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眼中“中国式治理”的秘诀中国的问题在于精英阶层。中国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存在太多纠葛——国企、政府部门,许多非常适应当前体制的强大社会力量。美国《纽约时报》网站4月30日刊发题为《弗朗西斯·福山谈中国政治进展》的文章,作者为曹起曈。文章称,去年9月,斯坦福大学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的新书《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出版,引发全球关注。书中指出了美国政体的诸多弊端,警示了“政治衰败”的风险。福山在新书中指出,他相信中国的贪腐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过于分散的部门利益所导致的。然而与中国相比,美国的治理模式更强调权力的分散。4月初,福山接受了采访,深入探讨了不同政治制度的发展趋势。福山在最近的两本书(《政治秩序的起源》和《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中明显增加了叙述中国的篇幅。这让人想起福山曾在斯坦福领导过的相关研究计划,旨在对比中美社会治理模式的共同点和差异。在被问是如何萌生对中美进行比较研究的想法的时,福山称,他们对中国政府的实际运作方式还知之甚少。比如许多人主张中国更奉行贤能执政的原则,但他们其实并不完全清楚这一点,因为并没有可靠的实证标准来衡量中国官僚系统在何种程度上是基于贤能和实力选拔人才的,也不知道个人关系或政治上的可靠程度又在其中起了几分作用,后者有时可能比前者对于官员的提拔更为重要。所以需要找出某种方法来了解这个体制。此外,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和级别的政府、不同的部门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应更好地了解这些差异究竟在何处。福山提到法治从未在中国生根发芽,因为历史上中国从未产生(比国家力量)更主要的宗教力量。但也提到政治制度会逐步演化。福山称,从历史角度看,欧洲曾具有基于宗教制度的独立司法分支,这种制度逐步世俗化,成了国家的一部分,却不是行政分支的一部分。所以拥有独立的法官和司法系统等法律制度有很深的历史传统。但这并不意味着法治只有这一种发展方式。比方说,法治对商业也很重要。如果缺乏财产权、仲裁机制、对合同的强制执行及争议解决措施,就无法创建一个现代经济体,所以就为什么中国需要沿着相同的道路发展法治这一问题而言,有诸多实用的原因。但法治的真正缺乏并不在这一层面,而在党的层面,一些党的干部觉得法律是有用的,但自己并不一定要受其制约,如果他们想改变法律以利一己之需,完全可以实现。福山认为,在权力继承和任期限制方面,规则至关重要。在各威权政体中,中国领导层最为卓越的一点在于存在任期限制。中国已经经历了几次每任约10年的领导层交替,同时设有大致上强制性的退休年龄,如此种种。大多数威权政权都没有这些限制。福山在这两本书中提到,中国之所以取得了成功,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其官僚体制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在被问如何看待官僚自主性在中国未来发展中的作用时,福山称,这是个复杂的问题,因为自主性可以是一件好事,也可以是一件坏事,这取决于官僚如何运用自己的自主性。邓小平享有很大的自主性,可以将中国引向市场体制。他可以迅速地采取这项举措,比民主国家的领袖要快得多,因为民主领袖首先必须胜选,取得授权,处理各类法律问题,应对利益群体……恰恰是由于中国当时没有这些限制,才使得整个国家迅速完成了市场化转变。中国的官僚体制涉及许多不同层级的自主性,有制定最终政策的自主性,也有执行政策的自主性,就后者而言,中国做得很不错。各个市、县及下级行政区之间就创新这样的议题展开竞争。基层在某种程度上享有很大自由,可以进行不同的尝试。更高层级也具有重新制定政策的自主性。当前中国政府试图扩大内需,减少对出口的依赖,福山认为威权政府可以比民主政府更迅捷地实现这类目标。但中国的问题在于精英阶层。中国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存在太多纠葛——国企、政府部门,许多非常适应当前体制的强大社会力量。他们经常会对经济增长和政治改革等进步造成阻碍。作者: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