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制度二〇一二年四月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三)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抽查和巡查。(四)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五)对工程监理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六)建设工程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七)对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工程质量投诉工作进行指导,受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并对其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八)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仲裁和处理。岗位设置及职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岗位设有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小组组长、监督员、助理监督员五级岗位,具体职责如下。(一)监督站负责人职责站长领导和负责本站业务、技术管理、廉政建设工作;履行站长的职责和职权,承担业务、技术管理,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并对委托机关负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全站业务、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受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3、负责组织罗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作经验。组织本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组织查处工程质量事故。4、领导本站职工勤政廉政,负责组织站内职工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5、在履行行政处罚时,负责审核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的违章行为,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6、组织制定全站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并审核,定期总结工作,充分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做好质监管理工作。7、负责全站行政机构设置、任务划分、人员调配等工作。8、主持本站领导办公会,听取技术负责人、各监督小组组长的工作汇报。9、全面掌握本区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措施。10、定期总结本站工作,向职工大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1、积极组织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技术岗位职责在站长领导下,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即负责全站技术工作,参与对建设工程监督质量和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其主要职责:1、全面负责本站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对站长负责。负责分管工作任务的实施,及时掌握和了解分管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2、统管全站的技术工作,主持制定全站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及科研、技术工作计划;负责本地区各级质监机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科研规划的制定,并负责组织检查和落实。3、参与处理工程质量监督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4、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各级质监机构的认证考核及执业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5、协调本站和系统内的技术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本地区的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6、负责全站及本地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引进、应用和推广。7、负责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投诉的分析与处理工作。8、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坚持科学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按时参加站内各项活动,及时完成站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三)质量监督小组组长岗位职责质量监督小组组长在站长及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组的技术、质量监督工作,对所监工程承担直接质量监督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遵守站内的各项规章制度。2、在站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组所监督工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并对站长负责。3、负责组织本组质量监督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4、对本组内的监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任务分配工作,负责检查督促监督员的监督工作。5、组织编制本组所监工程的监督计划并审核。6、审核受监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主体的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7、审查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8、主持对受监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及抽查工作,重点监督参与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9、负责对本组受监工程的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程序是否合法、资料是否齐全、实物质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实施监督。10、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后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1、积极参加工程质量检查,配合各级工程质量大检查。12、审查受监竣工工程监督档案。13、遵守监督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先进检测设备和高科技手段,不断提高质量监督水平。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是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技术人员,在站领导带领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对受监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遵守站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监督小组组长的指导下,积极做好质量监督工作。2、认真审阅、熟悉本组受监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编制受监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按照本组组长签发的监督计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3、熟悉并掌握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和本站制定的有关细则、措施、规定等,对受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4、深入施工现场,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实施重点监督。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抽查。5、在监督小组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分管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发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有临时处置权,督促责任方迅速消除质量隐患,并及时向监督小组组长汇报。6、监督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是否符合。(五)助理监督员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监督站的各项规章制度。2、协助其他监督员对受监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主体的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3、辅助其他监督员对受监建设工程的实物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查工作。4、遵守监督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先进检测设备和高科技手段,不断提高质量监督水平。第二部分技术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技术责任制度总则一、各监督小组组长和技术负责人组成技术组,共同负责技术工作。监督小组组长负责本组范围内的技术工作。二、监督人员必须钻研技术业务,履行职责,及时学习新规范、新规定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一)技术组技术责任1、审定重要工程的监督计划,并监督各监督组实施计划。2、编制业务计划,定期组织监督员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国家和本市有关的质量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政策。3、审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及监督档案的整理归档。复核及上报优良工程。4、参加处理各种质量工程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5、对劣质质量工程及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签发停工通知单和处理通知及行政处理措施。(二)监督小组组长技术责任1、编制并实施本组受监工程的监督计划。2、按强制性标准、检验程序实施到位监督,对受监工程承担监督责任。3、负责组织受监工程监督档案整理和汇总,报上级审定归档。4、参与本组受监工程的质量事故处理和出具质量鉴定报告,报上级审核。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完善质保资料,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良好。6、对本小组受监工程的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签发整改指令和存在问题通知单,并监督各方认真执行。(三)工程质量监督员技术责任1、审查项目工程开工前期资料,主要包括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审图报告等基建手续,如有短缺,应立即发整改或停工的书面通知单,并书面上报站领导;监督员不得隐瞒情况,否则追究其责任。2、五日内完成监督计划。监督计划应具体,具有针对性。计划完成后,由站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3、核查工程质保体系的建立情况、施工人员的配备情况、进场机械设备的年检情况、主要审查各种质量制度是否完善,是否配备专职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各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项目经理与中标项目经理是否一致;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年检并合格。对质量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的工程应书面通知其整改或停工整顿。实施监督计划,对受监工程监督到位,按标准化程序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工程承担监督责任。4、对巡回检查受监工程中出现危及工程质量的问题,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单,建议及时处理。按规定认真记载质量监督手册和监督记录。5、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参加验槽、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包括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重点检查工程有无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并做出监督结论。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查:6、应对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砌体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程等隐蔽工程进行抽查,做好抽查记录。监督员对同一单位工程的抽查次数应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复杂情况而定,但不得少于五次。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一些重大问题,应上报站领导进行处理。7、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监督员应清楚的了解受监工程的质量状况,对施工管理水平低、施工质量差的工程及时进行整顿,对出现问题后屡教不改的工程,及时上报监督站处理。如果监督员巡查或各级大检查查出受监工程质量低劣,而此前负责监督该项目的监督员未进行有效的处理且未上报站领导,则认为在该工程上监督员工作失职,监督站将对其处分、暂停其监督工作,情节严重者调离监督岗位。对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8、核查工程质保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善质保资料,确保资料能够随进度反映工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应要求各种试验数量必须满足规范规定的批次、龄期要求,必须执行有见证取样制度。9、对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员必须经常对监理的工作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是否规范、监理工作是否到位、监理资料是否齐全、重要部位施工过程中是否实施旁站监理等。10、工程竣工后,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协助监督小组组长出据监督报告。工程竣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督档案的整理,包括监督计划、工地检查记录、质量验收审核记录、监督报告等。做好监督工程的统计工作。11、日常监督工作中,监督员应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一方面公正严明、执法标准、对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理解执行准确;另一方面应体现监督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使监督员的监督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使监督站的各种意图能够顺利实现、使施工单位能够重视并认真对待监督站为提高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每一项措施。12、监督员要廉洁奉公,不准利用职权向工地索贿、受贿;不准私自向工地借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不准到工地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要求施工单位无偿派工、派料;不准承揽、转包、分包工程;不准向工地推销建筑材料;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工地的有价证券。违反上述规定,被举报或被有关部门查处者,一经核实,监督站将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13、监督员在质量监督过程中,要尽职尽责、文明执法、以理服人,监督员应准确理解施工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工作时必须履行告知义务,杜绝态度上的生、冷、硬;工作要积极主动,不得拖拉、推诿,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对各工地普遍反映态度恶劣或业务水平较差的监督员,监督站调查核实后将暂停其监督工作直至将其调离监督岗位。14、各级监督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够不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筑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一、在站长领导下,由技术组对本站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总体管理,按小组进行分别管理。二、根据《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本站专业实际,定期发布专业工程质量监督常用规范、标准目录,购买并统一发放,认真学习体会,并严格执行。三、按标准、规范目录配置标准、规范书籍,各种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技术文件,各监督小组分类编号登记,贴好标签,设专门橱柜。四、各种技术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