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管理与服务中医药管理是依据党和国家及卫生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中的中药、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控制、有目的等一系列有效管理活动总称。中医药是我国劳动人民长期与疾病做斗争的智慧结晶和经验总结,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预防疾病、治疗疾病、种族繁衍等方面发挥过巨大作用。对中医药管理工作,可追溯到公元前11世纪。《周礼》有“岁终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这些是说明在年终考查医生们的医疗成绩,以定工资标准的记录,说明了当时已建立了一套中医药的医政组织和医疗考核制度。在公元前564年(周灵王8年)《左传》中记载“国人逐瘛狗”以防狂犬病,说明是有人组织干这项工作,管这项工作。秦、汉朝出了很多名医,医药管理日趋完善。隋唐年间设有太医署,有了中医药的外事交流,公元753年(天宝12年)鉴真和尚东渡日本讲授医学。宋朝医事管理机构庞大,先后成立了和剂局和惠民局,那时就开始用接种人痘的办法来预防天花。辽、金、元期间,战争频繁,管理机构注重宫廷医疗,学术争鸣和交流不断开展,产生了金元四大家。明、清两朝设立太医院,不但服务宫廷和达官显贵,而且管理民间医事。民国3年(公元1914)出台了废止中医案,遭到全国中医药界的强烈反对,又在民国18年反动政府在第一次中央卫生员委会议上通过了余岩等提出的“废止旧医”提案后,全国中医药界纷纷罢工停业,该提案被迫取消。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成立了卫生部,对中医药工作十分重视,毛泽东同志在1958年10月11日提出了“这是一件大事,不可等闲视之。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1986年成立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增加了中医药经费,为中医药发展带来了春天。当前,中医药发展受到宪法保护,早在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根据国际国内卫生工作新的发展,提出了中国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为“贯彻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国务院于2003年10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0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我国中医药事业正处在蓬勃发展的大好时机。乡镇卫生院要抓住这次机遇,发展中医药,为农民能享受到中医药服务而努力工作。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枢纽,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应当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服务。在这四个方面,中医药要全部参与,提高医院整体功能,满足病人不同层面的需求。乡镇卫生院要坚持“中西并重”,不能偏颇,要双管齐下,共同发展。多年来,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不明确,有的地方归县卫生部门管理,有的地方归当地乡镇政府。实践证明,乡镇卫生院实行县乡共同管理,以县卫生部门为主体的方法,有利于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在管理体制上要实现四个突破。一是在规划布局上重视中医药工作方面有所突破。经过十几年的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乡镇卫生院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相当一部分卫生院实现了“一无三配套”,整体功能和服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但是也有一部分乡镇卫生院,没有中医科室,没有中药房,甚至没有中医药人员,这部分卫生院要创造条件建立中医药科室,配备中医药人员。二是在所有制形式上关照中医药方面有所突破。对中医药科室可实行多种形式经营。本着有利于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质量,有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实现举办中医药科室形式多元化,增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的实力。三是在服务方式上注重中医药方面应有所突破。乡镇卫生院要组织中医药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到田间地头。不能只是在医疗方面采用中医药,要在预防、保健、康复、卫生咨询、健康咨询等全方位的提供中医药服务。四是在机构建设发展中医药方面有所突破。乡镇卫生院可以建立中医药指导科,推广适宜技术,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中医药知识培训等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也要改变,中医药管理体制是中国社会存在的一个特殊现象,中医西医,中医中药要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并存并重,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比单一的西医、中医好得多的医疗保健服务。我们进行中医药管理要接受历史教训,更需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探讨,使中医药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第一节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管理一、内部机构设置(一)科室设置根据卫生部医院分级标准,乡镇卫生院属于一级医院,在一级医院中又分为甲、乙、丙三等,无论是那个等次的医院,都要求建有中医科室。要求做到社区居民能享受中药治疗,针灸治疗和中医保健。2003年11月25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第四条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应当将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其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设置中医科,开设中药房,有相应的专用医疗用房。房屋面积、环境等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第五条明确规定“有条件的的乡镇卫生院可根据本地区疾病谱、中医药专业技术条件等情况开设相应的特色专科(专病),设置中药炮制室、煎药室。”这就是说在乡镇卫生院中要建立中医科、针灸理疗科,要设有中药房,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一级医院的标准,才是功能齐全的乡镇卫生院,才能满足当地居民的医疗保健需求。(二)职责任务1.中医科中医科要能采用中医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治疗内、外、妇、儿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疑难杂症。做到能中不西,先中后西。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进行急、危、重症抢救,提高抢救成功率。2.针灸理疗科针灸疗法源远流长。古人利用有棱角的石块来刺激身体的某一部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金属针具代替石块,形成了我国独具特色、举世闻名的针灸疗法。自人类开始火的使用,灸法疗疾便已产生。除此之外,还有矿泉疗法、拔罐疗法、刮痧疗法、泥疗法等等,并取得了很好的疗效,深受患者欢迎。本科要能采用理、法、方、针的理论治疗常见病,了解国内外针灸学术动态。3.中药房有条件的卫生院要建立独立的中药房,条件达不到的或业务用房紧张的卫生院可设中药柜,但要和西药隔开。中成药不于少80种,中药饮片不少于250种,保证药品道地,质量可靠,无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和药斗串货现象。定期清查过期失效饮片,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特殊药品应有专人、专柜、专帐管理,有交接班制度。饮片报损率小于1%;称重回戥分剂量误差在5%以内;处方出门差错率小于万分之一;处方计价合格率大于95%,每剂金额误差在5分以内;处方配齐率大于95%。要向病人讲清用法、用量、饭前饮后以及特殊药味的单煎、包煎、先煎、后下等。定期同临床中医医生交流情况,反馈药品信息。二、人员配备(一)配备原则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的配备要遵循客观实际,绩能高效,保证医疗质量,保证日常工作能顺利运行的原则。建立稳定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二)配备要求1.资格要求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中医药服务活动。2.数量要求根据《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要求,结合我省乡镇卫生院的现状,每所乡镇卫生院至少要有一名中医医生和一名中药人员。10人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要有两名中医医生和一名中医药人员。超过20人的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执业助理、执业医师人员占西医药执业助理、执业医师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每个村至少有一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3.素质要求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医药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素质。第一,是天资聪颖,敏而好学,博览群书,知识广阔;第二,是医德高尚,光明磊落,待人厚道,慎独谦和;第三,是业务熟练,善于总结,奋发钻研,忠诚事业;第四,是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团结同仁,勇于开拓;第五,是身体健康,尽职尽责,工作积极,爱护患者。4.学历要求凡是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医药人员,都要具备中专以上中医药学历。对确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人员,要有县级及其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组成专门的班子,对其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专长科目进行考试考核确认,合格者方可录用。(三)人员选拔1.制定选拔标准如何选拔合适的中医药人员,是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选贤任能,招揽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根本。人才难得,具有一技之长的人都可称为人才。中医药中的一个治疗方法,一个好的中医处方,就可以激活一所医院,甚至办好一所医院。为此,在人员选拔时一定要确定选拔标准,标准要根据需要而定,不宜定的过高或过低,要切合实际。在标准的制定中要包括政治标准,智能标准,素质标准,业务标准,健康标准等。不能厚此薄彼,要综合考察。2.确定选拔来源一般的选拔来源有两种:一是从学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这类人员虽然具备了一些中医药理论、知识、技能,但尚未选定专业,招进来便于管理和使用,可塑空间大。二是从社会上选拔。这部分人员具备了一定的中医药技能,有了自己的特长,招进来就能使用,但他们的要求条件较高,不便于管理。所以医院领导要权衡利弊,掌握好尺度。3.采用选拔方式在古今中外选拔人才的大舞台上,方式多种多样。燕昭王黄金筑台,毛遂自荐斥楚王;徐庶走马荐诸葛等等。现在我们采用选拔人才的方法大体分为推荐、自荐、招聘、竞选、选举等方法。这些方法可互相掺合使用,以选拔到利于中医药发展的人才为目的。三、强化管理(一)科学管理、服务基层管理是一门科学,管理也是服务,欲图发展,必严管理。卫生部在今年的工作会议提出了“管理年”,这充分说明了管理的重要性。一个好的医院院长,他一定懂得向管理要效率、要质量、要速度、要人才、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乡镇卫生院虽然不是卫生行政机构,但分担着卫生行政机构的部分职能。强化管理措施,加强管理力度,势在必行,只有中医药管理工作搞好了,中医药事业才能蓬勃发展。中医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广泛,涉及到中医药工作的方方面面。大体有以下八个方面: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条例。2.对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的中医药科室布局、设立。3.对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养,学术交流,以及经验的总结等。4.对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的科研立项、评审、成果推广等。5.判定部门或当地中医药发展规定和年度计划。6.制定本部门或下级单位各项中医指标。做到年初有指标,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7.收集中医药信息,沟通内外,联系上下,交流工作。8.指导下级单位的中医药日常工作。(二)落实政策、加强领导中医药以它历史悠久、治疗独特、文献浩瀚、疗效确切和理论自成体系在世界医学界独树一帜,在国际传统医学中位居榜首。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历来非常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制定、形成了许多相关保护、扶持和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在卫生工作方针中确定了“中西医并重”,强调要把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随着每项卫生政策的出台都考虑到中医药的发展。职称评定、科研教学、社区服务、医保定点和医院分级管理、医疗事故鉴定等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医药的关怀。2000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2003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我们在基层工作医院领导,中医药管理者只有将各项有关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才能有力的促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作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者要主动向部门领导和当地党委政府多汇报、多请示、多建议,用足用好中医药政策,争取部门、党委、政府更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形成一个上下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工作局面。(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随着人们保健意识的增强,科学知识的普及,由于化学药品的滥用和其毒副反应而导致的医源性、药源性疾病逐年增加,人们用药回归自然的愿望大大增强。中医药以它毒副作用小和简、便、廉、验,显示出巨大的潜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管理科要加强这方面宣传。中医药来源于我国人民千百年来同疾病做斗争的经验总结,是广大劳动人民同病魔做斗争的智慧结晶。在2003年防治非典型性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