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发展报告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P2P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分析部2014年11月报告内容一.P2P行业发展二.P2P平台类型三.P2P平台模式四.P2P行业与风投五.P2P专题5.1平台“去担保化”?5.2平台是否该“兜底”?5.3股票配资?5.4O2O新模式?5.5供应链金融?六.P2P跑路潮七.P2P监管八.P2P发展阶段、现状、趋势九.报告综述一、P2P行业发展由数据可知,P2P行业这两年经历了迅猛发展,截止到目前,行业总成交量达到2400亿,运营平台数量更是达到1550家。疯狂增长的背后也暗藏各种行业乱象,跑路潮频现,问题平台数量累计增至256家。1.1基本指标发展趋势图一、P2P行业发展参与网贷的人数也呈现出指数增长趋势,当期投资人数达到110万,当期借款人数达到46万人。随着参与人数的增多,行业在快速增长中也越来越趋于理性,2014年开始,综合利率开始下行,平均借款期限也开始合理增加,这些现象对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是一种必然。1.1基本指标发展趋势图二、P2P平台类型随着P2P行业火热发展,引得风投、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银行等纷纷涉足,拥有强大的背景为平台信用背书,能显著增强投资人信心,促进平台快速成长,更进一步推动整个行业发展。但P2P毕竟起源于“民间”,高风险高收益的民营系P2P平台依旧是整个行业主角。同时不容忽视的是,风投系平台的借款人数已超越民营系。6%2%4%17%71%各类型平台成交量占比分布银行系国资系上市公司系风投系民营系01020304050银行系国资系上市公司系风投系民营系当月借款人数(万人)2.460.020.064.533.5当月投资人数(万人)1.360.630.4916.2645.82各类型平台投资与借款人数二、P2P平台类型由上两图可知,银行系与国资系平台的利率较低,民营系平台利率最高,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向来成正比。银行系与风投系的借款期限较长,而且远高于民营系。显而易见,各类型平台的特点与其背景平台是紧密相关的,各类型平台“拼爹”的同时不可避免地继承了“爹”的基因。三、P2P平台模式三、P2P平台模式三、P2P平台模式三、P2P平台模式三、P2P平台模式四、P2P平台与风投4.12014年获风投的P2P平台四、P2P平台与风投4.2风投投P2P平台的特点成熟合规的大平台模式较独特的平台低息平台更受青睐五、P2P专题5.1平台“去担保化”?•第三方担保公司只能为P2P平台提供该公司资本金10倍规模的担保;•担保费用很高(2%~5%左右),间接提高了融资成本;•不少担保公司存在资本金抽逃现象,甚至是空壳公司,一旦风险暴露,担保公司也无力偿还。为什么要“去担保化”?•今年6月,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宣布,逐步取消陆金所的担保。(由于陆金所规模快速扩张,为其担保的平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将触碰担保额度为注册资本金10倍的杠杆红线。)•“担保模式”的创始者红岭创投也取消了担保公司,改用风险备付金的形式,并交由银行存管。“去担保化”势在必行?•风险备付金•与保险业合作“去担保化”后如何保障投资人利益?五、P2P专题5.2平台是否该“兜底”?该“兜底”尽管银监会已经明确了P2P的中介属性,但在目前征信体系不完善、投资人风险教育不充分的现状下,P2P公司虽然是中介平台却也肩负着帮助投资人把控风险,极端情况下帮助投资人处理债权债务纠纷的重任。不该“兜底”根据此前银监会所公布的P2P四条红线,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网贷平台只能承担信息中介的作用,而不承担信用中介的作用。平台垫付资金,实际上给投资人透露的信息就是平台在做信用中介,与银监会的规定相违背。在通过P2P平台居间成立的借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仍然是借款人与贷款人,P2P不为投资人兜底是合法的。由于P2P在中国的发展衍生出了各种模式,并不单纯的只是信息中介平台,所以平台是否该“兜底”并不能适用同一个答案。随着整个行业的发展,纯信息平台上的交易量持续扩大,信息平台很难有“兜底”的实力。非纯信息平台因为其模式的不同,会采取各种方式尽量分散自身风险,分散不掉的风险就只能自己“兜底”。五、P2P专题5.3股票配资?业务模式通过在线申请,借款人用少量的自有资金做本金,向平台理财人借入本金几倍以上(按照一定的配资比例)的资金,这些资金全部注入平台指定的账户中。然后,借款人作为投资的操盘手,操作这笔资金,但不能提现。当这些资金亏掉借款人本金之时,也就是借款人自己的资金减去利息全部亏掉了之后,平台就将这个账户平仓,平台将剩余的本金和利息返还给理财出资人。操作风险首先,证券和期货的账户都是严格托管的,P2P平台的资金在自己的账户里,没有任何的监管,风险隐患很大,会面临随时被挪用的风险,也就增加了非法集资的可能。其次,目前强行平仓纠纷比较多,需要券商配合,难以真正落实。政策风险股票配资本身处于法律灰色地带。2011年,证监会公布了《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明确禁止了期货配资。而股市的融资融券主体是证券公司,其他公司都不能经营,这意味着配资业务属于违规行为。五、P2P新话题5.4O2O新模式?•优势:平台可以节约成本,不用自己打造线下业务团队,小贷公司业务范围也不再局限于一个地方,发展速度都会加快。•劣势:此模式下小贷处于放款的核心环节,不仅要负责客户开发,贷前调查,贷后管理,还要承担担保责任。P2P借贷平台如果缺乏核心技术,小贷、担保公司完全可以去自建平台。且担保实质上放大了小贷公司的贷款杠杆,一旦发生大面积违约,小贷和P2P借贷平台都会面临很大风险。担保小贷模式(有利网)•优势:除了一部分净值标以外,其余项目都来自线下团队,即红岭创投的分公司;风险可以自己把控。•劣势:没有引入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项目出现问题后平台会先行垫付;很考验平台的风控能力;线下发展团队人工成本较高,而且还要求平台有一个较好的内部管理体系,不然容易出现腐败。分公司模式(红岭创投)•优势:以一个核心企业为枢纽围绕其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产生企业经营贷款,使得平台可以通过核心企业的直接数据支持筛选出符合平台风险偏好的客户,也可以有效降低网贷平台获取优质借款人的成本。•劣势:可复制性差;存在系统性风险;商圈贷借款人集中在某一个领域,其风险集中度也相对较高,对于平台的商圈选择能力和风控水平的要求也比较高。商圈模式(积木盒子)•优势:加盟模式一般的业务都有细分类。P2P公司对这类市场有风控能力,成本稍低一些,风险也能自己控制。•劣势:加盟商一般都是个人或很小的机构,不是正规的小贷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没有从业经验,风险把控可能会有一定的问题。同时一些平台的加盟商为了追求利润,可能会对项目把控不严,导致P2P平台坏账增加。加盟模式(翼龙贷)五、P2P新话题5.5供应链金融?网贷+供应链金融模式:供应链金融:以某核心企业为中心,通过具体考察其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及偿还能力,为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第一种模式:拥有完整供应链企业资源的传统电商自建P2P,为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如京东、阿里巴巴等;第二种模式:P2P平台通过合作、收购的方式对借贷的资源进行整合,为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和个人服务,如网信▪第一P2P、工商贷、甬商贷和积木盒子等。网贷+供应链金融优势:1.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的融资期限较短且不确定,金额大小不一,特别适合P2P平台提供灵活中小金额贷款的特点。2.核心企业为融资对象提供担保或详情准确的历史经营数据,更便于风险评估,同时也更有利于平台风险控制,获得优质的借款人。3.电商自建P2P和“电商+P2P”,可以通过电商的流量获取更多的理财资金,降低客户资源获取成本。4.通过对电商依托商品交易和数据流积累形成的大数据库加以充分的信用分析,可以开展纯线上的互联网数据征信。六、P2P跑路潮据网贷之家数据统计,目前累计问题平台数已达256家,近两个月更是平均每天都有跑路平台出现,10月份跑路平台38家,本月还未至月底,已跑路30家平台,年底的跑路潮已然到来,接下来会否愈演愈烈?截止目前跑路平台的运营时长均在6个月以下,更多的是运营3个月内就出现跑路的情况。目前跑路平台都是民营系平台,广东、浙江问题平台最多。问题平台跑路的原因无非有两种,一种是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中断,和对市场的定位不准确,从而导致“被跑路”;另一种则是从起初就抱着诈骗的心态,在监管不明朗的情况下钻孔子。六、P2P跑路潮大多数P2P平台都是2013年6月以后成立的,很多平台的团队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的能力,金融行业的风险爆发有一定的滞后性。业内人士认为,目前P2P平台“跑路”的根本原因在于“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贷款在年底由于企业经营困难而回收不力,造成逾期或坏账,从而导致跑路现象。伴随网贷贷款余额的急剧上升,年底网贷行业将迎来兑付高峰。前20家平台在未来60日累计待还金额超过90亿元,占其累计待还金额的30.66%。另外,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3%,创2009年第一季度以来新低,经济下行压力仍比较大,中小企业利润率较难覆盖高额的融资成本,企业偿债压力加大,违约风险提升。首先,平台应该认识到,P2P网贷行业只是新的、市场化的金融业态,在市场化的环境下,金融业不可能出现少数独大的局面,平台应夯实自身基础,而不是盲目扩张,金融应该具备稳健性和一定的保守性,扩张期应在经济周期的上行阶段而不是下行阶段;其次,P2P平台应通过各种手段,提高自身的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通过降息获得寻找相对优质资产的能力。七、P2P监管从2007年国内第一家P2P平台诞生至今,P2P行业一直处于“裸奔”状态,“三无”的标签一贴七年,“无准入门槛、无行业准则、无监管机构”备受各界诟病。伴随着“跑路”“诈骗”问题频发,媒体对P2P的频繁报道,行业监管的呼声空前高涨,有关P2P监管政策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传闻不断,却一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可以想象的是,一旦监管政策和细则落地,平台准入门槛将会提高,届时P2P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洗牌。尽管早早就有了P2P行业的“四条红线”(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P2P监管仍面临极大的困难。一、P2P行业正是民间借贷这个影子金融体系无法妥善监管的结果,监管太死让影子金融回归地下,监管太松出现大规模投资者动荡。二、P2P行业本身的运行特点,金融风险很难缓慢释放,易集中爆发,数量庞大的P2P行业让银监会不可能按照监管银行的标准去一家一家严防死守。松管易出问题、严管又人手不足。三、基于P2P行业的各种创新。互联网介入后迅速产生各种创新,当金融创新打破银行、基金、保险的藩篱时,原本设计是分头监管的监管部门当然会出现力不从心左右为难的尴尬局面。八、P2P发展阶段、现状、趋势2007年,P2P投资理财模式作为海外舶来品正式登陆中国,短短的七年间,P2P平台蓬勃发展,无论是平台数量,投资人数量以及每月交易额都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纵观P2P投资理财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纯线上为主的成长期(2007年-2011年)第二阶段: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发展期(2011年-2013年)第三阶段:市场细分专业化的成熟期(2013年—至今)三有:有供给、有需求、有中间服务商三无:无准入门槛、无行业准则、无监管机构三积聚:资金积聚、人才积聚、风险积聚六、一、行业洗牌加剧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二、强化政府和行业监管是必然趋势三、农村和三四线城市P2P市场潜力巨大四、布局供应链金融与保理公司合作是趋势五、去担保化是P2P网贷发展的必然趋势六、P2P网贷平台与第三方支付结合是出路七、行业细分化产品精细化专业化八、投资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将放在突出位置九、P2P网贷平台征信数据化十、移动端取代电脑端投资便捷化移动化十一、P2P网贷平台与其他机构合作联盟化十二、全产业链平台向纯交易平台转变九、报告综述P2P无疑是这两年最热的词汇之一,但互联网金融这个新兴行业还处于发展初期,面临着各种机遇和挑战,监管政策又迟迟未出,整个行业发展前景虽然

1 / 24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