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单位制”逐渐解体,人们与社区的联系越来越密切,需要社区提供的服务也越来越多。政府作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主体,其基本职能是从大多数人的共同需求出发,提供一般性产品,但这种没有类别区分的社区服务,无法满足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当前,各地都在探索改变以往社区服务和社会管理自上而下的行政导向或行政命令模式。致公党无锡市委通过调研认为,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是一条值得探索的途径,有利于扭转政府“大包大揽”的局面,促使政府的职能由传统的“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最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型社会管理服务格局。一、社区服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市在社区服务管理中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提升了社区居民满意度。但是,从整体上来说,社区服务管理仍然处在初级阶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社区服务运行方式不合理。社区服务行政化,政府包办的现象较为严重。我市自2008年起实施社区扁平化管理工作机制,在社区成立了社区事务工作站,承接政府下沉到基层的行政事务,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但受现行的工作运行机制、人力资源、财力支撑等方面的影响,社居委与社区事务工作站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其工作重点依然在于承接政府的行政事务,没有精力也没有资源去为居民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导致目前社区承接了许多属于“区”的行政事务,而“社”所蕴含的邻里交往、人际沟通等自治功能还比较弱。2.社区服务资源较为匾乏。一是社区服务硬件提供不足。几年来,通过市、区两级政府的大力投入,全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标准整体水平大幅提高,但仍然存在不平衡现象。以南长区为例,虽然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平均面积已达到716平方米,但是不同社区之间的差异较大,硬件条件比较好的扬名街道9个村改居社区服务用房平均面积已达3000平方米,而以南苑、锡山新村、清扬一、中北等老新村社区和槐古桥、夹城里、清名桥等列入拆迁范围社区为代表的两类社区,按照市级规定要求的500平方米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尚未覆盖到位,服务硬件提供不足的现象较为明显。二是社区服务人员数量较少、专业素质较低。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拥有一支专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我市通过公开招录、出台《无锡市社区事务工作站社会工作者管理规定(试行)》等形式,不断充实、规范社区工作者队伍,但拥有专业技能及基层实务经验的社工依然没有占据社区工作人员的主体地位。从南长区来看,截止2012年10月,全区595名社区工作人员中,仅有188名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了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其中助理社工师173人,社工师15人,占总人数的比重刚过三成。三是社区服务资金不足。从趋势上看,市、区两级政府每年在社区建设上的投入在逐年加大,但对比社区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需求看,资金依然有限。社区经费主要还是用于人员待遇保障,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服务在我市尚处于起步阶段,不足以提供社区服务所需资金缺口,政府始终是社区服务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3.社区服务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低。由于人力资源和财政资源的限制,加上政府行政手段本身的局限性,社区服务往往是同一性的、粗放型的,几乎没有类别和层次的区分,造成社区居民个性化需求无法满足,社区资源又出现诸多浪费的局面。比如就养老服务而言,不同教育程度、不同年龄和不同经济条件的老年人,其所面临的需求都各有不同,从针对城市“三无”特定老年群体的补缺型服务,到所有有需要的老人“人人享有养老服务”的适度普惠型服务,再到针对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独居老人等个性化、专业化、多元化需求的特殊服务,政府以往投入大量资金“一刀切”似的服务,往往起不到应有的服务效果。二、用项目化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建议1.转变观念,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转方式不光是转经济,社会建设方式也需要创新转变。在新的形势下,政府主导社会建设,需要尽可能调动多方积极性,依靠社会力量,积聚民间资本,这既是社会建设坚持群众路线的要求所在,也是政府管理理念和执政方式转变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政府从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转变为“购买者”和“监督者”,真正满足居民需求,惠及服务对象,使公共服务由人治模式下的随机性、零碎性服务向法制模式下的长效机制转型,由行政化单一供给模式向市场化的多元供给模式转型,由业余关照式服务向科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规范式转型。2.创新方式,建立良好的制度激励机制。一是提供较为公平的参与购买服务的政策。当今时代是社会发展趋向多元化、居民需求趋向个性化的时代,再加上政府分配资源的能力有限。这种情况下,政府做不到的事情,民间组织反而容易实现。因此,政府、民间应合理分工,特别是一些能够交由社会组织办的事,就应放手交给社会组织办,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以支持。一方面,由政府来做出长期计划、提供资金扶持,向具有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另一方面,在资金使用上,坚持发挥政府引导的“种子资金”的作用,吸引、整合社会资金。将政府资金作为种子资金,通过公开评审、公平竞争的方式,用于资助围绕弱势群体和基层社区的公益服务项目,以撬动社会资本、激发民间资源,参与社区建设。通过这些措施,从而真正实现“政府支持,专业团体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组织参与、居民百姓受益”。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器建设,加快社区服务项目化进程。采用“政府引导、民办公助、民办民助”的方式,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器建设力度,找准不同社区的功能定位,合理布局,组织专业团队运作,积极探索具有社区本土特色的孵化模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孵化一批社区居民亟需、有发展潜力的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具体的项目。三是确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为保证社区服务项目高效、安全运作,确保政府扶持资金在使用效益上的最大化,以购买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评估服务的方式,完善“第三方项目质量评估机制”,让专业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时监控,就项目进程和执行情况作出科学的评估,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3.营造环境,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社区服务项目化的落脚点必须是在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上,因此,在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时必须营造好两方面的环境。一方面,要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市场经济奉行公平竞争的原则,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实施也应如此。政府应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开展公开、透明和公正的招标活动,确保能够让最优的服务机构竞标成功。政府作为招标者,应对项目的目标、要求、期限、范围、效果等要素都有清楚的界定,并广泛宣传,让社会有更多的机会了解这项工作,吸引最有实力的竞标者参与其中;另一方面,要努力营造居民参与的环境。以往的社区服务主要是由政府或居委会单方主动进行,居民在其中的行动较为消极,居民的满意度往往提高不了。社区服务项目化的需求主体是居民自己,因此,要把居民参与和项目化有效的结合起来,让居民参与到工作的各个阶段,甚至包括成果的评估,促进居民的角色由被动受益到主动参与的转变。社区服务项目化的实效性和延续性得到了保证,政府在社区的服务也实现了从“为民办事”到“助民干事”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