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吕梁市2013―2014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和任务落实,市局决定对各县(市、区)2013年度-2014上半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目的了解各县(市、区)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绩效考核落实情况,项目资金落实、管理、使用情况,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落实。二、考核依据本次考核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化医改有关政策要求,考核依据主要包括:(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3〕19号)。(二)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卫〔2011〕75号)。(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11年版)》。(四)财政部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2-(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六)《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6号)。三、考核对象本次考核以县为单位,包括各级参与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卫生、财政行政部门,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其它承担项目的有关机构。四、考核方式每县抽查两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抽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听取县(市、区)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合并汇报,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深入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收集、查阅和核实项目管理制度、考核填报表、会计凭证、健康档案和其它项目工作记录,现场查看项目活动开展场所,实地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五、考核内容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考核实行百分制:组织管理20分,资金管理15分,项目执行55分,项目效果10分。具体考核指标附后。-3-(一)组织管理。包括项目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绩效考核、信息化建设等。(二)资金管理。包括项目资金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进度、资金支出、财务管理等。(三)项目执行。包括各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的数量和质量。(四)项目效果。包括健康档案应用效果,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效果。六、考核组织安排(一)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公布考核结果。(二)市卫生局、财政局组织有关医卫专家、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对各县(市、区)进行现场考核。(三)现场考核工作拟于5月中下旬开展,6月底前完成,7月完成考核报告,公布考核结果。七、考核质量控制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经专家反复研究讨论,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审核。对现场考核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统一考核方法和标准。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按照考核程序和评分标准,对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核查,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项目开展情况、实际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递交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情况要与当地进行沟通反馈,考核结果要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市卫生局、财政局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组织人员开展-4-现场督导和巡视,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真实、客观。八、考核结果应用考核将以县为单位进行排队,市卫生局、财政局将向全市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不仅要与各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还要与各县(市、区)2013年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挂钩。-5-附件2:吕梁市2013―2014上半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对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1.组织管理(20分)1.1制度建设(3分)1.1.1方案制定(2分)制定或转发本地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规范和资金管理制度等。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指导本地区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有关文件资料。满分2分。①实施方案包括了10类服务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得1分;②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支出范围:得1分;1.1.2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1分)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开展项目组织管理各项工作。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工作记录等资料。满分1分。①有文件或通知明确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0.5分;②有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开展工作的记录资料(包括制定管理办法,会议、培训、督导考核等档案资料):得0.5分。-6-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1.组织管理(20分)1.2日常管理(6分)1.2.1人员培训(2分)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培训通知、培训记录或资料。满分2分。有培训通知:1分;有培训记录或培训教材等资料:1分;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材料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接受培训情况不能印证的,本项得0分。1.2.2数据审核管理(2分)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医改进展监测的要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制度,按时收集和审核项目进展数据。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国家医改进展监测有关数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的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医改进展监测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任务完成情况。满分2分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医改进展监测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与抽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数据的误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高血压规范管理人数、糖尿病规范管理人数。有一项数据的误差大于等于5%:扣0.4分;扣完为止。1.组织管理(20分)1.2日常管理(6分)1.2.3协作机制(2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能明确,分工明确。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人员培训等。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县(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提供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指导、督导检查记录,包括业务指导记录、督导反馈或报告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接受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的记录,包括业务指导记录、反馈通知、督导反馈或通报等。满分2分。县级:对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考核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有督导指导报告,或督导指导反馈或记录:得2分。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督导检查记录不能互相印证的,本条得0分。-7-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1.3绩效考核(9分)1.3.1考核方案(3分)制定或转发本地区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本地区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等文件资料。满分3分。①绩效考核方案内容完整,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各项服务内容:得0.5分;②明确绩效考核实施机构、考核时间或考核周期:得0.5分;③绩效考核指标完整包括组织管理、资金到位和开支核实、各类服务开展情况、满意度,且有考核标准及要求:得1分;④明确考核结果应用方式,并与资金分配挂钩:得1分。1.组织管理(20分)1.3绩效考核(9分)1.3.2考核实施(3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落实本地区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本地区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绩效考核有关资料、考核结果、考核报告。满分3分。县级: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面绩效考核。①已经完成各项服务的考核,并且有体现各项服务考核过程、结果的工具表或考核记录:得1分;②有绩效考核结果,包括辖区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得分或考核排名:得1分;③提供辖区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后2013年各项服务执行进展数据:得1分。每少考核一项服务内容(包括不能提供该项服务的考核记录)扣1分,扣完3分为止。-8-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1.组织管理(20分)1.3绩效考核(9分)1.3.3考核结果应用(3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应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本地区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的有关文件和财务凭证。满分3分。县级:①对所辖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度考核结果,有结果应用有关文件(如通报、公示等):得1分;②有根据考核结果分配资金的有关财务凭证(包括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分配文件、银行拨款单等):得2分;1.4信息化建设(2分)1.4.1信息系统建设(2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进行规划、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录入和调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满分2分。县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的、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并实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电子健康档案、随访服务信息录入:得2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excel表等工具自行建立档案库的,不认为是建立并应用了信息系统。-9-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2.资金管理(15分)2.1预算安排(2分)2.1.1人均补助经费落实情况(2分)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县各级落实项目资金是否达到2013年人均补助经费30元的标准。人均补助经费=各级落实资金总额/服务人口或预算安排人口。查看县级2013年项目预算资金指标文件(或部门预算批复)。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如果将项目资金安排用于与直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关用途,则应在落实资金总额中扣除。满分2分。足额:2分;不足额:0分。2.2预算执行进度(6分)2.2.1预拨资金拨付及时性(2分)自市级下达2013年度项目预拨资金起,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账的周期。县级分批下达预拨资金,依据市级或地方第一批预拨资金的拨付和到账时间。查看县级2013年度资金分配文件或指标文件。满分2分。①2012年12月31日(含)以前,市级财政将中央预拨的2013年度项目资金拆分预拨到各县(市,区):1分;②2013年6月30日(含)以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账:1分;两个条件均不符合:0分。2.2.2资金到位率(4分)按序时进度,核实截至2014年3月31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2013度项目实际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到位率=县级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资金到位总额/2013年该县项目预算资金总额×100%注:资金到位率的计算公式中,分子分母均应扣除不合理分配资金总额及考核不合格扣除资金总额。县(市、区)2013年度项目资金分配文件(如为市级直接拨付至基层机构,则查看市级资金分配文件)和银行拨款单。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将资金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明细情况。满分4分。2013年6月30日(含)以前,资金到位率达到50%,2分;2014年3月31日(含)以前,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资金到位率达到100%,2分。-10-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