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FinancialFuturesExchange经济贸易学院杨帆经济贸易法律与法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hinaFinancialFuturesExchange第三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第四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第五节公司的变更与终止*第六节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自学)第七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一、公司的概念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二、公司的种类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2、母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3、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三、公司法2006年1月1日实施第一节公司法概述杨帆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连带责任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4-杨帆第一节公司法概述练一练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5-杨帆一、设立(一)设立条件1、股东人数(50人以下)2、注册资本(3万元)3、公司章程约束公司、股东及高管4、公司名称5、公司住所(二)设立程序订立公司章程——审批——缴纳出资——法定验资机构验资——申请设立登记(审批90日内)二、资本制度(一)出资1、出资方式货币≥30%、非货币财产2、出资期限首次出资≥注册资本的20%,2年、5年3、资本充实责任*4、抽回出资成立前-6-杨帆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资本充实责任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问】1、谁来补足?个人财产不够怎么办?2、新加入股东要不要负连带责任?3、发起人股东的资本充足责任可以通过协议免除吗?-7-杨帆案例(二)股东的股权转让1、股东之间可任意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2、对外转让*一般规定:书面通知,过半数通过即可(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半数以上不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购买,不买的则视为同意强制规定:法院通知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自通知之日起“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8-杨帆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3、回购——股东退出公司(1)法定条件:连续5年不分配利润;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2)行使程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要求回购、不回购90日内起诉4、股权的继承合法继承人继承,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9-杨帆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B.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对已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10-杨帆练一练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1年后,甲欲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由乙或丙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欲转让给丁的出资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11-杨帆练一练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三、组织机构(一)股东会——非常设1、组成全体股东2、职权最高权力机构(1)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对公司增资减资作决议;(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决议;(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决议;(7)修改公司章程。-12-杨帆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3、会议制度(1)定期会议首次: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①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②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③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或不设监事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④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2)临时会议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②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③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13-杨帆4、决议表决权(按出资比例,1/2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2/3表决权通过)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变更公司形式。-14-杨帆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二)董事会——常设1、组成3——13人,董事长、副董事长(选设)、董事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时设1名)、职工代表(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其他选设)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可连选连任。-15-杨帆2、职权(1)召集股东会议、执行股东会决议;(2)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4)制定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5)制定增资减资发债方案;(6)制定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及其报酬事项。-16-杨帆3、会议制度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提前10天通知全体董事。4、决议一人一票表决权-17-杨帆(三)监事会——内部监督机构1、组成(1)≥3人,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1/3);(2)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4)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2、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提出罢免建议、诉讼;(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和适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18-杨帆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3、会议制度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监事提议4、决议1/2以上监事通过-19-杨帆(四)董事、监事及高管的任职资格及义务以下情况无任职资格: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国家公务员;刑罚、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未逾5年;曾担任高管(法人代表)的企业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3年;负较大额个人债务。义务:禁止挪用、占用公司资金;禁止私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禁止私自与己交易、经营同类业务、泄露商业机密……-20-杨帆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纬东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2013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1-杨帆练一练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关于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该交易在获得公司监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b.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以进行c.该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可以进行d.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此种交易,该交易可以进行-22-杨帆练一练四、一人有限公司——特殊表现形式股东为一人(自然人或法人)、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一次足额缴纳)【注意】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3-杨帆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c.关于年终财务报告是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24-杨帆练一练补充:股东知情权和分红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25-杨帆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一、设立(一)设立条件1、发起人2-200人2、注册资本最低500万元3、出资方式和有限责任公司相同4、公司章程5、公司名称6、公司住所-26-杨帆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二)设立程序1、发起设立注册资本(发起人认购的全部资本)首次≥20%,2年、5年2、募集设立注册资本(登记的实收资本)发起人认购≥35%,其余公开募集,一次性缴纳“创立大会”(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参加、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杨帆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非常设1、组成全体股东2、职权最高权力机构3、会议制度(1)年会和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相同……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杨帆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2)临时会议召开条件:出现以下事由2个月内召开(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会议通知: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9-杨帆4、股东大会决议——“一股一票”普通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变更公司形式-30-杨帆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议题仅为选举更换独立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但在股东大会召开时,还通过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请问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议是否合法?-31-杨帆练一练某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32-杨帆练一练(二)董事会——常设1、组成5——19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2、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经营决策和内部事务管理3、会议制度(1)定期会议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2次(2)临时会议召开条件(1/10表决权股东、1/3董、监)4、决议会议有效(≥1/2出席)、决议有效(全体≥1/2通过)书面委托、会议记录(出席的)损失赔偿(参与决议的)-33-杨帆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1、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