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框架结构:第一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第二节集体合同制度第三节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第四节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第五节工作时间与最低工资制度第六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第一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注意:选择题【知识要求】一、劳动关系的含义(与四级同)(考过7道选择题)1.定义: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主体是特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用人单位:雇主、资方劳动者:雇员、劳方公务人员不是雇员。判断劳动给付的一方主体是否属于雇员,不能从所从事的劳动种类上加以识别。雇主和雇员的关系表现为管理方群体与雇员群体之间的关系。第一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一、劳动关系的含义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能力】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三、我国劳动关系的转变3.劳动关系的本质劳动关系所反映的是一种特定的经济关系,即劳动给付与工资的交换关系。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与四级同)(一)劳动法律关系(考过4道选择题)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经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和保护后,即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区别:劳动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具有国家强制力。(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2010.5单选,2010.11多选)1.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2007.5单选)2.劳动法律关系的双务关系(2011.5单选)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法律关系之中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互为对价关系。劳资双方任何一方在自己未履行义务的前提下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3.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2011.5单选)(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雇主和雇员工会是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主体。2.内容:权利和义务3.客体: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2008.11单选),即劳动法律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结果。(四)劳动法律事实(考过11道选择题)依据劳动法律事实是否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可分为两类:1.劳动法律行为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活动。包括:合法行为、违约行为、行政行为、仲裁行为和司法行为等。3个基本要求(略)2.劳动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一定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如:企业破产、劳动者伤残、死亡、战争等。三、我国劳动关系的转变(考过7道选择题)1.我国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表现(1)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2)劳动关系多元化(3)劳动关系利益复杂化(4)劳动关系动态多变化(5)劳动关系的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是基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自由、财产权不可侵犯的原则构建的。(2007.5单选,2009.5多选,2010.11单选)2.物质利益原则的主要内容(2009.11多选)(1)物质利益激励机制(2)物质利益平衡机制(3)物质利益调解机制(4)物质利益约束机制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是国家基本劳动制度。(2011.5多选)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利益激励机制。(2011.5单选)一方面,合同制度保证了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权,它是企业生产经营权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5单选)。另一方面,合同制保证了劳动者平等的择业权和劳动条件的决定权。其次,合同制也是一种利益平衡、利益调节和利益约束机制。3.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体现的中国特色:(注意选择题)(1)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仍占重要地位,劳动者的总体利益仍然是一致的;(2)劳动关系的转型具有过渡性,转变过程中会出现新的做法和经验;(3)集体主义的观念、“和谐”的文化传统与西方文化有巨大差别。【能力要求】劳动关系的七种调整方式(依据调解手段的不同划分):(同四级内容)1.劳动法律规范(考过5道选择题)基本特点:体现国家意志覆盖所有劳动关系;原则性规范和最低标准2.劳动合同(考过2道选择题)基本特点: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意志微观层面的调整;具体规范具体标准3.集体合同(考过2道选择题)基本特点: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团体)的意志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协商比个别协商更为必要,两个原因:(1)企业的很多事务属于“公共事务”;(2)雇员个人不可能与雇主保持力量上的均衡。4.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基本特点:劳动者意志对企业意志的渗透和影响。法律保障:工会和雇员对管理的参与权(1)雇员以被管理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实现职工意志对企业意志的影响和制约;(2)参与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管理事务;(3)参与形式多种多样:有组织地参与(职工大会)、代表参与、个人参与(合理化建议)(2010.11多选)主要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5.企业内部的劳动规则基本特点:企业(雇主)意志的体现。制定主体:企业(体现企业的经营权)(2011.5单选)制定程序:职工参与(体现职工的民主管理权)表现形式:企业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适用范围:企业内部的用工行为和劳动行为(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基本特点:对劳动关系的社会性调整。(2008.11单选)当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关系当事人的请求,由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责任依法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性规范。劳动争议调解: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一种自我管理形式,基本特点:(2010.11多选)1.群众性。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三方组成。2.自治性。对本单位内的劳动争议实行自我管理、自我调解和自我化解矛盾的一种途径。3.非强制性。自愿原则。即申请调解自愿、调解过程自愿、达成协议自愿、履行协议自愿。(2010.5多选)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有司法性特征的劳动行政执法行为。(2009.11多选)7.劳动监督检查制度劳动监督检查制度是为了保证劳动法的贯彻执行,关于法定监督检查主体(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各级工会)的职权、监督检查的范围、程序以及纠偏和处罚的行为规范。劳动监督检查制度具有保证劳动法体系全面实施的功能。第二节集体合同制度【知识要求】一、集体合同概述(一)集体合同的概念(考过3道选择题)1.定义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第二节集体合同制度一、集体合同概述【能力】一、集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能力】三、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能力】二、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2.签订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3.种类基层集体合同;行业集体合同;地区集体合同我国集体合同体制以基层集体合同为主导体制,集体合同由基层工会组织与企业签订。(二)集体合同的特征(考过4道选择题)集体合同与一般协议的共性:主体平等性;意思表示一致性;合法性;法律约束性。集体合同的特性:1.集体合同是规定劳动关系的协议。2.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3.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需经特定程序。集体合同文本须提交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审核后才具法律效力。(按照《集体合同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2.内容不同3.功能不同4.法律效力不同(四)集体合同的作用和意义1.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2.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足(五)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2010.11多选)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此项原则即为内容合法原则。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即要均衡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利益。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能力要求】一、集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一)集体合同的形式集体合同为法定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集体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主件和附件。现阶段,我国法定集体合同附件主要是工资协议(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集体合同)。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集体合同的期限集体合同均为定期合同,我国劳动立法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为1~3年。(2011.5单选)(三)集体合同的内容通常情况下,集体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条件标准部分。(2009.5多选)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等项条款。上述条款应当作为劳动合同内容的基础,指导劳动合同的协商与订立,也可以直接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条件标准条款在集体合同内容的构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集体合同的有效期内具有法律效力,上述标准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2.一般性规定。(2008.11多选)规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的有关规则。包括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集体合同的解释、变更、解除和终止等。3.过渡性规定。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4.其他规定。此类规定一般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是作为签约方的义务而存在。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二、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2009.11简答题)(一)确定集体合同的主体劳动者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基层工会委员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企业职工民主推荐,并须得到半数职工同意的代表为集体签约人。用人单位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用人单位行政机关,即法定代表人。具备法人资格,跨省市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下一级企业或子公司的负责人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二)协商集体合同(2011.5多选)其主要步骤为:1.协商准备。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双方人数对等,各方至少3名,并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集体协商的地点、时间由双方共同商定,记录员在协商代表之外指派。2.协商会议。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讨论时,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2008.5多选),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3.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三)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由企业一方将签字的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一式三份,在集体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报送县级以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2008.11单选)。说明材料应包括:(2008.11多选,2010.5多选)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工会的社团法人证明材料③双方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④委托授权书⑤职工代表的劳动合同书⑥相关审议会议通过的集体合同的决议⑦集体合同条款的必要说明(四)审核期限和生效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后的15天内将审核意见书送达(2009.11单选),集体合同的生效日期以《审查意见书》确认的日期为生效日期。若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的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2009.5单选)。若集体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存在无效条款或部分无效条款的,签约双方应对其进行修改,并在15日内重新报送审核。(五)集体合同的公布经审核确认生效的集体合同或自行生效的集体合同,签约双方应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三、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一)集体合同的履行集体合同的关系人(2008.11单选)集体合同的履行遵循实际履行和协作履行的原则。(二)履行监督检查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企业工会应承担更多的监督检查的责任,也可与企业协商,建立集体合同履行的联合监督检查制度。(三)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2007.11单选);个别劳动者不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则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