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防护知识培训资料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职业病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它有两个概念,一个是广义的职业病,一个是法定职业病,从广义的角度讲凡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都叫做职业病,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却有其特定的范围,即政府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我国于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了《中华人名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重新修订),同时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公布了新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十大类115种,即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5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二、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对人体健康有不良影响的有害因素。它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职业有害因素。三、劳动者在工作中经常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1、生产过程中存在或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⑴化学因素:包括毒物和粉尘。常见的有刺激性气体(如氯、氨、氮氧化物)、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有机溶剂(如苯、甲醇、汽油)、农药等;生产性粉尘中的矽尘、煤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⑵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x射线、γ射线、异常的气象条件(高温、低温、高湿)和异常气压(高气压、低气压)。⑶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医务工作者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原物等。2、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劳动组织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视力紧张;不良体位或不合理工具等。与公司相关的职业危害因素如下第序号危害因素具体因素职业病主要岗位涉及岗位1粉尘二氧化钛尘肺混料、涂覆、煅烧、拉伸操作人员及以上设备维修人员生产及一线管理人员(如生产、设备、安全、环保、仓库管理、检验)2电离辐射XRF、XRD电离辐射疾病XRF、XRD操作人员3化学物质类汞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中毒压汞仪操作人员钒及其化合物钒及其化合物混料、涂覆、煅烧、拉伸及以上设备维修人员、化生产及一线管理人员(如生产、设备、安全、环保、中毒验实操作员仓库管理、检验)二氧化硫二氧化硫中毒脱硝实验操作人员氨氨中毒混料、涂覆、煅烧、拉伸及以上设备维修人员、化验实操作员生产及一线管理人员(如生产、设备、安全、环保、仓库管理、检验)氮氧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中毒脱硝实验操作人员序号危害因素具体因素职业病主要岗位涉及岗位4物理因素高温中暑混料、涂覆、煅烧、拉伸、及以上设备维修人员5职业性耳病噪声噪声聋混料、涂覆、煅烧、拉伸、及以上设备维修人员、生产及一线管理人员(如生产、设备、安全、环保、仓库管理、检验)6特种作业电电工作业维修电工7特种作业交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公司驾驶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周期有害因素名称上岗前检查目标疾病在岗检查目标疾病检查周期离岗检查目标疾病其它粉尘:如二氧化钛活动性肺结核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间质性肺病、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其他尘肺二年至三年一次,四年一次其他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见附件见附件二年见附件汞及其无机化合物慢性口腔炎、慢性肾脏疾病、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各类精神病职业性急性汞中毒、职业性慢性汞中毒一年一次;二年一次职业性慢性汞中毒钒及其无机化合物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间质性肺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职业性急性钒中毒二年氨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哮喘、间质性肺病伴有肺纤维化、支气管扩张职业性急性氨气中毒二年氮氧化物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间质性肺病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二年二氧化硫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间质性肺病急性二氧化硫中毒、化学性眼部灼伤二年高温Ⅱ期高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肾炎、未控制的甲亢、糖尿病、大面积皮肤疤痕职业性中暑一年噪声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Ⅱ期高血压和器质性心脏病、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职业性听力损伤一年职业性听力损伤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有哪些危害?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有不同的特点。1、刺激性气体的危害:常见的刺激性气体有氯气、光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硫酸二甲酯、氯化氢、氨、臭氧等。刺激性气体对机体作用的特点是对皮肤、黏膜有刺激症状。比如眼结膜充血、流泪、流涕、咽干、咳嗽、胸闷等。接触高浓度刺激性气体可引起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像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这时病人出现严重呼吸困难、咯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发绀等,不及时抢救会有生命危险。2、窒息性气体的危害窒息性气体是一类对机体能产生严重危害的有毒气体。它可使机体吸收氧和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导致机体缺氧。窒息性气体可造成人体系统损伤,但对神经系统的损害最为重要。接触浓度窒息气体可造成头痛、头晕、恶心、胸闷、心悸等症状,接触高浓度窒息性气体可引起昏迷休克,甚至可造成电击样死亡。常见的窒息性气体有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氢等。这些化合物进入机体后导致的组织细胞缺氧各不相同。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主要与红细胞的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以致使红细胞失去携氧能力,从而组织细胞得不到足够的氧气。氰化氢进入机体后,氰离子直接作用于细胞色素氧化酶,使其失去传递电子能力,结果导致细胞不能摄取和利用氧,引起细胞内窒息。加完本身对机体无明显的毒害,其造成的组织细胞缺氧,实际是由于吸入气中氧浓度降低所致的缺氧性窒息。硫化氢进入机体后的作用是多方面的。硫化氢与氧化型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三价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酶的活性,导致组织细胞缺氧硫化氢可与谷胱甘肽的巯基结合,使谷胱甘肽失活,家中了组织细胞的缺氧。另外,高浓度硫化氢通过对嗅神经、呼吸道黏膜神经及颈动脉窦和主动脉体的化学感受器的强烈刺激,导致呼吸麻痹,甚至猝死。3、噪声对人体的危害凡是能使人感到厌烦或不需要的声音统称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频率和强度没有规律、听起来使人感到厌烦的声音统称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生产性噪声包括机械性噪声:如冲压、打磨发出的声音;流体动力性噪声:如空气压缩或释放(汽笛)发出的声音和电磁性噪声:如变压器发出的声音。噪声主要引起听力障碍,也就是说噪音可以造成耳聋。此外,噪音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也可产生影响,长期接触噪音可导致多梦、失眠、记忆力下降、心慌、血压不稳等症状,最严重的危害是噪音性耳聋。4、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粉尘指能较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漂浮在车间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粉尘漂浮于空气中,主要通过呼吸道侵入人体。粉尘作为一种异物,随呼吸进入呼吸道,首先引起一系列清除机制的反应,使大部分粉尘排出体外,过量的粉尘则可沉积在肺内引起病理性反应。粉尘对健康的影响是这一系列生理反应和病理反应的过程和结局。粉尘对人体的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对呼吸系统的影响,如长期接触粉尘后会出现咳嗽、咳痰、呼吸困难,重者x光片检查发现有肺组织纤维化。五、在事故现场如何救治中毒患者?首先应立即将患者搬离中毒现场,致空气新鲜场所,保持呼吸道通畅。然后脱去被污染衣物,用清水彻底冲洗被污染皮肤(冬天应用温水)。同时应做好对中毒者保护生命指征(呼吸、心跳)的保护,最后若出现呼吸、循环障碍,应及时进行复苏急救,尽快送医院处理。六、如何预防职业病危害?1.毒物控制:从根本上不直接接触,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的化学物质如甲苯、二甲苯代替苯作稀料、生产过程要密闭化、自动化,严防跑、冒、滴、漏。安装毒物超标自动报警系统,严格控制空气中毒物浓度在安全标准内。加强通风,使毒物尽快排出。进入有毒场所,应佩戴防毒面具、送风面罩等。2.噪声控制:通过控制噪声源,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强噪声设备如用无声液压代替高噪声的锻压、焊接代替铆焊等。控制噪声传播,采用吸声材料装饰在车间的内表面,使噪声强度降低。采用隔音值班室,尽量减少接触时间。加强个体防护,佩带耳塞、耳罩等。3.粉尘控制:主要通过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如采用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避免接触粉尘,用含石英低的石灰石代替石英砂为铸型材料以减轻粉尘危害。采用湿式作业、密闭、抽风、除尘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佩带防尘口罩、防尘安全帽等。4.加强对职工进行防毒、防尘、防噪知识的宣传、培训,使其了解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何种危害因素,有什么危害,如何进行预防等。5.严格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企业由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工作,强化法制监督管理。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做好健康监护,做好职工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妥善处理。七、与公司相适应的职业健康法律依据有哪些?为什么要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与公司相适应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1职业病目录2002-04-182002-4-18安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03-282002-05-01安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3-282002-05-01安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02-03-282002-05-01安全生产部5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03-282005-05-01安全生产部6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1987-11-051988-01-01安全生产部7职业病报告办法1988-08-201989-01-01安全生产部8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2010-4-122010-11-1安全生产部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2007-04-122007-11-01安全生产部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2007-04-122007-11-01安全生产部11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1994-01-261994-01-26安全生产部12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12-031987-12-03安全生产部13高温作业分级2008-10-302009-6-1安全生产部14低温作业分级1993-6-101994-1-1安全生产部15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1999-12-241999-12-24安全生产部1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010-01-222010-08-01安全生产部17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05-251956-05-25安全生产部1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09-142005-12-01安全生产部/质量部19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2002-10-082003-04-01安全生产部/设备部20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002-12-182003-3-1安全生产部2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2003-6-32003-12-1所有部门2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2007-06-182007-12-30安全生产部23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2002-06-222002-06-22安全生产部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2002-05-01安全生产部,人事部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08-282004-12-01安全生产部26高处作业分级2008-10-302009-6-1安全生产部27有毒作业分级1990-04-231991-01-01安全生产部/有关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的依据:1、是法律法规要求:《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2、是通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分析和确定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产生的主要环节,检测其浓度(或强度),评价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效果,提出合理、可行的防护对策,从而作出科学,公正、准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确保建设项目正式投产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