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锦屏县人民医院远程医疗病案质量管理制度(暂行)一、远程医疗病案日常管理1、远程医疗中心负责集中管理全院远程医疗病案。2、全面、认真对“会诊申请病历”、“会诊专家书面意见”、“影像图片”、“会诊实况录相”等不同病案资料进行收集,并采用自建编码方式完成病案资料的建档,科学、有序地加以管理,是提高会诊质量,确保会诊活动得以延续。3、远程病案管理员与医护人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时要认真进行核对,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4、要极大地方便对会诊病案资料的调阅、数据统计、远程医疗复诊、随访和科研总结工作等。二、远程医疗病案保管与供应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会诊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2、负责办理院际会诊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4、把好会诊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会诊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5、切实做好远程医疗中心的安全和对会诊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6、远程医疗会诊病案一律由远程医疗中心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7、医院所需的统计工作原始资料应以远程医疗中心会诊病案为主,只有远程医疗中心的会诊病案内容所反映的会诊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所以医院2统计工作与会诊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8、远程医疗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会诊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9、远程医疗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会诊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10、患者家属须要参阅会诊病案时,经申请医务科同意后由医师带到远程医疗中心查阅。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会诊病案,应在会诊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务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远程医疗中心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会诊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医务科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会诊专业无关的会诊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务科签字。14、复印时,远程医疗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件带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会诊病历。15、任何科室及个人在远程医疗中心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16、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会诊病案。会诊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锦屏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