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绿洲集团住宅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修订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签订日期:2012年月日第-2-页共17页目录1.合同依据2.项目概况3.合作内容4.服务和职责5.费用、付款6.设计进度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8.合同生效、终止、停建、缓建9.违约责任10.一般条款附件一:《主要设计人员名单》附件二:《阶段性图纸要求》附件三:《施工图设计任务书》附件四:宗地地形图(电子文件)第3页共17页1.合同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相关建设工程审批文件。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2.2项目地点:2.3项目定位:2.4工程规模2.5.1占地面积:m²2.5.2容积率:≤2.5.3绿化率:≥%2.5.4建筑高度(极限):≤米2.5.5建筑密度:≤%2.5.6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备注:决算面积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测绘建筑面积为准。3.合作内容3.1设计范围3.1.1总图施工图设计;3.1.2单体工程:结构、建筑、设备(包含给排水、采暖、消防、电器照明、防雷接地、通风空调、智能化方案设计等)、项目施工图;3.1.3整体设计:建筑节能设计、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日照分析复核、报建文体设计、项目内交通道路方案设计、消防系统设计及消防设计的审核(要求:报建以延吉市消防主管部门及其认可3的消防安装企业报审的图纸为准)、室内装修、外装修的初步设计、室内交通设计(指地下室或架空层的车位、行车线、指示线等)。3.1.4区内外线施工图:管网综合图、雨水外线、污排外线、给水外线、采暖外线、消防外线施工图设计。(据项目实况确定)3.2设计工作内容3.2.1规划及单体方案设计阶段:3.2.1.1帮甲方收集与规划及单体设计有关的地方性规章、制度条例(包括设计要求及各种报批、审图手续等)。3.2.1.2及时派相关人员参与本项目规划及单体方案设计关键控制节点会议及过程审核工作(可通过电子邮件、集中会议等方式传递过程设计成果及审核意见)。提供建筑、结构、设备、总图等专业的技术支持,为甲方选择最终可实施方案提供参考意见。负责对方案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生活习惯进行审核,对日照时间、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复核,并提供复核结果报告。3.2.1.3提供报建技术支持,根据方案设计单位提供的方案图,配合整理报建文件,并配合规划设计方案文件报送工作。3.2.1.4配合甲方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设计报审、报建。包括向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做必要的技术方面的解释工作。第4页共17页3.2.1.5与甲方及方案设计方共同讨论项目的可行发展形式及技术研究。3.2.2初步设计阶段:3.2.2.1初步设计开始前与甲方共同制订适用于本项目的材料做法等与设计有关的统一标准(由乙方主导编制,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按此标准在后续设计中采用。3.2.2.2在收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方案设计批准文件或甲方书面确认意见后,乙方须及时与建筑初步设计单位配合进行结构、给排水、暖通及电气等专业初步设计工作。乙方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加强对“日照间距、退让红线距离、消防要求符合性、停车位”等设计进行审核,严格把关。3.2.2.3若全部或部分工程需进行初步设计审批,则全部初步设计成果以乙方名义进行申报。即使由前期单体方案负责的建筑专业初步设计成果,乙方也须负责审核、出图并报批。3.2.2.4乙方须完成此阶段的报建图设计及报送工作,包括在设计过程中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预审的审批图。3.2.2.5要求本阶段提供的图纸如下:全套(各专业)初步设计图纸8套(其中装订3套),电子文件1套。3.2.3施工图设计阶段:3.2.3.1在收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甲方书面确认意见后,乙方须及时进行施工图设计。3.2.3.2乙方应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施工图设计,其中:3.2.3.2.1完成建筑施工图设计。3.2.3.2.1.1建筑设计。3.2.3.2.1.2室内设计(根据甲方提供的交屋标准及要求,完成地上、地下室等所有建筑的初装修设计)。3.2.3.2.1.3立面设计(包括所有建筑的外立面分色图及外立面装修详图设计)。3.2.3.2.2完成结构施工图设计。3.2.3.2.3完成设备施工图设计(含强弱电、给排水、通风空调;市政管网系统接驳的设计工作)。3.2.3.2.4总图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平整图、总图定位、竖向、管线综合图等,在总图中须明确小区内各管线与市政管线的关系)。3.2.3.2.5区内管网施工图设计(含管网综合、雨排、污排、给水、采暖、消防)。3.2.3.2.6设计意图交底及答疑。3.2.3.2.7室内公共空间的管线综合图。3.2.3.2.8完成节能设计及测算,并提交计算书。3.2.3.2.9户内的电气定位图。3.2.3.2.10某些特殊专业由甲方委托其它单位设计或由相关专业公司设计时,乙方要协助甲方作方案审核并协调合理布局,并承担相应的水电专业及结构施工图接驳的设计工作。如:3.2.3.2.10.1小区建筑夜景灯光设计配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机电管线等)。3.2.3.2.10.2小区背景音乐系统布置的配合设计(建筑、机电管线第5页共17页等)。3.2.3.2.10.3电梯设计。3.2.3.2.10.4雨水再利用设计。3.2.3.2.10.5太阳能设计。3.2.3.2.10.6钢结构设计。3.2.3.2.10.7其他。3.2.3.2.11配合甲方委托的景观设计单位完成环境景观设计和施工图制作。包括:3.2.3.2.11.1对景观设计方案的构思予以协调和建议。3.2.3.2.11.2对景观设计施工图中各种构筑物、设备、管线提供各相关专业技术参数与图纸。3.2.3.2.11.3根据景观设计的需要,对该项目相关设计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3.2.3.2.11.4为景观设计配置的水、电、结构接驳的设计工作。3.2.3.2.12配合并满足“智能化工程”部分的配管要求,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体现。(智能化工程本身的设计责任由智能化设计公司公司承担,其它专业配合责任由乙方承担)。3.2.3.2.13本项目部分工程可能做精装修,若有精装修内容,则精装修方案及施工图(仅为建筑部分)设计另行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完成,但该精装修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内容须在本次委托的总体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统一出图(装修工程本身的设计责任由装修设计公司公司承担,其它专业配合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根据甲方委托的装饰设计单位的需要,提供设计配合与修改,包括建筑、结构、设备、管线等。3.2.3.2.14若甲方提供的智能化工程及精装修工程的方案、施工图(对于精装修工程仅为建筑部分)时间晚于单体施工图出图时间,则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装修图进行审核:1)确定可行性,并以乙方名义出补充施工图。2)若因此而引起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图纸需进行调整,则乙方需进行相关设计变更。2、施工图出图后,如因装饰设计发生的重大设计修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实施。3.2.3.2.15要求本阶段提供的图纸如下:3.2.3.2.15.1正式施工图出图前初步审核用图3套(白图或蓝图均可),电子文件光盘1套。3.2.3.2.15.2正式施工蓝图10套(其中装订3套),与施工图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1套。3.2.3.2.16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3.2.3.3各专业施工图设计详细要求见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书》。3.2.4施工配合阶段:3.2.4.1审核室内装修公司设计的室内装修施工图与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设计内容间的协调性、可行性。3.2.4.2审核园林等其它专业承包商的施工图与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设计内容间的协调性、可行性。第6页共17页3.2.4.3按甲方要求参加设计协调会议,协调各专业承包商的设计交接面上的细部设计。3.2.4.4参加甲方安排的工地会议及定期工地检查。3.2.4.5解答与设计相关的疑问。3.2.4.6完成设计变更并监督设计变更的实施。3.2.4.7按甲方的变更流程,审核承包商的施工联系单。3.2.4.8协助甲方审核建材样品及工程质量。3.2.5竣工配合阶段:3.2.5.1配合工程竣工验收。3.2.5.2工程竣工后二年内,如甲方需要,乙方有责任对已完成的设计工作进行必要的解释、答疑等善后服务工作。3.3设计质量3.3.1设计规范标准——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行业的设计规范、标准及准则为依据;相应效力解释为:3.3.1.1国家设计规范和准则。3.3.1.2行业规程和条例。3.3.1.3地方规范、规章和细则。3.3.1.4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特定标准。3.3.1.5乙方制定的内部规范、标准和章程;但须事先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认可。3.3.2设计深度除满足当前建设部编制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外,施工图设计文件还需达到下述要求:3.3.2.1单体施工图设计文件要完整:除住宅、公建户内二次装修设计外,其它包括诸如幕墙、门窗、钢玻雨棚、栏杆及公共部位装修等全部设计内容均要随整体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步完成。(对于公共部位装修设计,若甲方定位于只做普通装修,则由乙方按甲方确定的标准及上述要求完成设计;若甲方定位于需另行委托进行精细化装修设计,则对乙方的工作要求同“3.2.3.2.13”及“3.2.3.2.14”条款。)3.3.2.2各专业相关内容(包括工艺做法、尺寸定位等)均须有唯一、明确的标注。3.3.2.3建筑图中各种分隔墙要有准确定位,且为保证主要功能空间的完整性,在设计中要考虑合理偏置(包括结构、水、电等专业均要统一协调)。3.3.2.4各种设备、设施(包括电气开关、插座等)及其土建预留条件均须有准确的平面和标高定位,不可只“示意”。3.3.2.5户型详图(或可根据实际情况另出设备合成图)须为包含建筑(包括家具布置)、给排水、暖通、电气等相关专业设计内容的综合合成图。3.3.2.6厨、卫详图需为(除结构专业外的)各专业合成五视剖面图。3.3.2.7设计图纸的细部做法要做到准确、完整并施工可行;每张图纸内容必须独立完整、标准详尽,能不借助其他图纸说明的内容必须全部在本图上表达出来。可以采用标准图集中的内容,但不得简单“引用”,须将所采用的图集内容以“节点”做法的形式在本施工图中完整绘制出。3.3.2.8施工总图应标注建筑四角坐标点、标高;建筑出入口标高、道路的标高、坡度、坡向、平曲线要素;临街店铺应详细推敲每个店铺与道路之间的关系。3.3.2.9建筑与结构专业中共有的节点做法及其编号要有协调对应关系。第7页共17页4.服务和职责4.1乙方的基本服务乙方作为设计单位,提供基本服务,包括:4.1.1作为该项目规划方案、建筑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顾问,乙方与方案设计单位、售楼处设计单位、景观设计单位、室内装修设计单位、泛光照明设计单位等设计单位紧密合作,根据国内及当地各种规划、建筑、消防等规范、规定予以指导。对于其它设计单位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件,乙方应对方案提出意见并对可实施性进行复核和相应的结构、水、电等专业进行配合。乙方须在三日内对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所有设计变更文件向其它设计单位、甲方提交复核意见,如其它设计单位对该复核意见有异议,乙方有责任及时积极与之进行协商,如仍不能达成共识,可要求甲方对乙方与其它设计单位进行协调工作,并由甲方明确最终意见。设计成果的最终认可权在甲方。4.1.2作为报建设计单位,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报建工作。(涉及其它设计单位设计内容的,由相关设计单位提供有关设计文件。)4.1.3作为施工图制作的总协调者,乙方将提供本合同第3条所有服务内容。4.1.4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的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无条件修改或补充。4.1.5乙方在向甲方提供设计变更图(或变更单)时,须同时提供与文本文件内容及格式均相同的电子文件。4.2乙方的额外服务4.2.1额外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