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焊接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一、学院简介陕西焊接工程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一所培养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院校。学院位于西部工业强市,国家园林、卫生城市、中国装备制造业基地、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教学、实习、住宿、食堂、商店、浴室、篮球厂、医务室等配套设施俱全,为学生的教学、实习和生活服务提供了有效的保证。焊接技术被称为机电之母,广泛应用于机械、电子、石油、航天等行业,现已由传统的电气焊发展到二保焊、氩弧焊、埋弧自动焊、激光焊、钎焊、摩擦焊等无光、无烟、无味的高新技术工艺和自动化程度。唯有我院将焊接专业作为技术教育品牌做大、做强,在国内属于独家首创。学院建立了以焊接技术专业为特色,以数控技术、电子技术、汽车应用与维修等专业为重点的关联性强、适应科技进步、就业前景广阔的学科建设体系。学院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教学。聘请了教授、高级工程师担任学科带头人,由“双师型”师资队伍实施教学、实习计划,采取理论教学、校内实训、带薪实习分段式教学模式,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技术能力。学院投入大量资金购置了技术实训教学设备,拥有电焊、气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交直流两用氩弧焊、埋弧自动焊机,直线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仿形切割机,数控,汽修等教学实训设备,可满足学生教学实训需要。哪里有工业,哪里就需要焊接、数控、电子等专业技术人才。学院与省内及沿海工业发达地区近百家机械电子、装备制造、航天航空等经济效益好,就业有保障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带薪实习、订单培养、就业安置关系。历届毕业生已被众多企业提前聘用,高薪就业。部分毕业生已成为企业技术骨干和中层领导。新生入学即签《就业协议》。学院学生连续两届荣获宝鸡市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学院被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省级重点技术学校”、“省级诚信民办院校”、“就业培训定点单位”、“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等称号。院长刘荣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评为“服务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先进个人”,当选为宝鸡市政协常委,八届、九届“十佳政协委员”。学院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对下岗失业、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可一次性优惠学费的5%。二年制以上专业的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生食堂饭菜经济实惠。学院为了确保学生就业,建立了“立足大城市,服务学生的就业理念,三万多名毕业生先后就业于美的集团、TCL集团、华硕电脑集团公司、上海巨腾电脑公司、扬子江造船厂等多家500强企业。由于毕业生综合能力强,安置后工资待遇高、福利好,实现了家长放心、学生安心、用人单位满意的效果。二、专业设置专业学制人数主要开设课程就业去向毕业发证焊接技术3年制(初中毕业)500计算机应用基础,机械制图,焊接结构,焊接检测,钳工工艺,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电工学,焊接工艺学,焊接实习学等。面向制造业、航天航空业、兵工业、装饰装潢的行业学业期满,颁发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验印的陕西省技术(技师)学院毕业证书。考取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数控技术3年制(初中毕业)300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机械制图,金属工艺学,机械基础,公差配合与测量技术,车工工艺与技能训练,数控加工工艺学,数控机床编程与操作(车工),计算机应用基础。机械、电子、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制造业三、报名要求年龄16—25周岁,初(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身心健康,政审合格。凡符合条件者,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对考取国家名牌院校家庭贫困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前往学院就读,学费全免。两年制以上的新生,可自愿将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四、陕西振华学院、焊接学院2008年学生安置单位表专业安置单位工资待遇江苏扬子江造船厂2000焊接技术芜湖奥托自动设备有限公司1800西安航天机械厂1600正兴集团合肥车轮钢圈公司1800安徽合力叉车厂1500苏州金龙客车厂2000数控技术常州龙城集团1600列车乘务福州、成都(郑州)铁路局客运段1200—2000备注1.上述单位都具有“三金”。2.上述工资待遇仅为进厂参考标准,具体根据学生在企业表现及个人专业技能熟练程度可调整。3.焊接专业工资待遇为实习工资标准。五、振华学院、焊接工程技术学院收费表层次专业名称学制收费项目(单位:元)第一学年第二学年总费用第三学年总费用完成学业总费用学费代办费住宿费合计学历部铁路运输管理1年10700365065015000————150002年512834865061265861——11987交通运输管理2年318034860041283863——7991民航服务2年288834860038363571——7407焊接技术3年289861860041163781378111678数控技术3年291861860041363801380111738电子技术3年22486186003466316631669798备注1、校服、床上用品、军训服费用第二学年,第三学年不再收取;体检费、保险费、制作材料费每学年收一次。保险费30元,学校为每位学生代办保额为10000元意外伤故险和4000元的医疗险(包括门诊、住院)。2、本收费标准不含书费。3、2年制以上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人。铁路运输管理专业的1年制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六、就业合同就业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陕西振华培训学院就业推荐办公室乙方:被推荐学生姓名专业为了保障毕业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毕业学生的及时安置,维护陕西振华培训学院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就业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并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安置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安置费元。(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就业信息,乙方在自愿的情况下,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3)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协调工资待遇标准。(4)甲方有责任监督乙方上岗后的《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并协助乙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校学习期间,表现不好,有违法乱纪行为或被甲方开除,甲方不予安置工作。(2)乙方交纳安置费用后,有权要求甲方尽快安置适合乙方的工作岗位。(3)乙方上岗后,如和用工单位发生劳资纠纷,有权要求甲方在试用期内帮助协调。(4)乙方就业后,一年内如用人单位不能正常生产或破产、倒闭等原因造成乙方失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安置工作。三、由以下原因造成乙方失业,甲方不承担再次安置就业的责任。(1)因乙方在工作单位表现不好或出现违法乱纪行为,被用工单位辞退的。(2)乙方上岗后,因故自动离岗。(3)乙方持甲方介绍信,未去用人单位报到,也不向甲方汇报情况的。(4)乙方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没有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而采取聚众闹事、罢工等极端手段被用人单位除名的。(5)赴外省就业的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没有与当地管理机构联系解决,私自返回的。(6)乙方办理了安置就业手续,3个月内未来甲方参加就业安置的。四、以下原因造成乙方失业,甲方有义务为乙方重新安置就业,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因用人单位破产、倒闭,不能正常生产造成失业的。(2)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就业学生进行打骂、体罚,经甲方协调无效的。(3)因用人单位效益差,三个月不能发出工资,经甲方协调后无效的。(4)因用人单位的要求与乙方技能实际相差较大,乙方录用后被用工单位辞退的。五、甲方为乙方联系就业单位,因故专业不对口,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给以安置。六、甲、乙双方都要遵守安置制度,做到公平、负责、高效的安置工作,不得刁难和闹事。七、凡经甲方安置过的学生,无论成功与否,甲方不退安置费,但可以继续为乙方安置合适的工作。八、合同一经签订,对甲、乙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合同的各项条款。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陕西振华培训学院就业推荐办公室乙方:签字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5:承诺书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青年和“两后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服务青年的职能作用,规范农村青年委培就业工作,建立团组织、学校和学生之间良好的诚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贫困青年摆脱贫困、落后的现状,为学生家长解忧,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家长(监护人)就相关事项应做出如下承诺:一、团组织对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的承诺:1、团组织要把农村青年委培就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紧抓好,认真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2、团组织就委培学校的宣传资料和招生简章的内容真实性对学生及其监护人负责。3、团组织护送学生赴校属公益行为,并非家长(监护人)有偿委托,如路途中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学生自身过错导致人身伤害或自身健康原因突发疾病,团组织只承担及时告知和协助义务。4、团组织应促进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对学生在校的表现和学习情况进行经常性交流和沟通。5、团组织监督跟踪相关院校委培就业学生的教学管理及工作安置情况,按照学校就业安置合同(就业安置协议)的约定,维护学生及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二、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向团组织的承诺:1、学生在校期间要遵守学校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其家长(监护人)应经常和学校老师联系,掌握学生在校学习及生活情况,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2、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及其他民事纠纷应直接和学校或相关责任人交涉,经协商解决无效后,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团组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学生违反校纪,私自外出或因行为违法受到相应法律制裁的,团组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学生在校因违纪违法,被校方做出处理决定不服的,学生或其家长(监护人)应直接向校方或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5、学生无故擅自离校或因违纪违法被学校开除,家长(监护人)应及时联系将学生自行接回或妥善安置,其人身安全及去向团组织无说明及其他责任。6、学生在顶岗实习阶段所发生民事纠纷,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应直接须同学校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协议进行协商处理,协商无效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各团组织机关不承担任何相应的法律连带责任。7、学生顶岗实习及就业的工资水平,应以同校同期同专业参加实习(就业)人数半数以上人员的平均工资来确定校方守信程度。此承诺书经盖章(签字)后有效。招生地所在团组织盖章家长(监护人)签名: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盖章学生本人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