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居住小区给水排水工程居住小区:含有教育、医疗、文体、经济、商业服务及其他公共建筑的城镇居民住宅建筑区。我国现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按照人口数将城市居住区划分为三类:人口1000~3000人的称为居住组团;人口10000~15000人的称为居住小区;人口达到30000~50000人的称为城市居住区。《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将15000人以下的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统称为居住小区。本章所指的“居住小区”概念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居住小区”定义相同,即居住人口在15000人以下的居民住宅建筑区。居住小区的给水排水有其自身的特点,其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既不同于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也有别于室外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居住小区给水排水管道,是建筑给水排水管道和市政给水排水管道的过渡管段,其水量、水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与其服务范围、地域特征有关。小区给水、排水设计流量与建筑内部和室外城市给水、排水设计流量计算方法均不相同。包括:给水工程:含给水水源、给水净化、给水管网、小区消防给水、其它公共给水排水工程:含污水管网,废水管网、雨水管网和小区污水处理中水工程:用中水来冲洗便器、浇绿化、浇洒道路和洗车第一节居住小区给水工程一、居住小区给水水源居住小区给水系统既可以直接利用现有供水管网作为给水水源,也可以适当利用自备水源。位于市区或厂矿区供水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应采用市政或厂矿给水管网作为给水水源,以减少工程投资,利于城市集中管理。远离市区或厂矿区的居住小区,若难以铺设供水管线,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可采用自备水源。对于远离市区或厂矿区,但可以铺设专门的输水管线供水的居住小区,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否自备水源。自备水源的居住小区给水系统严禁与城市给水管道直接连接。当需要将城市给水作为自备水源的备用水或补充水时,只能将城市给水管道的水放入自备水源的贮水(或调节)池,经自备系统加压后使用。在严重缺水地区,应考虑建设居住小区中水工程,用中水来冲洗厕所、浇洒绿地和道路。二、供水方式居住小区供水既可以是生活和消防合用一个给水系统,也可以是生活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各自独立。设计居住小区给水系统时,应该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水压,以节省居住小区供水动力费用。1.直接供水2.调蓄增压:3.分压供水:分散调蓄增压、分片集中调蓄水池-水泵-水塔水池-水泵-水箱水池-变频调速水泵水池-水泵-气压罐居住小区的加压给水系统,应根据小区的规模、建筑高度和建筑物的分布等因素确定加压站的数量、规模、水压以及水压分区。当居住小区内所有建筑的高度和所需水压都相近时,整个小区可集中设置共用一套加压给水系统。当居住小区内只有一幢高层建筑或幢数不多且各幢所需压力相差很大时,每1幢建筑物宜单独设调蓄增压设施。当居住小区内若干幢建筑的高度和所需水压相近,且布置集中时,调蓄增压设施可以分片集中设置,条件相近几幢建筑物共用一套调蓄增压设施。供水水质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现行的《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水压生活饮用水给水管网从地面算起的最小服务水压可按住宅建筑层数确定:一层为0.1MPa,二层为0.12MPa,二层以上每增高一层增加0.04Mpa;高层建筑生活用水需要采用增压供水系统。居住小区水池、水塔和高位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根据小区生活用水量的调蓄贮水量,安全贮水量和消防贮水量确定。(0.15~0.2)Qd多层建筑居住小区中的7层及7层以下建筑一般不设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由室外消火栓和消防车灭火,应采用生活和消防公用的给水系统,高层建筑居住小区宜采用生活和消防各自独立的供水系统。分质供水:生活引用水和中水的分质。四、管道布置和敷设布置顺序:干管-支管-接户管管网宜布置成环网(干管)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应沿区内道路平行于建筑物敷设,宜敷设在人行道、慢车道或草地下;管道外壁距建筑物外墙的净距不宜小于1.0m,且不得影响建筑物的基础。给水管道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净距与管径有关,管径为100~150mm时,不宜小于1.5m;管径为50~75mm时,不宜小于1.0m。居住小区室外给水管道尽量减少与其它管线的交叉,不可避免时,给水管应在排水管上面,给水管与其它地下管线及乔木之间的最小水平、垂直净距见下表。注:1.净距指管外壁距离,管道交叉设套管时指套管外壁距离,直埋式热力管指保温管壳外壁距离。2.电力电缆在道路的东侧(南北方向的路)或南侧(东西方向的路);通信电缆在道路的西侧或北侧。一般均在人行道下。为了便于小区管网的调节和检修,应在与城市管网连接处的小区干管上,与小区给水干管连接处的小区给水支管上,与小区给水支管连接处的接户管上及环状管网需调节和检修处设置阀门。阀门应设在阀门井或阀门套筒内。居住小区内城市消火栓保护不到的区域应设室外消火栓,设置数量和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当居住小区绿地和道路需洒水时,可设洒水栓,其间距不宜大于80m。第二节居住小区排水工程一、排水体制采用何种排水体制,主要取决于城市排水体制和环境保护要求。也与居住小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以及建筑内部排水体制有关。居住小区排水体制主要分为分流制和合流制。1.合流制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合流的排出方式1.分流制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分流的排出方式2.居住小区需要中水回用时,应设分质分流排水系统。即粪便污水和杂排水分流。排水体制的选择要以保证当地污水不污染环境为首要原则,其次考虑工程造价以及技术合理性。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应选择投资、运行成本最小的方案。第二节居住小区排水工程二、排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居住小区排水管道的布置应根据小区总体规划、道路和建筑物布置、地形标高、污水、废水和雨水的去向等实际情况,按照管线短、埋深小、尽量自流排出的原则确定。居住小区排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水管道宜沿道路或建筑物平行敷设,尽量减少转弯以及与其他管线的交叉,如不可避免时,与其它管线的水平和垂直最小距离应符合要求。(2)干管应靠近主要排水建筑物,并布置在连接支管较多的一侧。第二节居住小区排水工程(3)排水管道应尽量布置在道路外侧的人行道或草地的下面,不允许平行布置在铁路的下面和乔木的下面。(4)排水管道应尽量远离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避免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5)排水管道与其它地下管线及乔木之间的最小水平、垂直净距见表。排水管道与建筑物间的水平距离见下表。排水管道与建筑物基础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与管道的埋设深浅有关,但管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最小水平净距不小于1.5m;否则,最小水平间距不小于2.5m。居住小区排水管道的覆土厚度应根据道路的行车等级、管材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土层冰冻等因素和建筑物排水管标高经计算确定。小区干道和小区组团道路下的管道,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7m,如小于0.7m时应采取保护管道防止受压破损的技术措施;生活污水接户管埋设深度不得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15m,且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3m。居住小区内雨水口的形式和数量应根据布置位置、雨水流量和雨水口的泄流能力经计算确定。雨水口应根据地形、建筑物位置,沿道路布置。为及时排除雨水雨水口一般布置在道路交汇处和路面最低点,建筑物单元出入口与道路交界处,外排水建筑物的水落管附近,小区空地、绿地的低洼点,地下坡道入口处。沿道路布置的雨水口间距宜在25~40m之间。雨水连接管长度不宜超过25m,每根连接管上最多连接2个雨水口。平箅雨水口的箅口宜低于道路路面30~40mm,低于土地面50~60mm。第二节居住小区排水工程居住小区排水管与室内排出管连接处,管道交汇、转弯、跌水、管径或坡度改变处以及直线管段上一定距离应设检查井。小区内生活排水管道管径小于等于150mm时,检查井间距不宜大于20m;管径大于等于200mm时,检查井间距不宜大于30m;居住小区内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上检查井的最大间距见表雨水检查井最大间距三、居住小区排水量生活排水量为生活给水量的85%-95%,包括生活排水量和公共建筑排水量。居住小区排水接户管管径不应小于建筑物排水管径,下游管段的管径不应小于上游管段管径。三、居住小区排水量居住小区雨水排水系统设计雨水流量的计算与城市雨水(或屋面雨水)排水相同,按公式第四章相关公式计算,但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以及设计降雨历时等参数的取值范围不同。设计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区域的重要程度、地形条件、地形特点和气象特征等因素确定,一般宜选用1~3年。径流系数采用室外汇水面平均径流系数,既按表10-7选取,经加权平均后确定。如资料不足,也可以根据建筑稠密程度按0.5~0.8选用。北方干旱地区的小区一般可取0.3~0.6。建筑稠密取上限,反之取下限。径流系数径流系数α是一定汇水面积内地表径流量(毫米)与降水量(毫米)的比值径流系数说明在降水量中有多少水变成了径流,它综合反映了流域内自然地理要素对径流的影响。居住小区雨水利用对于居住小区而言,其雨水利用主要是指雨水的直接利用。即雨水经过收集、截污、调蓄、净化后用于建筑物内的生活杂用(冲洗厕所、洗衣)、作为中水的补充水、小区内的绿化浇灌用水、道路浇洒用水、洗车用水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用于屋顶花园、太阳能、风能综合利用、水景利用等场合。四、污水处理当居住小区设置化粪池时,为减小化粪池容积也可将污水和废水分流,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水体或中水处理站。对于城市排水管网系统已经健全,小区污水能够顺利汇入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可取消化粪池。附近无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不到污水排放标准,应设污水处理装置。建筑中水工程是指民用建筑物或居住小区内使用后的各种排水(生活排水、冷却水、雨水)经过适当处理后,回用于建筑物或居住小区内,作为杂用水的供水系统。中水是由上水(给水)和下水(排水)派生出来的。因其标准低于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所以称为中水。中水工程按系统规模分为:建筑中水、建筑小区中水和城市中水系统。建筑中水系统:以单个建筑物内的杂排水或屋顶雨水为水源。建筑小区中水系统:以住宅小区或数个建筑物形成的建筑群排放的污水或雨水为水源。城市中水系统: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为水源,深度处理后供大面积的建筑群作中水使用。建筑中水系统框图城市排水冲厕用水中水处理系统中水供水系统浇洒绿化用水生活用水城市给水生活废水等中水原水中水系统的水源主要来自建筑内部的生活污水、生活废水和冷却水,中水原水系统宜采用污、废水分流制。一般以洗浴废水为原水的比较多。由于水源短缺问题越来越严重,雨水利用,目前看来很有前景,因为雨水作为中水水源,处理工艺比较简单,水质较好,一般只是采用物理方法处理就可以了。建筑物中水系统的中水水源建筑物内部的生活污水,生活废水和冷却水按水质分为7类:①沐浴排水②盥洗排水③冷却水④游泳池排污水⑤洗衣排水⑥厨房排水⑦厕所排水组合:①优质杂排水①~④②杂排水①~⑥③生活排水①~⑦根据水质情况,中水水源的取舍顺序如图:具体水质情况与建筑物类别有关。沐浴排水盥洗排水冷却水游泳池排污水厨房排水洗衣排水厕所排水建筑小区中水系统的中水水源建筑小区中水系统规模较大,可选作中水水源的种类较多。水源的选择应根据水量平衡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首先选用水量充足、稳定、污染物浓度低、水质处理难度小,安全且居民易接受的中水水源。按污染程度的轻重,建筑小区中水水源选取顺序为:①小区内建筑物杂排水;②小区或城市污水处理厂经生物处理后的出水;③小区附近工业企业排放的水质较清洁、水量较稳定、使用安全的生产废水;④小区生活污水;⑤小区内雨水,可作为补充水源。中水的水质要求和标准污水再生利用按用途分为农林牧渔用水、建筑杂用水、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补充水源水等。建筑中水主要是建筑杂用水和城市杂用水,如冲厕、浇洒道路、绿化用水、消防、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冷却用水等。建筑中水除了安全可靠,卫生指标如大肠菌群数等必须达标外,还应符合人们的感官要求,以解除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