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罗东献审核:胡蕊批准:颜静刚生效日期:2010年8月1日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ZJ/JT—RZ—012第A版第0次修改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第1页共6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建立良好有序的工作秩序,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员工。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三条责任部门一、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员工的考勤。根据考勤结果,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核算员工工资和奖惩处理。三、员工年度的考勤统计资料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存档备查。第四条考勤方法一、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登记制度。二、全体员工均要求本人考勤,严禁代打考勤或登记,违者将给予200元/次的处罚。三、员工因私迟到/早退都应如实进行考勤,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公迟到/早退也要考勤,提交考勤说明注明事由,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照因私迟到/早退处理。四、上班时间外出,须报告直接主管说明外出事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在部门员工的考勤监督管理。五、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记录表》(参见附件),出差完成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五条出勤一、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工作时间为:8:30-17:00,内含半小时用餐时间;二、高级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时制(后勤保障员工指驾驶员、食堂、保洁员工)。第六条缺勤编制:罗东献审核:胡蕊批准:颜静刚生效日期:2010年8月1日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ZJ/JT—RZ—012第A版第0次修改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第2页共6页一、迟到:晚于上班时间到岗;早退:早于下班时间离岗。二、旷工:指员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及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以虚假理由请假不到岗;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逾期不到岗;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权限领导批准而不到岗位,提交辞职报告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而不到岗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三、缺勤处罚(一)迟到或早退1次,罚款10元,月累计时间满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从第5次开始每次迟到或早退视同旷工1天。(二)员工上班或下班未打卡,又未在3天内提交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裁签字确认的未打卡说明的,视为旷工0.5天。(三)上、下班均未打卡或中途无故离岗,又未在3天内提交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裁签字确认的未打卡说明的,视为旷工1天。(四)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连续旷工达到3天或年度累计旷工达到7天,作辞退处理,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七条假期类别一、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休假。二、事假需亲自处理的私人事务,原则上不超过3天,员工经权限领导批准后,可以申请无薪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三、病假(一)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正常上班必须事先请假,病假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二)病假必须在24小时内向直属上级电话请病假。待病假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将病历原件、病假证明原件和挂号费凭证原件,以及权限领导审核签字的病假请假单交人力资源部;违者按旷工处理。(三)病假期间在家治疗的每月必须提供医院治疗证明病假单,医疗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注:以上所指的医院证明指地区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四)病假期间薪资按《薪酬管理制度》核算。编制:罗东献审核:胡蕊批准:颜静刚生效日期:2010年8月1日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ZJ/JT—RZ—012第A版第0次修改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第3页共6页四、婚假(一)员工结婚,给予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增加婚假1周(含双休日或节假日);婚假应连续使用,限于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未休者不发补贴或加班费。(二)婚假申请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并须出示结婚证书,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休假。(三)婚假期间薪资按《薪酬管理制度》核算。五、产假(一)女性职工计划内生育产假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另增15天。(二)缴纳城保女员工计划内生育产假期间停发薪资,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由城镇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缴纳综保女员工计划内生育产假期间的待遇按《薪酬管理制度》中员工相应薪级的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标准发放,绩效奖金停发。(三)产假应于预产期前1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一次休毕。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予丧假3天。丧假期间薪资按《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核算。七、年休假按《员工福利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第八条请假流程一、除国家法定假日外,其它假期均需办理请假手续,在OA上走请假流程,按照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二、除因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自行办理请假手续外,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在事后办理书面补假手续,经权限领导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三、年度请假日数累积,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为止,中途到岗者,按比例递减。四、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它员工代理,确定请假期间的职务代理人,在请假单上注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离岗休假。编制:罗东献审核:胡蕊批准:颜静刚生效日期:2010年8月1日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ZJ/JT—RZ—012第A版第0次修改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第4页共6页五、请假审批程序权限请假天数员工类别初审审批复核/备案总裁级1-3天(含)_______总裁人力资源部大于3天_______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监级1-3天(含)_______分管副总裁人力资源部大于3天_______总裁人力资源部部长级1-3天(含)_______分管副总裁人力资源部大于3天_______总裁人力资源部主管级1-3天(含)直属上级部长人力资源部大于3天部长分管副总裁人力资源部员工级1-3天(含)主管部长人力资源部大于3天部长分管副总裁人力资源部第九条加班管理一、公司依法要求全体员工在法定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内容,以保证员工正常的休息休假。二、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加班的员工,由员工本人在加班时点前提交加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批准同意,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员工本人方可加班。三、员工在双休日、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娱乐、研讨、学习、会议等活动一律不计加班。四、经批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员工加班时数(非法定节假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在当月或次月调休完毕。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薪酬管理制度》发放加班工资。五、经批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员工加班时数及调休时数在当月月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计算,计算后交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裁签字确认,并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有净加班的员工在次月调休完毕。六、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加班负管理责任,人力资源部、行政部为监督部门,如发现部门或员工在加班、调休等方面弄虚作假,对部门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加班费用,编制:罗东献审核:胡蕊批准:颜静刚生效日期:2010年8月1日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ZJ/JT—RZ—012第A版第0次修改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第5页共6页对员工按旷工或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七、员工因公出差,正常工作时间外的时间不算加班,遇双休日或节假日也不按加班计算。第十条其它一、各类假期的最小使用单位为0.5天(2小时以上)。二、员工离职时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手续期间不得请假,原则上1天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的需由分管副总裁同意,经批准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将按旷工处理。三、高级管理人员指部长级、总监级、总裁级员工。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鉴于其工作职责的性质,公司不支付除工资以外的加班费。第三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生效后,凡既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其它制度中的条款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参见其他制度的相应条款。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附件:1《出差记录表》编制:罗东献审核:胡蕊批准:颜静刚生效日期:2010年8月1日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号:ZJ/JT—RZ—012第A版第0次修改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第6页共6页附件1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差记录表日期:年月日姓名所属部门及职位出差开始时间预计终止时间出差地点出差工作任务任务完成情况备注分管副总:部门负责人审核:人事备案:注:本表一式两份,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