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检、互检、专检管理办法第1页/共5页1.目的加强产品质量过程控制,提高检验控制力度,减少错漏检项的发生。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线过程及完工检验控制。3.依据3.1.《程序文件》3.2.三检制度4.职责4.1.操作者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自检、自分、自做标示。4.2.班组长或班组质量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互相检验,并负责督促操作者对查出质量问题的整改。4.3.质管部工序检验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及完工后的专项检验,并负责监督操作者对查出质量问题的整改。4.4.质管部各车间检验组长负责对责任车间整个生产工序施工过程的过程检验及最终交验的完工检验,并负责督促操作者对查出质量问题的整改和验证。5.程序5.1.自我检验5.1.1.操作者应加强在施工过程中的自我控制意识,严格“三按”生产。5.1.2.操作者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或反馈,确保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和控制,减少质量隐患。5.1.3.操作者在自检过程中,应实施“三自一控”的工作方法,即“自检”、“自分”、“自做标示”和“控制自检准确率”。自检、互检、专检管理办法第2页/共5页5.1.3.1.工件加工完后或工序完工后,操作者应首先对图纸和技术要求,对施工的工件或半成品进行自我检验,尽可能多的发现自身施工操作中的质量问题。5.1.3.2.自检后,操作者应及时将合格和不合格品分开,进行区域定置存放,防止错用不合格品或将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5.1.3.3.制件或工序完工后,操作者应及时对制件或半成品进行标识,标识方法及标识管理参见《产品标识管理办法》。5.1.3.4.操作者在制件或工序施工前,应对图纸或技术要求完全理解,明确怎样施工,如何加以控制,有哪些控制指标,应达到什么样的要求,以不断提高自检准确率。5.1.4.操作者在自检过程中,应坚持严谨、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确保将自检过程落到实处。自检完毕后要及时在工序检验卡上进行签字或盖章。5.2.互相检验5.2.1.制件完工或工序完后,班组长或班组的质量员要对操作者的施工情况进行互相检验,站在第二方的立场按照图纸或相应的技术要求对操作者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或评价,查找存在的质量问题。5.2.2.班组长或班组质量员在进行互相检验的过程中,应仔细、认真、彻底,决不放过任何一处有疑问的地方。5.2.3.施工前操作者要对上道工序用户的产品进行互相检验,查找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影响或干涉本工序施工的质量问题。5.2.4.对查出的质量问题或影响、干涉本工序施工的质量问题,操作者要及时反馈给上道用户,让上道用户充分明确自身存在的及影响或干涉下道工序的质量问题,以便以后续的施工过程中进行预防或加以控制。自检、互检、专检管理办法第3页/共5页5.2.5.互检人员检验完毕后要及时在工序检验卡上进行签字或盖章。5.3.专项检验5.3.1.检验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巡回检验(即过程检验),及时纠正或制止操作者违反“三按”操作的现象。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参数进行检验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过程参数符合图纸或技术要求。5.3.2.检验人员在过程检验中应同时加强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各项因素的稳定情况进行检验或控制,包括温度、湿度、空气粉尘含量、各种机械的气压、各种检测器具的校准程度等等,确保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各种因素在受控状态下。5.3.3.制件或工序完后,检验人员要对操作者的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检验,对照图纸或技术要求,对操作者的产品质量指标逐项进行验证或测量。5.3.4.检验人员对操作者的产品实施专项检验时,应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对不同操作者的产品或不同时段的产品在检验标准未更新前或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应采取统一和一致的检验标准,以防止操作者在施工过程中的情绪波动。5.3.5.检验人员实施专项检验要特别注重制件的首件检验,只有首件检验完全合格后,才允许操作者进行批量生产,以防止出现批量不合格品。5.3.6.在操作者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下道工序用户反馈问题较多时,检验人员可以对已检验的产品进行复查检验,以加强质量控制。5.4.质量问题处理自检、互检、专检管理办法第4页/共5页5.4.1.无论是在自检、互检或专检中发出的质量问题,操作者都要及时进行整改或与车间技术人员、检验人员联合进行解决。5.4.2.对车间内不能解决的质量问题,操作者要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进行工艺优化或设计更改。5.4.3.在三检过程所有发现的质量问题都应得到解决或已制订了解决方案。6.考核规定6.1.操作者自检不认真,弄虚作假,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6.2.检验人员在实施专项检验前若无自检、互检人员的签字或盖章,每发现一次扣罚自检人员和互检人员各5元。6.3.每发现一次操作者对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不进行自分或定置区域存放,扣罚10元。6.4.每发现一次专检人员不严格按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专项检验,由检验组长按照《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扣罚。7.附则编制单位:质量管理部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