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元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利润中心经营协议部门:煤泥烘干事业部时间:2011年1月天元节能环保公司煤泥烘干事业部第1页共6页山东天元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煤泥烘干事业部利润中心经营协议甲方:山东天元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煤泥烘干事业部现任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为壮大公司的综合实力,加速公司发展,根据《201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的规定,本着“构筑平台、放权经营、宏观管控、分享成果”的原则,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1.经营范围1.1.甲方投资建设的煤泥干燥项目的整体设施、生产及经营。1.2.型煤及煤矸石利用营销。1.3.其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与经营。2.经营期限及考核期期限1年;其中2010年考核期限为: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3.考核指标3.1.控制性指标3.1.1.经营指标:详见《生产任务目标书》附后。3.1.2.安全:全年不得出现重伤及死亡事故,轻伤不得超过2人次。3.2.调节性指标3.2.1.资金a.资金使用费率i=10%/月b.资金使用费F=(实际资金占用额-启动资金量)×i×使用周期天元节能环保公司煤泥烘干事业部第2页共6页3.2.2.设施(详见5.8)3.3.监督性指标3.3.1.应收账款:月末应收账款余额<月加权平均销售额,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零。3.3.2.库存材料:月度材料库存金额<月加权平均材料使用金额3.3.3.库存成品:月度成品库存量<月加权平均销售量3.3.4.工资:遵照公司工资标准执行核算工资,工资控制在3000元≥月人均工资≥950元,且个人最低工资≥760元。3.3.5.客户反馈:不得损坏公司形象和声誉;客户投诉全年不得超过3次。3.3.6.质量指标:生产煤泥必须符合合同规定标准。4.考核规定4.1.年度考核:考核年度终止完成以上所有考核目标,实际完成利润超出考核利润部分,扣除企业所得税25%及提取公积金10%后的净利润,甲方和乙方按5:5的比例进行分成,乙方自费个人收入所得税,可由甲方代扣代缴。4.2.月度考核:依照《生产任务目标书》分解的月度指标对乙方考核,月度收入与利润在+5%以内不奖罚,月度收入与利润同步增减+5%以上的,以《奖罚列表》对负责人的绩效工资进行奖罚,如收入与利润不是同步增减,则以两者最低数为准。乙方在经营中连续3个月利润低于预算利润的30%,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生产经营权并终止协议。奖罚列表月度产量月度利润奖罚(绩效工资)±5%±5%±10%±6%±6%±12%±7%±7%±14%±8%±8%±16%±9%±9%±18%±10%±10%±20%±11%±11%±22%±12%±12%±24%±13%±13%±26%天元节能环保公司煤泥烘干事业部第3页共6页±14%±14%±28%±15%±15%±30%4.3.月度材料库存金额全年累计超出考核目标3次,乙方利润分成比例降低5%。4.4.月度成品库存量全年累计超出考核目标3次,乙方利润分成比例降低5%。4.5.月度应收账款余额全年累计超出考核目标3次,乙方利润分成比例降低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每超出考核目标5%,乙方利润分成比例降低5%;年末余额比考核目标每降低5%,乙方利润分成比例增加5%。4.6.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完不成考核目标的,甲方有权暂时不予兑现,待资金回收完成考核目标后再予以兑现。4.7.完不成工资考核目标,乙方利润分成比例降低10%。4.8.发生因非不可抗力导致的重伤及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生产经营权并终止协议。轻伤每超出1人次,乙方的分成比例降低5%,且事故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5.其他规定5.1.乙方要做到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同时要遵守矿及甲方的各项制度。5.2.甲方要为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提供外部关系协调支持,但费用由乙方支付。5.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发新产品新市场。5.5.乙方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必须报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研发,甲方可根据实际研发情况承担相应的研发费用。5.6.乙方必须保证工人工资及各项劳保及福利待遇,非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招聘及辞退员工,保障公司人员安定和团结。需招聘及辞退员工时可报公司批准同意后进行。5.7.乙方必须为所有的员工购买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承担该部分费用。5.8.乙方要做好各种设备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检修,保证设备及设施的完整性及完好性,如有损坏的设备及设施,甲方按设备净值在其兑现中扣除。出现设备天元节能环保公司煤泥烘干事业部第4页共6页设施的损坏事故,乙方应立即向公司报告以便于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并须配合索赔活动。5.9.乙方需增加、更新、改造设备及设施时,应提前2个月将需要增加、更新、改造设备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承担相应的设备支出。5.10.乙方的材料可自行采购,但必须报甲方备案。乙方必须明文制订采购活动管理办法,并报甲方备案。5.11.乙方的财务核算由甲方统一实施,乙方必须保障各项数据和单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乙方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财务制度规定。5.12.积极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不得做出有损甲方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生产经营权并终止协议。注:①息税前利润:是指支付利息和所得税之前的利润;息税前利润=企业的营业利润+企业支付的利息费用+企业支付的所得税。②轻伤及重伤的判定标准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最新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为准。天元节能环保公司煤泥烘干事业部第5页共6页本协议一式三份,公司、财务和乙方各执一份。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会。甲方:山东天元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