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教程马哲第一章质量互变规律2011-04-1208:48教育论坛【大中小】【我要纠错】1。事物的质、量、度及适度原则(1)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事物的质是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属性是一物和他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2)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及其构成成分在空间排列组合上的可量化的规定性。量和事物是不可分离的,但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增减不影响事物的存在。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3)质和量的统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度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的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2。量变和质变及其辩证关系(1)量变和质变的涵义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渐进过程的中断。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2)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而且可以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③量变和质变互相渗透。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3。量变和质变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①是否承认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重要标志。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是“激变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则是庸俗进化论。②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这一原理是我们党的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统一、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相统一的哲学依据;它是我们分析社会发展形式的基本理论工具,对于我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它是指导我们从事一切实践活动的重要思想原则。◇编辑推荐考研政治教程马哲第一章否定之否定规律2011-04-1208:52教育论坛【大中小】【我要纠错】1。事物的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肯定是事物中保持其存在的因素,否定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因素。肯定和否定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处于量变状态,当否定方面上升到主导地位时,促使事物发生质变,转化为他事物。2。辩证的否定观原理(1)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辩证的否定不是外力作用的结果,而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引起的自我否定。例如,麦粒的辩证否定,是萌芽、生长。如果磨面,食用就不是辩证的否定。(2)否定是发展的环节。发展是通过否定实现的。辩证的否定是旧质向新质的飞跃,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3)否定又是联系的环节。辩证的否定不是新旧事物的一刀两断,而是要继承和保留旧事物中的积极合理的因素。(4)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扬弃是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辩证的否定既是因素,又是环节,也是阶段,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容。辩证的否定,首先是事物内部的一个辩证因素,即与肯定因素对立统一的因素;其次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过程中的一个辩证环节,即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再次还是事物发展全过程中的一个辩证阶段,它使第二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有可能发生。3。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三段式”辩证的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有规律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是与事物根本矛盾的潜在——展开——解决的发展进程相对应的。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4。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意义(1)辩证的否定观启示我们要对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和方法。要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避免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对待传统文化,要批判继承。对待外来文化,要有选择地吸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大胆吸取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同时对其腐朽的东西给予坚决的批判。(2)否定之否定规律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启示我们在实践活动中,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直线性和绝对化。考研政治教程马哲第一章唯物辩证法2011-04-1208:53教育论坛【大中小】【我要纠错】三、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一)唯物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1。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含义唯物辩证法包括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包括自然界、社会以及人的实践活动的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的认识和思维活动的辩证法,是以概念、判断、推理和理论体系等形式表现出来的思维发展的辩证法,也称概念辩证法。2。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的关系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内容和本质上是同一的,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表现形式上又是不同的。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的形式,主观辩证法则采取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人的思维所特有的。3。实践活动是二者统一的基础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辩证统一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人的实践活动的辩证法既包含和体现客观事物(主要是自然界)的辩证法,又内化和升华为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既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辩证法,又表现出实践辩证法的水平。考研政治教程马哲第一章科学认识方法2011-04-1208:54教育论坛【大中小】【我要纠错】(二)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认识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和范畴都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中矛盾分析法居于核心的地位,是根本的认识方法。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包括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等都体现着矛盾分析法,而且具有自身独特的内容,揭示着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不同侧面,同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1。原因与结果(1)原因和结果的含义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或现象间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哲学范畴。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原因起作用而引起的现象。事物或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关系。因果联系是一种包括时间顺序性在内的由某一现象必然引起另一现象的本质联系。(2)原因和结果的辩证关系原因结果相互作用。在无限发展的因果链条中,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互为因果。事物的因果联系往往不是单线的,而是双程的。反馈就是结果对原因的反作用。反馈原理,就是根据因果相互作用的辩证法,实现事物自动控制或自动调节的原理。(3)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①客观性。因果联系为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就是坚持唯物主义决定论原则。②普遍性。世界上任何事物、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③多样性。因果关系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等多种表现类型。(4)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揭示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科学认识的重要内容。把握因果联系是实践活动的重要前提。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2。必然性与偶然性(1)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含义和区别①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②必然性和偶然性产生的原因不同。必然性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所决定,偶然性则由事物的非根本的矛盾和外部条件所决定。二者地位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偶然性则处于从属地位。二者作用不同。必然性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前途和方向,偶然性则对发展过程起着促进和延缓作用,使发展带有这样或那样的特点和偏差。(2)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①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规律和规律的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规律是隐藏在事物内部的必然性,它要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因此要从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中去发现和理解事物的规律性。②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③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④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由于范围广大、过程无限)。(3)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①理论意义——割裂必然性和偶然性的三种形而上学a。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性,否认偶然性。它表面上抬高必然性,实际上把必然性降低为偶然性,往往导致宿命论。b。唯心主义非决定论,把一切看成是纯粹偶然的,根本否认必然性,它既会导致唯意志论,也会导致宿命论。c。既承认必然性,也承认偶然性,但认为有些事情纯粹必然,有些事情纯粹偶然。它似乎既不同意机械决定论,又不同意非决定论,实际上兼有这两者的片面性。这种观点主张只有必然性才是科研的对象,“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而科学的任务正是要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②实践意义——重视规律、把握机遇坚持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统一的原理,一方面,重视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不忽视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要善于利用各种偶然性去推进工作,敏锐地发现机遇、抓住机遇,实现发展。3。可能性与现实性(1)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含义①现实是指当下的一切事物、现象的实际存在。现实是可能的实现,是各种客观实在的事物和现象的总和。现实性同必然性具有内在的联系。现实之所以成为现实又转化为不现实,是由它内部的深刻必然性、规律性所决定的。②可能性是和现实性相对立的范畴,它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可能性相对于现实性而言,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当某种事物或现象还没有成为现实之前,就只是可能性。(2)把握可能性的复杂情况①区分可能和不可能。认为一事物有可能出现,就是指它在不同程度上具备了客观的根据和条件,否则,就是不可能。不可能是指一事物的出现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客观的根据和条件,因而它是永远不能实现的东西,如时光倒流、发明永动机等,都具有不可能性。②区分现实的可能和非现实的可能(抽象的可能)。现实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有充分的根据,因而在目前就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缺乏充分根据,因而在当前条件下不能实现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因在目前无法实现,看起来好似不可能,故称抽象的可能性。但抽象的可能毕竟是一种可能,因而区别于不可能。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条件的成熟,抽象的可能性就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性。③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对于现实的可能性,还须作进一步的分析。在事物的发展中,往往存在着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矛盾双方斗争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两种可能的趋势互争其实现的过程。在矛盾双方的斗争过程中,既有新的一方战胜旧的一方,从而使事物向前发展的可能,也有旧的一方暂时战胜新的一方,从而使事物停滞、倒退的可能。这两种可能性都是现实的而不是抽象的,都有依据不同的条件、运动的态势而向现实转化的可能性。④把握可能的量的方面,即或然率。这是精确地规定行动目标和实施步骤的重要条件。(3)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这一原理对于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①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统一的,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余地。②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对立,又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必要。③我们要立足现实,全面把握可能性的复杂性,经过主观努力,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4。现象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