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评证甲字第1807号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简本建设单位: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2010.8第一章说明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受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开展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的补充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本文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2.建设单位: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浦东风塔位于浦东新区高三港西侧、规划港城路的中央绿化带内;浦西风塔和管理中心合建,位于宝山区长江西路、军工路交叉口的东北角。4.建设性质:新建。5.建设内容:新建两座风塔和一座管理中心。浦东风塔高34m,风口面积86m2;浦西风塔与管理中心合建,风塔高度暂定为48m,风口面积100m2,隧道管理中心大楼为地面二层,规划用地面积4193m2,总建筑面积2976m2,建筑占地面积1423m2,绿化面积455m2,绿化率为10.9%,机动车停车位10个。6.线路调整内容:线路浦西起于长江西路郝桥港东侧,沿长江路向东,在军工路交叉口西侧设置敞开段,为避让1#铁塔,隧道洞口及接地点较原初步设计位置西移50m;之后线路布置一对反向S型平曲线,向北偏移出红线,以避让1#铁塔与高压大王站。之后线路暗埋下穿上钢一厂铁路专用线及军工路交叉口,进入精密钢管厂地块;浦西工作井设置于逸仙路西侧,距轨道交通3号线高架围墙27m;圆隧道段于工可预留位置处穿越轨道交通3号线及逸仙路高架桩基,然后于东海船厂较浅的码头桩基处(桩底标高为-28.5m)处穿越黄浦江,浦东段与原初步设计一致(见图1)。环境空气: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2.声环境: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2008.6),项目浦西风塔所在声功能区属于3类区、浦东风塔所在声功能区属于2类区。3.水环境:根据《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Ⅳ类水质控制区,项目所在区域各条河流的水质控制标准为Ⅳ类。3.2现状环境质量评估1.环境空气质量浦西区域、浦东区域的NO2和CO能够满足所在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浦西段PM10普遍出现轻度超标,最大超标1.27倍。对两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比较,浦东段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优于浦西段。2.声环境质量2《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现状监测结果显示,浦东风塔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为52.1dB(A),夜间为47.8dB(A),昼、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浦西风塔及管理中心选址于长江西路、军工路(鹤岗路)交叉口的东北角。长江西路为城市主干道,车流量较大,且大型车比例较高,受其交通噪声的影响,风塔及管理中心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差。根据《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结果,临路第1排昼间噪声在69.7~73.2dB(A)之间,部分达到4a类标准,部分超标,最大超标3.2dB(A);夜间噪声在66.5~70.6dB(A)之间,均严重超标,最大超过4a类标准近16dB(A)。3环境空气:以风塔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重点关注其周边半径1200m的圆形区域。2.声环境:风塔周围100m范围;线位调整部分道路红线外两侧各200m的带状区域。3.水环境:管理中心污水纳管排放,评价范围仅限于污水纳管前。第五章评价重点考虑到本环评补充报告的评价对象是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浦东、浦西风塔及管理中心,其主要环境影响为风塔的噪声、大气影响,管理中心废水影响以及风塔对周边环境的景观影响,此外,项目浦西段线位略有调整,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也略有变化。因此本次评价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他环境影响参见《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2008年8月编制)。1.风塔大气环境影响评价;2.风塔噪声环境影响评价;3.风塔选址合理性综合分析;4.管理中心环境影响分析、评价;5.线位调整部分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第六章主要环境敏感目标1.声环境浦西风塔和管理中心位于长江西路、军工路(鹤岗路)交叉口的东北角,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浦东风塔位于暗埋段绿化带内,评价范围内有2处敏感目标,均为2层农宅。2.环境空气本项目风塔的主要影响范围是距离风塔1200米以内区域,根据调查,该范围内共处,其中浦西以城市住宅为主,另有学校及幼儿园等,浦东以2层农村住宅为主。第七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7.1工程分析1.风塔大气污染源风塔大气污染源来源于地下通道内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是CO、NO2,上海市区污染负荷较高的是NO2。本次计算根据《城市机动车排放空气污染测算方法》(HJ/T180-2005)中推荐采用的、原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公布的实测统计数据;浦西风塔80%的废气通过风塔排放,浦东风塔81.6%的废气通过风塔排放。2.风塔噪声由于风机、消声器选型、风塔风道设计等都未明确,因此难以确定风塔排风口的噪声源强。本次评价将采用倒推法,从风塔周围声环境要求出发,对风塔出风口声级提出限制要求,因此不作源强估算。3.管理中心污水管理中心人员编制在90人左右,设计用水量15.95m3/d,排水量为12.87m3/d,这部分生活污水中污染物含量通常为:化学需氧量(COD)300mg/L、氨氮(NH3-N)25mg/L、可悬浮颗粒物(SS)250mg/L。管理中心污水排放能够纳入城市污水管网。7.2施工期环境影响本次补充评价主要对风塔及管理中心大楼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其余工程施工期的影响详见《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2008年8月编制)。1.扬尘主要来源为拆除扬尘、施工扬尘、车辆行驶导致的二次扬尘等。应严格执行《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现场隔离、密闭运输、定时洒水喷淋、材料堆场及时遮盖、及时清理等措施抑制扬尘,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2.噪声5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种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这些噪声源都具有高噪声、半固定、无规则等特点,环境影响显著。施工期内,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单个噪声值在80-90dB(A)之间,通常情况下,会有多台机械同时运行,噪声值将更高。针对以上情况,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封闭施工场地,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手段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物料及工程废弃渣土、建筑垃圾运输的路线和时间,车辆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昼间施工为主,如需夜间施工,根据《上海市环保局关于严格本市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环保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大楼和南面敏感点间隔长江西路,通过采用围栏做施工场地四周围护,出入口选择鹤岗路一侧,可有效缓解施工噪声影响。3.振动施工期振动主要来源于大型施工机械。管理中心施工量相对较小,施工周期较短,大型施工机械较少使用,且施工点和周围居民间隔道路,因此施工期振动影响轻微。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前期的动拆迁、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工程废弃渣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这些固体废弃物如不及时清理,在大风天气会被吹散或造成扬尘污染,长期堆放也会造成对周边的景观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上海市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修正)》的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及时处置清运。5.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数量很小,要求利用周围卫生设施,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则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7.3营运期环境影响1.风塔废气影响评价预测结果显示:(1)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浦东风塔高度应不低于34m,浦西风塔高度应不低于48m;(2)预测结果显示,浦东风塔和浦西风塔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最大地面日均6浓度和最大地面年均浓度均达标;(3)浦东、浦西风塔的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在不同高度均达标,在叠加区域背景值的情况下,其影响值也达标;(4)浦东、浦西风塔周围敏感点不同高度处NO2预测结果在叠加本底后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2.风塔噪声影响评价根据风塔周围声环境质量要求,倒推计算风塔出风口处允许排放的最高辐射声级,在下阶段风塔、风口设计、风机和消声器选择中,应确保风塔排风口辐射声级满足环保要求。3.风塔选址合理性与景观协调性浦东、浦西风塔总体上选址比较合理。在下阶段风塔周围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参考本报告提出的有关控制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风塔、管理用房等附属构筑物只要设计合理,注重与周边景观的协调以及景观美化,可以将对景观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4.管理中心相关污染影响(1)废水:管路中心大楼所在区域排水系统属张家浜排水系统,为已建并达标的雨、污水合流制排水系统,污水最终纳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长江,由此可见,管理中心污水有条件排入上海市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轻微。(2)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交由可回收单位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维修车间产生的报废设备部件要分类收集后交回收单位,其中含油废弃物和各类危险废物要求集中收集、密封保存,交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处置。严格执行餐厨垃圾收集要求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定点单位清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甚微。(3)噪声:主要噪声来源于泵房、变电房、排风系统、空调等设备噪声。泵房位于管理中心大楼电缆夹层和一层的南侧中间位置,临长江西路一侧。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及时维护保养,在电动机底座加设避振缓冲垫,进出水管道加接避振喉,泵房加设隔声窗等。室内所有排风设备应做合理的消声、减振、隔振处理,以减少噪声影响,因此对环境影响甚微。变电房设于管理中心大楼的一层室内,产生的电磁噪声对7环境影响甚微。管理中心与最近敏感目标间隔长江西路,空调外机全部置于屋顶层,对敏感点处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5.线位调整部分噪声影响分析由于线位调整,张华浜小区临长江西路前排敏感点不再为本工程声环境敏感点,且沿线未新增敏感点,因此总体而言,工程影响程度较降低。由于浦西隧道出入口西移约50m,因此对华浜新村影响略小于原设计,对该点环保措施要求与原有一致。第八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8.1风塔环保对策措施(1)风塔噪声防治措施在下阶段风塔建设、风机和消声器选择中,应确保风塔排风口辐射声级满足环保要求;(2)风塔废气防治措施要求浦东风塔高度不低于34m,浦西风塔高度不低于48m,风塔采用向上排风,不设雨帽;在下阶段风塔设计中应增加风塔废气排放口的永久采样台和采样孔,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规划控制浦东风塔周围125m之内尽量不建设20m以上敏感建筑。在浦西风塔周边250m范围内尽量不建设高于30m的敏感建筑,在260m范围内尽量不建设高于40m的敏感建筑,在450m范围内尽量不建设高于50m的敏感建筑。(3)其他环保要求按照《长江西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有关要求,做好风塔施工期环保工作。8.2管理中心环保对策措施管理中心废水须纳管排放。8第九章公众参与方式及阶段性成果评价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上海环境热线网站上刊登了公众参与的告示,第一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