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4、建设工程合同: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缔约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2、相对方受到损失。3、违反先合同义务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向他人发出的,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自己发出了要约,自己也没有承诺的义务。因此,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