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制度一、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在于警醒、预防、要坚持正面教育,严格执行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有关方针政策。二、对“法轮功”以外的其他邪教人员也要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三、警示教育活动要与辖区居民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等活动结合起来。四、要精心组织、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宣传资料和手段。五、辖区要有专人负责,适合悬挂、张贴画的。利用宣传工具在辖区大力宣传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六、严格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尊重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严防引发宗教事端。防范和处置邪教教育转化工作制度一、建立预警防范机制,把邪教组织抑杀在萌芽状态。1、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进行早期预警防范,把邪教组织抑杀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减小邪教对社会的危害。2、要通过党员、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向和活动情况,一旦发现有人参加邪教组织和活动,要及时发动周围党员群众及其家庭成员做好思想工作,并把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反馈。3、当发现职工参于邪教活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通过预警防范机制,形成点面结合,内外结合的预防工作机制和强大的反邪教工作合力。二、建立宣传教育机制,提高人们反邪教的政治敏感性和自觉性。1、要经常对党员进行“三观”教育,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突出理论性、科学性。①抓好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要健全党员组织生活,使共产党员永葆青春,为党的事业奋斗的心永不退休,思想改造永不放松,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②发挥党员的影响力和带头作用。要发挥党员在职工中的影响力和带头作用,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清除污染,净化环境。带领和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成为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抵制邪教势力的战斗堡垒。2、要加强科学文化宣传教育,坚定科学信仰,揭批“法轮功”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严重危害和本质。①要旗帜鲜明地用“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宣传教育群众,揭露“法轮功”伪科学的真面目。教育人民群众,形成人人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舆论氛围。②发挥人才优势,建立科普队伍。要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坚定人们对科学的信仰。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法轮功邪教,通过宣传教育,从认识上和科学上提高广大职工对邪教“法轮功”的识别力和免疫力,自觉抵制邪教的侵蚀。三、建立科普宣传教育机制,培养人们健康的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1、要加强质疑性思维意识的培养,不随大流,遇事多问几个为什么;2、要加强求源性思维意识的培养,对邪教歪理认真进行科学分析;3、要培养现实的人生态度,坚定对科学信仰的意识。4、要培养人们的防范意识,遇到特殊和不明的事要及时向单位反映;5、要培养人们团结奋斗的集体意识,不搞宗派和小团体。四、建立文化活动管理机制,使居民具有充实的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精神文化活动的管理,加强党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和文化设施,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根据我厂的特点,开展多种有益的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和体育活动,让“法轮功”失去市场,失去“借以滋生的土壤”。1、要抓宣传,提高认识能力,加大文化建设力度。2、要抓载体,提高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清除污染。开展丰富多采的精神文化活动,让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占领企业阵地。①是举办绘画、书法展,组织舞会和卡拉0K。②是结合节假日组织不同形式的有益活动。如春节歌舞会、歌唱会、国庆形势报告会等。③是举办科学知识讲座,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④是结合各种纪念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文艺会演。3、抓健身,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增强体质。①要发挥单位的资源优势,为职工提供便利的健身场所。结合单位特点,建立室内外健身场所,为美化生活环境、丰富健身活动。③根据单位特点,组织有趣的体育竞赛活动,如乒乓球赛等。④开发智力,组织棋牌类的比赛,如象棋、扑克比赛等。4、抓转化,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一方平安。要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去,确保一方平安。对“法轮功”练习者,要贯彻党和政府团结、教育、挽救的政策。要综合协调、综合管理,要做到严肃、认真、耐心、细致、深入持久。对个别参加“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正面宣传教育和做好思想工作相结合,通过正面宣传教育,组织他们学习文件,晓以是非危害外,以耐心细致、春风化雨式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同“法轮功”在思想和行动上划清界限,并重归社会,走向新生。四、完善重点人管控制度的基本思路管控重点人制度是经过十多年来反邪教斗争考验的重要实践成果,是预防邪教违法犯罪的有力武器,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一管控制度,其基本思路是:加快制度设计,明确管控责任,建立高素质队伍,精细管控手段,提高管控效能,充分发挥对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作用。当前要做好六项具体工作:一是明确重点人管控的工作性质。明确管控重点人的工作性质是完善管控制度,发挥其作用的前提。管控重点人应定义为:政府对特定的邪教人员实施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多项综合手段,以预防邪教人员违法犯罪的社会管理活动,其性质是:具有政治思想性、行政管理性、公共权利性、预防矫正性等四个方面性质。只有理解它的政治思想性,才能认识到管控重点人体现着政权问题,主要运用思想教育的方法;只有理解它的行政管理性,才能认识管控重点人是政府的责任,责任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其它基层组织;只有理解它的公共权利性,才能认识管控重点人是国家行使社会管理权的一种形式,必须依法取得,需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只有理解它的预防矫正性,才能认识管控重点人是预防性,并不能阻止一切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作用是有限的。矫正不是万能,对每个人不都是积极有效,仍有一些人要顽固地搞邪教活动。二是完善制度设计。管控重点人具有限制公民人身权利的性质,必须有法律授权。因此,制度设计是当务之急,特别是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如果人大立法困难大,首先应颁布行政法规,至少是颁布地方性法规,授权地方政府行使这一权利。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管控工作原则、管控主体责任、管控对象(即重点人)、管控措施及各方应负的法律责任。只有完善了制度设计,才能工作有理有法有据,才能使管控工作有力度、限度,不偏不依,做到依法行政,实现法制政府、法制社会。三是明确管控的责任主体。管控重点人是一项严肃的公务活动,不是随便什么组织都可以成为管控主体,应明确公安机关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也可委托村委会、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实施,但主体仍是政府。具体工作人员也必须明确具备一定条件资格,首先必须具有公职人员的资格。同时还应规定管控的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享有的权利,以增强管控人员的责任感。四是明确管控的具体手段。管控重点人,可采取哪些具体手段,在什么条件下使用,都应予以明确,一般应包括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劝阻劝导、阻止犯罪、举报犯罪、追查追踪等等,这些措施必须有明确列举规定和适用条件。五是建立高素质的管控人员队伍。管控重点人需要有人去做,管控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着管控工作的质量,因此,必须建立高素质的管控人员队伍。根据重点人的变动性,可考虑以镇办为单位建立一定数量的相对固定的、专业化的管控人员队伍。这支队伍应以基层政府的公职人员、公安干警为主体,适当聘请心理、法律、宗教工作者参加,建立管控人员库,按重点人危险程度和身心状况,从管控人员库中选取。加强管控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法律法规、心理行为、民族宗教、医学健康等方面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管控人员的工作能力。六是按项目化管理。重点人是经常变化、变动,对重点人管控也不确定的,因此,管控应当按照重点人一人一管、一人一项,实施项目化管理。管控工作的经费应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按项目拨付。项目由政府对重点人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按危害程度确定管控等级、管控措施,安排管控责任人,委托非公务人员承担管控责任的,应与其签定合同,应约定报酬与责任。这种打包按项目管理的做法,是各国通行的政府出资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