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分厂电仪管理办法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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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为保证维修分厂的基础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协调部署维修分厂内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一、维修分厂电仪各单位负责人如下:电气维修一组:孙文龙仪表维修一组:张勇电气维修二组:李晓燕仪表维修二组:赵萌萌原料电气维修组:张志飞原料仪表维修组:刘泽二、各单位负责人需积极配合分厂的管理工作:(1)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分厂下发的文件,按照文件上的收文时间,按时将内部文件学习纸反馈到分厂综合管理处,对于事业部下发的文件快速认真的传达、传阅,不得损坏或丢失。(2)针对每周事业部下发的6S现场管理整改单要做到“及时整改、及时反馈”。(3)负责人每日按时做考勤,考勤要实事求是,旷工要及时向分厂综合管理员汇报,请假需先到分厂综合管理员处备案,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交予分厂综合管理员。(4)请假:电气仪表负责人请假三天内由电仪专工负责,即电气:李宏武,仪表:刘鸿兵;三天以上分厂厂长处负责。电仪维修工请假一天内由各小组负责人负责,三天内电气仪表专工负责,三天以上分厂厂长处负责。请假必须有假条,相应负责人签字后交予分厂综合管理员处。(5)每月3日前将上月目标卡自检完成,并制定当月目标卡交分厂综合管理员。(6)每月25日前电仪各维修组将当月工作总结交分厂综合管理员,总结要求内容全面、深刻、不空洞。(7)对于分厂管理技术人员通知的临时性工作,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办理。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工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强化分厂内部管理,节约资金,堵塞漏洞,合理科学的保管、使用工具,根据分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工具包括班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第三条分厂工具要求按范围统一造册登记,建立班组公用工具卡,个人工具卡,由班组材料员进行管理,班组材料员每季度25日向厂长汇报分厂工具完好情况。第四条各班组需指派专人管理本班组公用工具,并建立起完善的工具卡,并定期(每月25日前)向材料员报送工具完好情况。第五条工具器归还时,保管员要当面进行完好检查,不合格者严禁入库,必须由借用人修复或承担修理费用后方可入库。第六条对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的工器具,要及时上报生产管理部作出处理,并且由借用人承担损坏工器具总价值的40%,作为赔偿。第七条外借工器具中价格较高的,要求借用三天内必须归还,不还者,如属本公司其他部门的,按工器具的原价转帐,私人借用,一周内不归还者,按原价赔偿。第八条属于易损的的工器具,如钻头、丝锥、扳手、改锥等,原则上不予外借,只办理转帐手续。第九条使用期限满且不能使用的工器具,由材料员定期上报,经技术部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第十条班组公用工具必须按交接班安排进行交接,确保随用随拿。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材料申报、领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证生产所需物资的及时申报,数量准确,特制定此规定。第二条班组负责人(主修)根据生产所需及时申报备品备件,经过相关技术员审核后,相应主管领导与分厂领导签字后,将计划上报至生产管理部审核后,报物资部备案。第三条班组领用材料单价为5000元以下需由班组负责人(主修)领取,经相关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领取,否则不得领取,除特殊情况外,可由负责人指定的人来领取。当班组领用材料单价为5000元以上时需经分厂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第四条班组材料员每月底对班组消耗的材料费用加以汇总,以明确本月的材料消耗情况并分析原因,核算统计根据各班组消耗统计出班组费用计划完成率,月初汇总至综合管理员处。第五条工程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拟报,由材料员申报,严格控制材料,杜绝造成积压和浪费。第六条对更换下的废旧物资进行修旧利废,再次利用。第七条废旧物资统一交生产管理部管理。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巡回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设备的正确使用,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稳定、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巡检要求第一条分厂电气、仪表检修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同时做好设备现场巡检记录第二条电气、仪表夜班值班人员必需了解值班期间电气、仪表运行情况,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不得隐瞒或延误。第三条定时定点巡检,要主动向工艺操作人员了解电气设备及仪表设备的运行情况。第四条应用“听、摸、闻、查”等手段,搞好状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第五条对于现场投入使用的仪表,当工艺人员提出质疑时,当班人员必须对回路进行检查,并告之相关人员结果。第三章巡检内容第一条电气运行设备:1、设备温升、声音是否正常。2、设备接地是否牢靠,底角螺栓是否松动。3、设备表面无杂物,积尘、水汽淋。4、变压器油位是否正常,密封、套管、母线是否正常。5、电机接线盒、风叶、风罩、电缆是否完好、风道畅通、电流是否正常6、动力、控制盘(柜、箱)内外积尘。7、一、二次回路接线牢固,无发热接触不良现象,布线合理整齐8、架空线路电杆、瓷瓶、横担完好,拉线、绑线精固、弧垂合适。9、空调上下水畅通,皮带完好,冷凝器清洁,通风系统完好、自动恒温系统可靠。10、照明设施完好无缺陷。第二条仪表运行设备1、主控室二次仪表是否显示(指示)正确。2、检查二次表铭牌、二次表标志框是否完好,彩色标识是否清晰、准确、完好。3、检查手操、自动调节等系统是否完好、灵敏、可靠。4、检查联锁报警是否完好、是否处于保护状态。5、现场仪表伴热及防尘、防水、防潮措施是否有效。6、现场仪表的各密封点是否完好,无法处理的及时挂牌,并上报。7、控制室内及现场仪表设备是否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和现场管理规定。第四章其他要求第一条因特殊原因生产负荷波动,工艺设备停车或局部停车时当班人员或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检查电气及仪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面配合好工艺。第二条当班人员或值班人员得知工艺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逐级通知分厂相关人员。第三条分厂相关人员得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相关事宜(正常班期间要求接到通知后在10分钟之内到现场,其它时间要求在30分钟之内到现场)。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值班及交接班制度第一条值班人员接听电话要文明用语,态度和蔼.值班人员现场巡检或作业时必须通知其他班组值班人员,且需两人以上结伴进行。若各班组同事有事时,仪表值班人员可单独作业,但必须在到达现场后与工段主操取得联系沟通,在安排操作人员监护后方可作业。第二条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故障要及时进行处理,不论故障是否具备处理条件,都必须填写作业票,如无法处理,需由工艺人员在工作票上注明原因并签字认可,然后逐级向上汇报。第三条交接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的清,做的明”。第四条交接班人员必须按分厂及班组安排的值班表进行值班,未经班长同意批准,不得随意换班、顶班。第五条交接班时发生异常或事故,交接人员必须在事故处理完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第六条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时,待班组负责人安排好值班人员后接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严禁私自离岗,出现空岗现象。第七条交接前交班人员应将值班区域卫生清扫干净,整理好工器具及其他用品。第八条交班时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代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缺陷,异常情况及工器具使用情况),并填写交接班日志。第九条交接班时间为班前10分钟。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领导替班制度第一条分厂领导请假,必须有相应的请假手续。第二条分厂厂长、副厂长请假,需事业部领导、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分厂厂长助理请假需分厂厂长、事业部领导批准。第三条领导替班1.分厂厂长请假期间由分厂副厂长主持日常工作;2.副厂长请假期间由分厂厂长主持其所属工作;3.厂长助理(主管电气)请假期间须由厂长助理(主管仪表)主持电气工作,厂长助理(主管仪表)请假期间须由厂长助理(主管电气)主持仪表工作,两名厂长助理(主管电气、仪表)不能同事请假;4.厂长助理(主管机械)请假期间由副厂长主持机械维修工作;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逐步提高人员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分厂服务承诺制,规范服务行为,根据分厂实际情况,围绕管理目标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首问责任制”是指各职能组、班组按照部门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各单位或岗位反映的有关事项认真办理,负责到底,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一种责任制度。第三条按照职责划分,接受任务或受理有关业务的组、班组为首问责任单位,负责处理或办理有关业务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也就是说不论是谁自接手任务后必须善始善终,对过程和结果负责。第四条分厂领导和专工、班组负责人对首问责任制负有领导责任。第五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热情主动,坚持原则,文明办事。2、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熟悉业务。3、增强责任,规范服务,方便用户。4、办事彻底,作风扎实、态度和蔼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首问责任人的责任:1、属于自己职责或工作范围,而不认真处理和解决的。2、不属于自己职责或工作范围,没有将当事人引导给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没有认真向当事人解释清楚的。3、接听电话不耐烦,语言不文明,拒绝提供相关部门电话的。4、处理解决问题推诿扯皮有意刁难或故意躲避的。5、各级领导负责对直接下级执行首问责任制的情况随时监督和检查,并进行考核。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事故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设备事故:因设备维护不到位或设备检查巡检不认真,备用设备检查不到位,机械性损坏等原因造成设备报废的直接损失、中间物料损失、不能按期开车等都定性为设备事故。第二条操作事故:泛指因组织不当或个人违章操作规程、不规范行为、错误判断、错误指挥、错误检修,导致设备直接处于事故状态或工艺事故状态,造成设备直接损坏或间接产量损失、中间物料损失、延误正常开车等都定性为操作事故。第二节事故调查处理及管理规定第一条当班人员接到通知后须立即通知本班班组负责人,不得隐瞒。第二条班组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原因排除故障。第三条班组处理事故有困难时必须立即通知电仪负责人。第四条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班组负责起草详细事故经过上报,24小时内专工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并起草事故分析报告,经分厂厂长审批后报公司生产部。事故分析报告上要详细写明事故原因、经过及防范措施,36小时内依据公司事故处罚条例作出事故处理决定,经分厂厂长审批后下发并执行。第三节:事故处罚第一条事故处罚按事业部生产操作事故管理规定处罚;事业部安排,由分厂内部处理的事故,按事故轻重给与20——200元的经济处罚;事业部直接处罚的按以下事业部文件进行处罚第二条如有隐瞒事故不报或有意阻止事故调查和破坏重大事故现场着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规定由生产技术组负责解释。第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值班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值班室管理为大家制造良好工作环境,特制定此管理办法。第二条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轮流负责值班室卫生。具体见6S考核管理办法第三条值班人员每天八点钟以前将值班室卫生打扫干净,准备交班。第四条值班室应保持地面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床上不得堆放被褥。第五条任何个人物品(水杯除外)不得随意在值班室内摆放,其它物品摆放按定制图要求摆放。第六条洗衣机为公用物品,任何人使用后应将洗衣机冲洗干净,并将地面积水拖干后方可离去。第七条值班室检修设备后应将工作台及地面打扫干净方可离开,如需延迟检修的应将被检修设备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第八条以上管理制度列入“6S”考核项。热电事业部维修分厂劳动纪律一、发生以下行为每次考核50元1.上班迟到、早退、窜岗。2.未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及私自顶班,换班。3.交接班不到位,未按时交接或造成漏交4.违章、违纪罚款逾期未交行为。5.在生产岗位上打闹、嬉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6.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7.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生产现场。8.奔跑作业、野蛮作业。9.上下班时从厂房或设备区穿行。10.携带瓶装水进入电石出炉、冷却厂房。11.水分配器内洗拖布和抹布。12.无故不参加事业部、分厂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13.生产中不检查阀门状态就进行操作。14.用水冲洗带电设备或用湿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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