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校区职工住房置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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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重庆三峡学院沙龙校区教职工住房置换办法(征求意见第三稿)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沙龙校区实行土地置换,沙龙校区内教职工住房将进行搬迁安置。为了切实做好沙龙校区教职工住房置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置换方式在沙龙校区土地范围内建设教职工安置房,按原住房面积1:1还套内面积,相差面积进行补偿的原则实施。注:原住房面积指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安置房的建设区域在应用技术学院靠近教师新村位置。二、置换对象在沙龙校区内拥有福利购房(非全证)的教职工。三、置换办法根据原住房面积对应置换为A、B、C、D、E五种面积规格的安置房,对应情况见附表“沙龙校区教职工住房置换情况一览表”。四、补偿规定1、原住房面积<置换面积的,由教职工补差给学校,补差金额由面积差价和楼层差价构成。①面积差价学校给予市场价6~8折的优惠,市场价的6折不得低于建设成本,若低于建设成本则按建设成本进行计2算。市场价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时的市场价格为准(此价格待核实当时当地市场价格后,另行通知)。注:此处“市场价”是指套内面积的市场价,以下同。②面积差≦5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六折计算,5平方米<面积差≦1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七折计算,10平方米<面积差部分按市场价八折计算;③楼层差价(只计面积差部分)参照百安校区经济适用房标准,从底层算起,7元/层/平方米。补差金额计算公式为:(小于5平方米面积差部分×市场价60%+5~10平方米面积差部分×市场价70%+大于10平方米以上面积差部分×市场价80%)+面积差×(居住层-最低层)×7元/层/平方米2、原住房面积>置换面积的。由学校补差给教职工,价格参照市场价(此价格待核实当时当地市场价格后,另行通知);也可以参照第七条,用以抵冲百安校区所申购经济适用房面积。3、装修补助:由学校按原住房面积28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4、搬迁补贴:对搬家运输、有线电视和电话移机等迁移费用学校按1000元/户予以补贴。5、水、电、气由学校统一免费迁移到入户口。五、选房办法31、安置房分配按A、B、C、D、E分类选房。2、同类房选房顺序采用分批计分的方式决定。原住房面积大的批次靠前,原住房同面积的按计分方式决定顺序。分类及分批情况见附表“沙龙校区教职工住房置换情况一览表”。3、计分方法:以房产证户主打分,除校龄从成为三峡学院或原万县师专、教育学院、经干校员工之日起算外,其它按《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经济适用房申购分配办法》中“四、(三)计分方法”执行。计分数据截止时间:①东院教工12栋以1996年6月30日为准;②东院教工14栋以1998年6月30日为准;③东院教工13栋以1999年6月30日为准;④其余的以1999年12月31日为准。4、同批次同分的排序按《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经济适用房申购分配办法》中“四、(二)、3”执行。说明:不采用《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经济适用房申购分配办法》中的“在职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按比例分别选房”的规则及批次划分办法。六、调剂处理若因楼房设计所限制,造成某类房源不足,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调剂。七、抵冲经适房面积4因考虑控制房屋投资,愿意将原住房面积抵冲百安校区所申购经济适用房面积的,按1:1.8的比例计算抵冲面积,经第62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具体处理办法为:将原住房面积换算为3000元/平方米来抵冲经适房房款。注:因为沙龙校区置换还房为26层高层,所以“1:1.8比例抵冲”是以高层均价格为基准来换算。学校制定的经适房高层均价为1664元/平方米(1580+12×7=1664元/平方米),将原住房面积换算为抵冲经适房房款单价为3000元/平方米(1664×1.8=2995.2元/平方米,按3000元/平方米计)。八、登记程序(一)登记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重庆三峡学院沙龙校区教职工住房置换登记表》,填写好后附原住房房产证复印件,于X年X月X日前(另行通知)交相关单位审核汇总,在职人员交工会,离退休人员交离退休处;工会、离退休处于X年X月X日(另行通知)前将汇总表(纸质及电子文档)统一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咨询电话:58102241、58108096)。(二)符合条件者的汇总表相关信息由人事处、组织部核对,国有资产管理处统计核算分数,分批次按分数排序,并将结果面向全校公示。(三)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计算面积补差及装修补助金5额,将结果面向全校公示。(四)按公布审定后的名单及排序组织选房(选房时间另行通知)。九、缴款方式安置房主体工程完成后,交纳面积补差与装修补助、搬迁补贴费用抵冲后的金额(缴款时间另行通知)。十、有关规定(一)登记人选房后,不能调换户型,其房屋产权证严格按照原户主姓名及选定户型办理。(二)办理房屋产权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由购房人自行承担。十一、组织领导在教职工住房置换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强调学校土地置换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正确理解学校制定的置换方案,切实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住房置换工作的顺利实施。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职工住房置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附:1、沙龙校区教职工住房置换情况一览表2、重庆三峡学院沙龙校区教职工住房置换登记表6教职工住房置换工作领导小组二O一一年十二月7沙龙校区教职工住房置换情况一览表户型类别安置房套内面积(m2)规划套数原住房楼栋名原住房面积(m2)原住房套数预计面积差(m2)预计面积差(m2)/栋批次A12025教工13栋(1)143.998-23.99-191.92一教工13栋(1)120.5216-0.52-8.32二小计24-200.24B10550教工14栋(1)103.02481.97794.896一小计4894.896C907591.743-1.74-5.22一教工12栋(1)83.34486.66319.68二西院教工4栋(2)80.3199.6987.21三小计60382.902D8050西院教工6栋(2)76.01203.9979.8一教工老宿舍(3)74.8225.1810.36二教工6栋(1)71.82258.18204.5三教工9栋(1)67.24212.7625.52四小计49320.18E60100教工老宿舍(3)58.0721.933.86一教工11栋(1)57.31372.6999.53二教工8栋(1)56.4033.6010.8三教工9栋(1)54.90215.10107.1四教工老宿舍(3)53.7716.236.23五教工8栋(1)52.4017.607.6六教工9栋(1)52.0287.9863.84七西院教工7栋(2)51.08158.92133.8八西院教工7栋(2)48.65311.3534.05九西院教工7栋(2)46.98613.0278.12十教工9栋(1)46.50113.5013.5十一小计98558.43合计3002791156.168注:1、安置房面积为规划套内面积,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2、原住房面积为初步调查面积,最终以原购房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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