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天啸谈【判决执行难的解决之道】实行【国家先偿制度】的必要【法制专题】判决执行难的解决之道应实行【国家先偿垫付制度】被申请人适用滞纳金制度——章天啸【判决书执行难专题】判决执行难的解决之道应实行【国家先偿垫付制度】,即是实行象【法院收取诉讼费用】一样(银行代收、代发)!【终审或一审或仲裁书生效判决裁定书】一旦下发,先由委托银行【全额支付】胜诉人,【申请人】胜诉费用【即执行标的额】!被申请人【败诉方】则适用【违约滞纳金制度】!……也就是说:法律是国家制定的,行使法律的强制机关是国家机构和国家机器【公检法司】等相关执法和职能部门!【被申请人】一切尽在国家机构和国家机器的掌控之中,国家要想杜绝【司法不公正】的局面,必须采取【有诉必接】的【无条件立案制度】、【限期结案制度】、【办案问责制度】、【判决先偿制度】、【国家先偿垫付制度】、【取信于民制度】、【为民服务制度】、【人民监督制度】、【当事人督办制度】、【结案时效制度】,【办案优胜劣汰制度】……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的所有【相关资料】都掌握在【国家档案库里】,为了建设和谐社会,平等社会,公平社会,必须首先做到【国家诚信】、【政府诚信】、【立法诚信】、【执法诚信】、【先偿诚信】、【时效诚信】、作为家长的【国家政府】只有有效实施【诚信体系】【先偿于民,后偿于法】,才能让我们这个国家真正走向和谐、走向强大、走向富强!……国家【政府】只要真心想【为人民服务】!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