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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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深基坑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湖北时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二○一○年三月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深基坑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施工阶段)工程项目名称: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章):湖北时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第七项目部编制人:审核人:二○一○年三月襄樊市汉江明珠城工程深基坑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及特点:1、项目名称:襄樊市汉江明珠城1#、2#、3#、4#、5#、6#、8#、9#、地下车库及门卫房2、建设单位:襄樊市嘉恒房地产开发公司3、监理机构:湖北时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七项目部4、设计单位:上海思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施工单位:江苏沪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工程项目地址:襄樊市沿江大道7、工程项目规模:145760平方米8、工程项目造价:约2亿元人民币(以决算为准)9、项目建筑特点:序号项目1工程名称襄樊市汉江明珠城1#、2#、3#、4#、5#、6#、8#、9#、地下车库及门卫房2工程地址襄樊市沿江大道3建设单位襄樊市嘉恒房地产开发公司4设计单位上海思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耐火等级一级6屋面防水等级二级8建筑规模建筑总面积:145760平方米9抗震设防烈度六度10、汉江明珠城3#、4#、5#、6#楼下设计7米的深基坑,1#、2#、9#楼下设计4.67米的深基坑。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0.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0.7《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2.0.8《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2.0.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10《湖北省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暂行办法》;2.0.11《湖北省建设工程基坑支护专项监测管理办法(暂行)》;2.0.12《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3经审定的监理规划、安全监理规划;2.0.14施工单位编制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三、安全监理目标实现深基坑、防高处坠落施工全过程无安全事故。四、安全监理职责深基坑、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指定一名安全监理人员专门负责深基坑、防高处坠落的安全监理工作,其岗位职责如下:1按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并出具监理机构审查意见。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须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部,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3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监报告,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向建设单位通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安全隐患严重时,应及时发出《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并报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报告书》;承包单位因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的,应及时督促承包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报告落实整改情况。4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主动进行旁站监理,并及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5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6定期向总监报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7经常对照《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坚持持续改进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监理日记。8不得越权代签应由总监签认的监理文件。五、安全监理控制要点5.1深基坑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按规定的高度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的滑坡;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5.1.1施工方案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3高层建筑的筏形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常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如: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4)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6)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4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深基坑支护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实践证明这些规定不但确保了施工安全,还对缩短工期、节约资金取得了明显效益。5.1.2临边保护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2基坑周边搭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5.1.3坑壁支护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1原状土放坡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2排桩(护坡桩)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成桩墙挡土结构。土体的固化方法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不得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桩墙结构实际上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1)坑外拉锚: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锚杆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撑法能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2)坑内支撑:为提高桩的稳定性,也可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设计支撑的结构形式和节点做法,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及拆除顺序。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4地下连续墙地下连续墙就是在深层地下浇注一道钢筋混凝土墙,既可起挡土护壁又可起隔渗作用,还可以成为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也可以代替地下室墙的外模板。地下连续墙也可简称地连墙,地连墙施工是利用成槽机械、按照建筑平面挖出一条长槽,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在槽内放入钢筋笼,然后浇注混凝土。施工时,可以分成若干单元(5~8m一段),最后将各段进行接头连接,形成一道地下连续墙。5.1.4排水措施基坑施工常遇地下水,尤其深度施工处理不好不但影响基坑施工,还会给周边建筑造成沉降不均的危险。对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一般有:排水、降水、隔渗。1排水开挖深度较浅时,可采用明排。沿槽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m设置一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有时深基坑施工,为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也采用明排。开挖深度大于3m时,可采用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可以防止在抽水过程中将土粒带走,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2降水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再深时,可采用多级降水,水量大时,也可采用深井降水。当降水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时,应在降水的同时采取回灌措施。回灌井是一个较长的穿孔井管,和井点的过滤管一样,井外填以适当级配的滤料,井口用粘土封口,防止空气进入。回灌与降水同时进行,并随时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以保持原有的地下水位不变。3隔渗基坑隔渗是用高压旋喷、深层搅拌形成的水泥土墙和底板而形成的止水帷幕,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内。隔渗的抽水井可设在坑内,也可设在坑外。坑内抽水:不会造成周边建筑物、道路等沉降问题,可以坑外高水位坑内低水位干燥条件下作业。但最后封井技术上应注意防漏,止水帷幕采用落底式,向下延伸到不透水层以内对坑内封闭。坑外抽水:含水层较厚,帷幕悬吊在透水层中。由于采用了坑外抽水,从而减轻了挡土桩的侧压力。但坑外抽水对周边建筑物有不利的沉降影响。5.1.5坑边荷载1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小于1.2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2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规范规定“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土方开挖如有超载和不可避免的边坡堆载,包括挖土机平台位置等,应在施工方案中进行设计计算确认。3当周边有条件时,可采用坑外降水,以减少墙体后面的水压力。5.1.6上下通道1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2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搭设,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5.1.7土方开挖1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场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并有记录。2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面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3挖土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4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5挖土机不能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结构破坏。坑底最后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土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减少土侧压力)。5.1.8基坑支护变形监测1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测方案。包括:监测方法、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2基坑开挖过程中特别注意监测:1)支护体系变形情况;2)基坑外地面沉降或隆起变形;3)临近建筑物动态。3监测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重点监测桩位、护壁墙面、主要支撑杆、连接点以及渗漏情况。5.1.9作业环境建筑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往往是地下作业条件被忽视,坑槽内作业不应降低规范要求。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规定,临边防护符合要求。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设置隔离层。垂直运输作业及设备也必须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检查。3深基坑施工的照明问题,电箱的设置及周围环境以及各种电气设备的架设使用均应符合电气规范规定。六、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6.1事前控制6.1.1深基坑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6.1.1.1一般规定1深基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2督促建设单位应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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