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审计组织与审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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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审计组织与职业规范1、审计组织2、职业规范国家审计机关、人员及规范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及规范社会审计组织、CPA及规范第一节政府审计机关与规范一、政府审计的含义二、设置模式立法型行政型司法型独立型三、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由国务院领导—行政型)1、机构设置:四个等级;两个层次(中央和地方)2、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派出机构如:审计署特派员办事处4、政府审计机关的职责A、审计署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比照)(1)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5)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6)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审计的其他事项。B、其他职责(1)主管全国审计工作。(2)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3)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4)按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署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5)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7)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8)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9)组织审计国家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11)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5、政府审计机关的权限审计机关的权限具体体现在《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中的“审计机关权限”和“法律责任”两章里。审计机关有16种权限:(1)要求报送资料权;(2)检查权;(3)查询存款权;(4)制止权;(5)调查取证权;(6)采取取证措施权;(7)暂时封存帐册资料权;(8)通知暂停拨付款项权;(9)责令暂停使用款项权;(10)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权;(11)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权;(12)建议纠正违法规定权;(13)处理权;(14)处罚权;(1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16)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权。四、政府审计人员的构成公务员五、国家审计的特征强制性;单向独立性;审计范围的广泛性六、政府审计机关的国际组织——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独立自主、非政治性的、永久性组织我国于1982年加入宗旨:经验分享,全球共惠。七、政府审计的规范体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审计准则体系第二节内部审计机构与规范一、定义二、设置模式受本单位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的副总裁领导受本单位总裁或总经理领导受本单位董事会领导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在行政系统和经营管理系统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三、我国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国有大中型单位和县以上政府各部门须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四、内部审计的特征服务上的内向性;审查业务的多样性;审计效率高五、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六、我国内部审计的准则体系第三节民间审计组织一、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独资会计师事务所(个人;无限连带责任)灵活、风险小/无力承担大型业务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无限连带责任)风险牵制、扩大规模/建立成大型事务所较难、可能带来灭顶之灾有限责任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以认购股份担有限责任;事务所以全部财产担有限责任)迅速建立大规模所/风险制约弱化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担无限责任;事务所担有限责任)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与审批1、设立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合伙会计师事务所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88)三、注册会计师1、条件2、业务范围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P17验资,出具验资报告;P18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报告;P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P19另外,还可承办的非法定业务包括: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等四、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内容的分类1、鉴证业务:一方对另一方声明的可靠性提供专业意见的过程。鉴证业务定义: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以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理解:鉴证业务的用户是“预期使用者”鉴证业务的目的是适当保证或提高鉴证对象信息的质量,不涉及为如何利用信息提供建议鉴证业务的基础是独立性和专业性,通常由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来执行鉴证业务的“产品”是鉴证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予以传达。鉴证业务的类别分类方法分类内容主要区别按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所获取分类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如财务报表审计。直接报告业务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进行评级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如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按鉴证业务的保证程度分类合理保证鉴证业务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如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有限保证鉴证业务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如历史财务信息审阅。分类方法分类内容主要区别★按鉴证对象信息和保证程度的不同分类历史财务信息审计鉴证对象信息为历史财务信息的合理保证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第三方,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对历史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并以积极方式发表专业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如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由于审计存在固有限制,审计工作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提供绝对保证。历史财务信息审阅鉴证对象信息为历史财务信息的有限保证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第三方,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对历史财务信息进行审计并以消极方式发表专业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如传统的财务报表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除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外的鉴证业务,如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审核、风险管理鉴证、网域认证等。保证程度分为合理保证和有限保证。2、非鉴证业务(相关服务)(1)保证服务是一种能为决策者提高信息质量的独立职业服务。它是CPA提供的一种保证服务。其它有:网络认证服务;系统认证服务;企业绩效观察;老龄人口照料服务;风险咨询服务(2)非保证服务常见的有:会计与簿记服务、税务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实务中,所提供的业务有:财务报表审计、审阅、验资、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内部控制审核、资产评估、会计制度设计、管理咨询、会计咨询等。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专业服务内区容别业务涉及的关系人不同业务关注的焦点不同工作结果不同独立性要求不同鉴证业务通常涉及三方关系人,即责任方、预期使用者及提供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适当保证和提高鉴证对象信息的质量,通常不涉及信息的利用以书面形式提出结论,该结论能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某种程度的可信性保证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独立于鉴证业务中的其他两方相关服务通常只涉及两房关系人,及客户和提供相关服务的注册会计师信息的生成、编制或对如何利用信息作出决策提供建议不对信息提供可信性保证通常不对提供服务的注册会计师提出独立性要求五、注册会计师审计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2、公司法、证券法等3、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下页图示)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职业道德规范质量控制规范职业技术规范继续教育规范违规行为惩戒规范已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06年2月,我国颁布了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该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内容都体现了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体系的趋同倾向。构成该准则体系的48个准则中,有46个与国际审计准则体系相对应,另有两个中国特色的准则,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2010年10月31日,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会议在北京举行。财政部副部长、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主席王军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中注协修订的38项审计准则,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由财政部正式发布,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审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其中关于审计准则的重大变化:1、第1323号审计准则—关联方;2、第1401号审计准则—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3、第1503号准则—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CPA业务准则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质量控制准则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职业道德准则后续教育准则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等(一)国际审计准则(二)美国独立审计准则(最早)——《公认审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说明书》(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四节审计准则一、鉴证业务的定义、要素、业务类型、目标(一)定义(P46)CPA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鉴证对象信息:按照既定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附: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二)要素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鉴证报告(三)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直接报告业务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对象信息的方式不同CPA提出结论的对象不同责任方的责任不同鉴证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不同区别(四)鉴证业务的目标合理保证有限保证保证水平逐次递减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百分之百的保证。是一个与积累必要的证据相关的概念,它要求注册会计师通过不断修正的、系统的职业过程,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对鉴证对象信息整体提出结论,提供一种高水平但并非百分之百的保证。在证据收据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等方面受到有意识的限制,它提供的是一种适度水平的保证。★保证水平绝对保证合理保证有限保证二、三方关系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可能与预期使用者是同一方,也可能不是)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并可能同时对鉴证对象负责的组织或人员)预期使用者(主要指主要利益相关者/不易识别)三、鉴证对象1、鉴证对象及其信息的形式财务业绩或状况——财务报表非财务业绩或状况——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物理特征——鉴证对象物理特征的说明文件某种系统和过程——关于其有效性的认定一种行为——对法律或法规遵守情况或执行效果的声明鉴证对象与鉴证对象信息鉴证对象举例鉴证对象信息1财务业绩或状况历史或预测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表2非财务业绩或状况企业的运营情况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3物理特征设备的生产能力鉴证对象物理特征的说明文件4某种系统和过程企业的内部控制或信息技术系统关于鉴证对象有效性的认定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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