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WTO世界贸易组织的英文全称为WorldTradeOrganization,即WTO,简称为世贸组织,它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是独立于联合国永久性国际组织,其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它旨在通过制定和实施市场开放、无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以推动世界贸易的自由发展。世贸组织由关税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英文缩写为GATT,简称关贸总协定)发展而来,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重大成果之一。第一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背景二战以后,除美国以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上遭受严重的破坏,它们在恢复本国经济的同时,都希望重建世界经济,在当时国际社会有三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其一是需要建立和维护国家间稳定的汇率;其二需要创立处理国际投资问题的国际组织;其三是需要重建国际贸易秩序。美国凭借其在军事、政治和经济上雄厚的势力,也从金融、投资和贸易这三个领域着手策划,试图建立一个由美国主宰的战后的国际经济新秩序。1944年7月在美国积极的推动下,44个国家代表在美国新罕布尔洲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一次国际会议,即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通常称为布雷顿森林会议,会议决定建立三个相应的组织。1.194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告成立,其宗旨是调整和维护汇率,向有关国家和地区提供短期的贷款,以解决它们国际收入不平衡的问题。2.1945年12月成立,1946年6月开始运营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其主要目的就是向成员国提供长期贷款,以援助它们恢复和发展战后经济。3.1948年10月30日23个国家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生效。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不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它不是一个组织,而只是一个协定。当时约定等有关国家国会批准以后再用国际贸易组织(ITO)来代替,但有关国家一直没有批准,使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生效了48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是关于关税与贸易政策的多边贸易条约,是调整各缔约国之间的贸易政策和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确立某些共同遵守的原则,推行多边贸易和贸易自由化的一项带有总括性的多边条约。宗旨是通过彼此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上的歧视待遇,以便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保证充分就业以及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加。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自1948年开始临时实施至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拥有48年的历史,截至1994年底,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共有128个缔约方。《关贸总协定》的产生与当时的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关贸总协定》是在美国贸易法授权下进行谈判的产物,但由于美国国会以该法没有授权总统谈判建立国际组织为由拒绝批准成立国际贸易组织,同时《哈瓦那宪章》也没有得到其他国家的批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终选择以多边协定形式存在,而非正式的国际组织。尽管GATT具有相当多的临时性特征,但作为国际贸易领域惟一的一项多边2协议,一直是管理和协调国际贸易事务的中心,其主要原则和规定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承认和认可,并在世界贸易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持下的谈判在1947年~1994年期间,关贸总协定的条款以多边谈判达成的协议方式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缔约方各成员国通过谈判来解决它们在贸易关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在关贸总协定存在的48年里,共进行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为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8轮谈判分别是:第一回合(1947年4月~10月):谈判地点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参加方共有23个,即最初的23个缔约国,谈判的议题是关税减让。经过谈判,达成了123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涉及45000项商品,使发达国家54%的进口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这些成果无条件地、自动地适用于全体缔约方。另外,在此次谈判中,确定了关贸总协定于1948年1月1日生效。第二、三、四回合(1949年~1956年):这三个回合的关税谈判分别于1949年4月~10月、1950年9月~1951年4月和1956年1月~1956年6月,谈判地点分别在法国安纳西、英国托尔基和瑞士日内瓦举行,参加方分别为33个、39个和28个,这三次谈判的主要议题都是关税减让。每一回合的谈判都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关税水平,第二回合使近5000种商品达成关税减让,关税水平平均降低35%;第三回合使8700种商品达成新关税减让,关税水平平均降低26%;第四回合使3000种商品达成关税减让,关税水平平均降低了15%。第五回合(1960年9月~1962年7月):谈判地点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参加方有45个,就关税的进一步减让进行了谈判,由于这轮谈判是由美国副国务卿道格拉斯•狄龙倡议的,所以后来被称为“狄龙回合”。此次谈判就近4400种商品达成新关税减让,使关税水平平均降低了20%,但农产品和一些敏感性的产品不包括在内。第六回合(1964年5月~1967年6月):又被称为“肯尼迪回合”,谈判地点在瑞士日内瓦,参加方有54个。此回合的主要议题不但就关税减让问题而且第一次就非关税壁垒问题进行了谈判,其结果使近60000种商品达成关税减让,工业品进口关税下降了35%。在这轮谈判中,美国、英国、日本等21个缔约方第一次签署了关于实行反倾销的协议,并决定该协议于1968年7月1日生效。此次谈判还是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谈判中对非互惠的概念认可的开端,首次提出发达国家应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加大市场准入的优先考虑,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这些内容后来涵盖于GATT文本增加的第四部分。第七回合(1973年9月~1979年11月):发动这轮谈判的贸易部长会议在东京举行,又称为“东京回合”,共有73个缔约方和29个非缔约方参加了此次谈判。东京回合的结果已远远超出了前几届谈判的范围,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在这一轮谈判中,关税减让采取了全面削减的方式,涉及世界贸易额3000亿美元,关税平均降低了33%。“东京回合”更大的成果是在处理非关税壁垒方面有了实质性的突破,产生了一系列非关税措施协议,包括补贴与反补贴措施、海关估价、贸易和技术壁垒、进口许可证手续等方面达成了协议。此外,此次谈判还通过了“授权条款”,即允许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通优惠待遇——普惠制,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下来,这为发展中国家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特殊地位创立了法律基础。第八回合(1986年9月~1993年12月):发动此轮谈判的部长级大会是在乌3拉圭的埃斯特角城召开,故称“乌拉圭回合”,参加方由最初的103个国家增加到1993年底的117个和1994年4月谈判结束时的128个。它是关贸总协定谈判中涉及范围最广、规模最大、成果也最卓著的一次谈判。经过8年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强化了多边贸易体制,特别是将农产品和纺织品纳入到贸易自由化的轨道;进一步改善了货物和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条件,关税水平进一步下降,通过这轮谈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均降税1/3,发达国家工业制成品平均关税税率降为3.8%左右,同时通过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取得的成果如下:(1)在货物贸易方面(2)在服务贸易方面(3)在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第二节乌拉圭回合谈判一、谈判的背景GATT经过7轮谈判,已使战后世界各国的高关税壁垒大为削减,但是,由于以美元为支柱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崩溃,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经济普遍陷入“滞胀”困境,世界经济持续衰退。与此同时,世界各国争夺国际市场斗争日益激烈。在国际贸易领域出现了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与战前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不再普遍通过高关税限制,而重点转向非关税措施,严重的恶化了国际经济和贸易环境,使总协定的原则和规则受到了破坏。乌拉圭回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起的。1986年9月15日-20日,GATT缔约方部长级会议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举行,拉开了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的帐幕。会议发表《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宣言》,并确定了谈判范围。二、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议题乌拉圭回合谈判议题包括15项议题,这15项议题包括了传统的货物贸易和新议题。传统的货物贸易包括12项议题包括关税、非关税壁垒、热带产品、自然资源产品、纺织品和服装、农产品、保障条款、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关贸总协定条款、多边贸易谈判与安排、争端解决、关贸总协定体制的作用(前6项是有关市场准入和贸易自由化的问题、中间2项为有关贸易竞争规则的议题、后4项为有关加强关贸总协定多边贸易体制和程序的议题);新议题是关贸总协定没有涉及到的“新领域”议题包括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与服务贸易等3项议题。三、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成果(一)工业品关税大幅度下降。发达国家工业品平均关税下降到3.8%,发展中国家降到14.4%(二)农产品贸易方面1.非关税壁垒关税化,2002年以前关税削减36%,发展中国家只削减24%2.对于需要关税化的产品,必须承诺相当于国内消费量的3%-5%的饿最低市场准入量。3.对农产品产生影响的国内支持措施减少20%,出口补贴削减36%,发展中国家可削减24%。(三)纺织品与服装贸易方面主要是在WTO生效后10年内分三个阶段逐步取消进口数量限制。但同4时规定,在过渡期间,如进口激增,对进口国的产业造成破坏性的冲击,允许对造成损害的国家实行进口配额限制。(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五)进口许可证程序方面(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七)服务贸易方面第三节WTO一、WTO的产生1995年1月1日世贸组织正式开始生效运转,同年1月31日,世贸组织举行成立大会,取代1948年的关贸总协定。并且为能实现顺利过渡,关贸总协定与世贸组织在1995年共存1年。世贸组织来源于关贸总协定,它继承了关贸总协定的合理内核。实际上,关贸总协定1994是经过修改后的新文本,它与《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一起构成世贸组织协议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际货物贸易的主要规则。但是,世贸组织并不是关贸总协定的简单扩大,相反它是取代了关贸总协定,并具有了不同的特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1)关贸总协定是一套规则,一个多边协议,不具有法人地位,没有自己的组织基础;而世贸组织是一个永久性的机构,具有法人地位,拥有自己的秘书处,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成为维护世界经济运行的三大支柱。(2)关贸总协定是建立在“临时性的基础”上的;而世贸组织的承诺是完整的、永久性的。(3)关贸总协定规则范围仅适用货物贸易问题;而世贸组织不仅要处理货物贸易问题,还要处理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其协调与监督的管辖范围远远大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4)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争端解决没有规定时间表;而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采用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裁决具有自动执行的效力,同时明确了争端解决的时间表,这表明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较之关贸总协定更快、更有自动性,保证争端的解决更有效。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概况(一)宗旨、目标、职能、机构1.宗旨:①世贸组织成员在处理贸易和经济事务方面应以提高经济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为目标,大幅度提高各成员方的商品数量和产量以及服务贸易量;②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间的各自需要尤其要确保发展中国家的利益。2.目标: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一个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帮助贸易尽可能自由地发展,排除贸易壁垒;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促进各贸易国成员方进行谈判以发挥其论坛作用;同时,它也志在有效解决各成员方的争端或冲突等。3.职能:世贸组织是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经济机构。它为处理协调各成员方之间的贸易关系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法律框架。根据有关协定条款规定,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负责世界贸易组织多边协议的实施、管理和运作。5②为谈判提供场所。③争端解决。④贸易政策审议。⑤处理与其它国际经济组织的关系。4.机构:为保证能够履行上述各项职能,世贸组织设立了一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