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区别会议纪要是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实录性文书。会议记录属于事务文书;而会议纪要属于法定公文,它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里面明确规定的文种。会议记录一般是客观详细地将会议的全过程记录下来,包括每个与会者的讨论发言都应详细忠实地记录,发言人是怎么说的.就怎么记录。而会议纪要则是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事项、决议、发言要点等经过整理概括后,将其具有重要意义的内容传达给受文者;与传达事项贯彻精神没有关系的内容等就没有必要在会议纪要中记载。因此可以说“会议记录”是一种“过程记录”,而“会议纪要”是一种“精神传达”。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记录一般是有会必录,纪要则主要记述重要会议情况。一般地说,凡属正式会议都要作记录,但并不一定都要写成纪要。因为记录作为机关内部资料,主要是为了存档备考,作为进一步分析研究问题和检查总结工作的依据。而会议纪要作为外发公文,则直接用于上报下达。因此,只有当会议需要向上级汇报或向下级传达精神时,才有必要将记录整理成纪要。因此,制作好会议记录是写好会议纪要的基础。如果没有详细地将会议的所有情况全面记录下来,要总结概括出会议的主要精神、主要事项就是不可能或很困难的,也就很难把会议纪要搞好。如何做会议记录?首先要注意标题的写法。标题一般由“会议名称+记录”构成,如“××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200×年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记录”。然后依次将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等内容一一写清。正文部分按会议的进行过程如实记录清楚。记录讲话和发言,最好忠实于会议主持人及参加人的原话,以保证其正确性和准确性。会议纪要则是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后,将其主要的内容有条有理地概括出来。会议纪要的写作形式有两种:一种是非常规工作性的具有专题性和公布性的、较大型的纪要,如研讨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等的会议纪要就属于这一种;一种是常规工作性的会议纪要,如一个机关、一个单位的工作性会议,包括党委会、首长办公会等。标题的写法:两种会议纪要在标题的写法上基本相同,一般有两种写法:一种是会议名称加文种名称,如“××市长办公会纪要”;一种是事由加文种名称,如“教育改革贯彻实施工作会议纪要”。还有一种正副标题式的写法,如“狠抓教育改革,增强办学效益,提高教学质量——××市高教改革工作会议纪要”。这种标题,其正题是概括会议内容和主题意义,副题是一般会议纪要的写法。这种标题一般是较大型的公布性的会议纪要使用。常规工作性会议纪要:在前言部分要依次写明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会议议题等内容,然后将会议所议事项逐条列出。专题性、公布性会议纪要只在正文前言中高度概括地说明会议目的主题、指导思想、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和会议基本情况、基本精神。主体部分则需要将会议内容及其意义用概括性的语言进行阐述,包括会议召开的主要情况,与会人员的讨论情况,会议的一致观点和决议等。写作时要注意条理清楚,详略得当,点面材料的结合等,要突出纪要的重点。学术会、讨论会等会议纪要,为全面地将学术讨论的情况概括出来,还可将具有代表性的主要发言人的发言分别精要地概括出来,全面地反映各种代表性观点。结尾一般为归纳会议意义或提出对未来的想法展望等。要真正写好这两种文书,必须仔细分辨它们的写作特点,认识它们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