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文脉 2 民国政府经典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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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金陵文脉》------总统府总统府,迄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明朝初年曾是归德侯府和汉王府。清朝为江宁织造署、江南总督署、两江总督署。清朝康熙、乾隆皇帝下江南时均以此为“行宫”。1853年3月太平军占领南京,定都天京,洪秀全在此兴建了规模宏大的太平天国天朝宫殿(天王府)。清军攻破南京后,焚毁宫殿建筑,于同治九年(1870)重建了两江总督署。林则徐、曾国藩、李鸿章、刘坤一、沈葆桢、左宗棠、张之洞、端方等均任过两江总督。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后,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此处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并组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制的国家政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12年4月,临时政府结束,在这里成立了以黄兴为留守的南京留守府;1913年“二次革命”中,又成为讨袁军总司令部,黄兴、何海鸣先后任司令。1913年至1927年,这里先后成为江苏都督府、江苏督军署、江苏将军府、江苏督办公署、副总统府、宣抚使署、五省联军总司令部、直鲁联军联合办事处等机构。军政主官有程德全、张勋、李纯、齐燮元、卢永祥、冯国璋、孙传芳、杨宇霆、张宗昌等人。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不久,即于9月移驻这里办公。1928年10月,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辟国民政府东院(东花园)为行政院办公处,国府西院(西花园)为国民政府参谋本部和主计处。至1937年11月,谭祖庵、蒋介石、林森先后任国民政府主席;谭祖庵、宋子文、蒋介石、陈铭枢(代理)、孙科、汪精卫先后任行政院长;李济深、何应钦、朱培德、蒋介石、程潜先后任总参谋长;陈其采为主计长。1937年12月南京沦陷后,国民政府先后成为日军第16师团部和伪维新政府行政院,以及汪伪政府的立法院、监察院和考试院;国府东院成为伪交通部、铁道部等机构;国府西院成为伪军事参议院。1946年5月,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这里仍为国民政府所在地。东花园成为国民政府社会部、地政部、水利部和侨务委员会;西花园则成为国民政府主计处、军令部,总统府军务局、首都卫戍总司令部。1948年5月20日,蒋介石、李宗仁在行宪国大分别当选总统和副总统后,国民政府改称总统府。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总统府。----------------------------------《金陵文脉》------国民政府行政院国民政府行政院成立于1928年10月25日,是全国最高行政机关。根据1928年10月18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国民政府以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五院组织之。”行政院位居五院之首。历任行政院院长有谭延闿、宋子文、蒋介石(前后任三届)、孙科(前后任二届)、汪精卫、孔祥熙、张群、翁文灏、何应钦、阎锡山等人。行政院设正、副院长各一人,其下设机构迭有变更。据1948年5月19日公布的《行政院组织法》规定:行政院下设有内政、外交、国防、财政、教育、司法行政、农林、工商、交通、社会、水利、地政、卫生、粮食、主计15个部与新闻局,以及资源、蒙藏、侨务三个委员会。1937年抗战爆发之前,行政院一直在长江路292号国民政府东花园(今东箭道19号)办公。抗战期间,迁到重庆。抗战胜利后,迁至中山北路61号(今中山北路254号)原国民政府铁道部旧址办公,原址改作国民政府社会部部址。1949年3月间,行政院院长何应钦因行政院在萨家湾,离长江太近,已在解放军大炮射程之内,于是,将行政院迁到了励志社。东箭道19号行政院旧址,现为南京无线电厂第二设计所。这里的建筑包括大门门楼、办公大楼等建筑,大约建于二三十年代,设计建造者已无从查考。大门门楼坐南朝北,青砖砌筑,清水墙,三开间,每一开间的宽度相同。大门外左右两侧设有岗亭:大门门楼横额上原有行政院院长谭延闿题写的“行政院”三字,现已无存。办公大楼有二幢,与大门门楼在同一条中轴线上,为西式楼房,高二层,混合结构,青砖砌筑,清水墙,坡屋顶,上覆灰色洋瓦。中山北路254号行政院旧址,现为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抗战前,这里是国民政府铁道部所在地。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前,这里曾经一度成为首都卫戍司令长官部,司令长官为唐生智,副司令长官为罗卓英、刘兴,参谋长为余念慈。唐生智就是在这里指挥南京保卫战的。抗战胜利后,铁道部撤消,这里为行政院占用。这里的建筑由办公大楼、院长官邸、职员住宅三部分组成,由建筑师范文照设计,1929年9月10日举行了奠基仪式,1930年5月竣工。占地面积103.6347亩(约7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建筑费用96.938万元。办公大楼为中国传统宫殿式建筑,面朝西北。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面呈长条形。中央办公大楼高三层,两侧附楼高二层,另有一层地下室。重檐房殿顶,琉璃瓦屋面,正脊兽吻俱全。斗拱、梁枋、门楣等处均施以彩绘,建筑面积3604平方米。在办公大楼后面,有数幢造型相同的西式二层楼房,均为职员宿舍。另有红砖建造的花园式西式别墅一座,系孙科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建造。这座楼房建筑面积529平方米,最初是孙科的官邸。1932年后,由担任行政院院长的汪精卫居住。1937年以后,日本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西尾寿造曾在这里居住过。-------------------------------------《金陵文脉》------国民政府考试院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43号的大院里,四季鸟语花香,一幢幢雕梁画栋、飞檐翘角的古典式建筑物错落有致,布局有序。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这里曾是国民政府的考试院。考试院占地面积8277平方米。主体建筑依东西两条中轴线平行排列。西边大门是三开间的牌坊,为当年考试院主要入口处。牌坊承袭中国古代传统,中间大而阔,两边略窄而小,构件表面雕刻着传统的装饰图案,造型稳重大方,尺度宜人。东大门有三个门洞,呈拱券形,重檐歇山顶,上覆绿色琉璃瓦。国民政府时期,中门之上两重檐之间挂有考试院第一任院长戴季陶书写的“考试院”金字直额。当年门口站岗的卫士一律身着黑色制服,手中无枪,腰间也无武装带,只是挂有一把宝剑,文质彬彬的样子,与考试院浓浓的人文气息非常协调。考试院的设立,起源于孙中山“五权分立”的思想。孙中山对考试极为看重,认为这是平等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自1927年国民政府在南京宣告成立后,经两年时间筹备,考试院方才正式成立,这时距孙中山仙逝已三年多了。考试院东部分别有泮池、武庙大殿、宁远楼、华林馆、图书馆书库、宝章阁等。武庙又名“武夫子庙”,为明朝初年所建的十庙之一,清朝时改为江宁府学,咸丰年间毁于战火。同治年间江宁府学迁至朝天宫,在废墟上重建武庙。现存的武庙大殿建立在高大的青石台基之上,重檐歇山顶,砖木结构。民国时期将其内部改建为两层,楼下为考试院大礼堂,楼上为诠叙部办公室。如今,已不复存在的宁远楼,当时是考试院办公大楼。戴季陶的待贤馆就设在其中。汪伪时期,又成了汪精卫的办公楼。宁远楼之北的华林馆,原为考试院图书馆书库,坐东朝西,高三层,平面呈长方形,砖木结构,重檐庑殿顶;而当年考试院的档案馆宝章阁,立面造型简洁,颇有西方现代派建筑风格,但其布局以及细部处理则体现了中国传统建筑的特征。考试院西部最主要的建筑明志楼,现在已不复存在。明志楼建于1933年。这是一幢三层重檐歇山顶仿明清宫殿式的建筑,内有四个考试大厅,前有宽大的平台围以雕花石栏。明志楼后面是当年作为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衡鉴楼和典试、襄试委员会评阅试卷之处的公明堂。国民政府考试院建筑群规划整齐,新老建筑交融并存,一如历史与现实的重叠,是民国时期的优秀建筑,2001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为旧体制选拔人才的公器,考试院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与新时代人才辈出相比,不免又有了几多“往事不再”的幽叹和咀嚼……国民政府考试院目前是南京市政府等机关的的办公地。--------------------------------------《金陵文脉》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位于中山北路101号(原251号),现为江苏省粮食局、省地方志办公室等单位办公地。最高法院是国民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它成立于1928年11月。在行政上,最高法院隶属于国民政府司法院。内设院长和首席检察官各一人,有民事庭、刑事庭、书记厅、会计室、统计室、人事室和设计考核、律师惩戒复审、法规讨论等委员会。最高法院根据三级三审终审制原则,负责受理不服各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一、二审判决而上诉的民事、刑事案件,不服高等法院及分院裁定而抗诉的案件,以及非常上诉案件及复判特种刑事案件和二审裁判的再上诉案件,对全国性重大案件作一审终审判决。历任院长为徐元浩、林翔、居正、焦易堂、李管、夏勤、谢瀛洲。最高法院最初在汉中路附近一所教会学校旧址办公。1932年7月1日,最高法院以房屋陈旧、工作不便为由,向司法院呈请择地兴建办公大楼。于是在中山北路南侧购地28.3865亩(约18923平方米)。同年,最高法院办公大楼由过养默建筑师设计,东南建筑公司施工,1933年5月落成。院门面朝中山北路,门楼高大,中通一个拱形门洞;主楼为三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703.19平方丈,共有276间办公用房,属于西方现代派风格,主楼无论正视还是俯视均呈“山”字墙,寓意执法如山。沿大门两侧原各有一道“山”字墙,与主楼相呼应,可惜在90年代初被拆除,代之以银行、商店、酒家。另外,还有砖木结构的中式楼房和平房以及防空洞等建筑。在大门与主楼之间,设有一座平面呈圆形的喷水塔,塔顶形似蘑菇和雨伞,使人过目难忘。在这里办公的除了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外,还有最高法院检察署(隶属于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与最高法院检察署在抗战期间迁往重庆,抗战胜利后迁回中山北路原址办公。1949年4月结束使命。1950年9月至1967年3月,这里曾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址。1933年4月26日,江苏高等法院借用江宁地方法院第二审判庭,以“危害民国罪”判处陈独秀(1879~1942年)等人有期徒刑13年。陈独秀等人当即表示不服判决,口头声明提出上诉。随后通过律师将上诉书递交给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受理陈独秀等人的上诉案件后,拖延了一年多时间,于1934年6月30日审理终结。7月20日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宣判:撤消原审判决陈独秀等人的褫夺公权部分,将陈独秀等人的有期徒刑13年减轻为8年。之后,陈独秀被关押于老虎桥监狱,直到1937年8月23日才提前释放。抗战胜利后的几年间,最高法院先后终审判决汪伪国民政府立法院副院长缪斌(1902~1946年)、汪伪立法院长(汪精卫死后任汪伪国民政府代主席)陈公博(1892~1946年)、汪伪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兼中央党部组织部部长梅思平(1898~1946年)、汪伪中央宣传部长林柏生(1902~1946年)、汪伪行政院副院长兼外交部部长褚民谊(1884~1946年)、伪维新政府行政院长(后任汪伪国民政府监察院长、立法院长)梁鸿志(1883~1946年)、汪伪南京特别市市长周学昌(1898~1948年)、汪伪考试院长(后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内务总署督办)王揖唐(1877~1948年)等大汉奸死刑。1992年,该旧址被列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7月,又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陵文脉》------国民政府交通部沿着南京中山北路绿荫大道,向江边前行必经当年闻名遐迩的国民政府交通部所在地旧址,1927年5月国民政府交通部成立不久,便考虑到中国航空事业的发展,于1930年8月1日,成立了中国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1931年2月又成立了中央航空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贷“央航”这两家公司,在抗日战争期的运营业务中,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物换星移,如今国民政府交通部的史业,早已不为从头津津乐道。只剩下办公大楼的巍峨壮观,让人惊叹。国民政府交通部大院,占地面积4万多平方米,共有房屋21幢405间,其办公大楼,是上海协隆洋行的,俄国建筑师耶郎于1928年设计,由辛峰记营造厂负责承建的,国民政府交通部的建造于1930年七月开工,早计划10个月内完工,后来由于地基变更,1931年洪水泛滥,以及1932年日本车队制造“一,二八”事变等,各种因素的影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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