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教育委员会章程总则第一条性质:东沙河镇中心中学社区教育委员会,是由东沙河镇中心中学服务区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为促进“教育社会化”和建设和谐社区服务的区域性民间组织,是学校协调服务区内社会群团组织支持学校发展的区域教育机构。第二条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东沙河镇中心中学为中心,以社区为依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学校教育,有效地进行学校与社会的双向服务,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优化社区育人环境,为学校的发展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任务第三条宣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方针和思想,使得尊师爱生、尊师重教、尊重知识的社会风气在社区进一步发扬光大,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环境。第四条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一体化,做好青少年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和假期生活,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为学校提供社会实践活动的便利条件。第五条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抓好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学生违法犯罪。第六条定期听取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检查、督促和协调的作用。第七条宣传和表彰教师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先进事迹,宣传和表彰学生家长中尊师重教、积极资助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和表彰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学生和优秀班集体。组织第八条东沙河镇中心中学社区教育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第九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沙河中心中学,负责联络事宜,处理日常工作。附则第十条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将根据人员的变动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定期换届改选。第十一条本章程由东沙河镇中心中学负责解释,自委员会成立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