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人身机械伤害事故和机械损坏事故,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特制定第一项目部施工现场机械管理制度:1、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编制包括主要施工机械安全防护技术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并报分公司有关部门会签、审批。2、经过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施工中要认真全面执行,不得随意更改。3、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机械出租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机械出租方应接受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双方签定租赁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各自在机械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职责。4、项目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5、大型机械如塔吊等设备安装前,项目部应根据设备出租方提供的数据进行基础的设计与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由有资质的设备安装单位组织安装。6、设备安装单位完成安装工程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建设局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办理移交使用手续。7、中、小型机械由分包单位组织安装后,项目部机管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8、所有机械设备验收资料应由机管员统一管理,并交安全管理部门一份备案。9、项目部应设专职机管员,对现场机械设备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对现场机械设备进行检验,监督使用单位落实机械管理制度定期保养维护,不得带病运转,并对查出隐患及时消项。10、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应按市劳动局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不得违章。11、项目部机管员负责组织落实上级部门和政府检查时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12、施工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应灵敏、齐全、有效。并经常检验其良好程度。1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有各自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机管员负责落实。14、机管员应端正工作作风,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严格管理,认真负责。全体施工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机械安全规定和经理部机械管理制度,遵守纪律,保证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杜绝机械伤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