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省级文明工地验评标准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为把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我省文明工地整体水平,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我厅对原《》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工地,广泛推动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和绿色建筑,全面提升文明工地的整体水平,促进我省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二)工作目标: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从2011年起,力争实现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200个,市级文明工地个数占到当地在建工程总数的30%以上,确保创建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环保节能突出、管理成效显著、安全文明氛围浓厚的省级文明工地。(三)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工作由省厅全面负责,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再设立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每年年初,由省厅与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各市当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数量。文明工地经验评符合省级标准的,由省厅发文命名,并颁发奖牌和证书。二、总体要求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是我省建筑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创建文明城市、实现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陕西建筑业的有效途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监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应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创建责任,努力提高创建水平。(一)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推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是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核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动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深入健康发展。(二)依靠科技进步,突出节能环保,提升文明工地创建水平1、推广新技术。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中应积极推广使用《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应用技术目录》中的以下新技术:临时用电技术:透明塑壳断路器、电子式和电磁式漏电断路器(电磁式和电子式漏电保护器是集电路隔离、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功能为一体的组合电器),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标准配电箱;垂直运输机械技术:SC、SS型施工升降机。2、应用新技术:凡进行创建文明工地备案的工程,新技术应用必须达到建设部公布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中的六项以上。3、实施定型化安全防护设施。创建文明工地的工程必须使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式、可周转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生活设施,主要包括临边、洞口防护、隔离围挡、防护棚、工作棚、楼层安全门、活动房、饮水亭、吸烟室、临时厕所等。4、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计算机在施工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远程监控系统,建立以项目部为终端、以企业为平台、连接监督管理部门的数字式远程监控网络体系,实现解决异地施工技术难题、会议、授课、文件发布、查阅资料、安全教育以及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等;淘汰落后的模拟式、单视频的监控设备。5、突出节能环保。文明工地应大力推广应用节能、节水型设备和器具,强化废水、废料回收利用。淘汰高耗能、技术落后的电器和设备;现场道路和堆料场地应硬化,其它场地应绿化或固化;堆土及粉尘建筑材料应覆盖或密闭存放;现场木材加工(电锯、电刨)、混凝土搅拌等有扬尘和噪音的场所应进行封闭;鼓励实行组装式大门、围墙和活动房等可周转使用的临时设施,减少建筑材2料资源浪费和建筑垃圾处理;楼层建筑垃圾必须用容器或管道清运,现场垃圾应分类(可回收、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存放,密闭运输。充分利用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逐步实现建筑工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申报及验评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验评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一)申报面积房屋建筑工程,西安市城区内申报面积为20000㎡以上(含本数、下同);其他各设区市(区)城区内申报面积为10000㎡以上;各县(市)申报面积为6000㎡以上;市政桥梁工程申报按造价15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申报按长度1500米以上。地铁场站工程申报按造价面积10000㎡以上,盾构和顶管工程申报按单线长度1000米以上。(二)申请备案拟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应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填写“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见附件一)或“陕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备案表”(见附件三),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直接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备案。房屋建筑工程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前进行备案,其他工程应在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三)申报验评已申请备案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在完成距主体封顶约80%的工作量前,应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评申请,由主管部门统一分批向省厅申请验评,同时抄送省质安总站。省质安总站收到验评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专家对省级文明工地验评,验评应依照标准分别对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验评表见附件二、四、五、六)。经验评合格的,由省质安总站分批统一报省厅,由省厅发文命名。(四)验评要求各设区市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数量不得超过目标责任书确定数量的30%,否则,按申报顺序,超过部分不予验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不再进行省级文明工地验评:该工程主体大部分已完成内外粉刷,无法对其主体结构工程进行检查的;建筑物高度达到八层或25米仍未安装使用施工电梯的;装配式活动房为3层及以上的;脚手架已拆除或悬挑式脚手架超高的(超过4层建筑物或15米)的;使用淘汰型或超年限起重机械设备的,监控设备不符合要求的;发生过安全事故或已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四、奖励机制为鼓励施工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工艺和材料,在2012年1月1日以前应用以下技术的,在文明工地验评表总分中分别给予加分奖励:使用节能(电)型、节水型设备和器具的,安全防护设施达到标准化、定型化的,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应用技术目录中垂直运输机械技术的、设探亲房和亲亲电话的各加0.5分;使用远程监控系统的,节水型洗车机的,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应用技术目录中临时用电技术的、职工宿舍有空调、冬季洗浴有供暖的各加1分。对获得省级文明工地项目经理的加分奖励,仍按省厅《关于建立创建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激励机制的通知》(陕建发[2008]246号)执行。五、其它要求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工地创建工作,适时调整工作机构,完善程序,加强指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创建积极性,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底前不能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数量,取消其当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要建立并完善文明工地验评制度,建立验评专家库,加强验评人员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执行验评标准,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验评工作客观、公正、公平,确保验评工作质量,确保文明工地具有样板性和示范性。凡发现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方式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撤销其称号,并停止申请企业一年内所有文明工地的验评,有关人员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文明工地检查(验评)标准废止。3附件一: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附件二: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附件三:陕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备案表附件四:陕西省文明工地(市政工程)验评表附件五:陕西省文明工地建设单位验评表附件六:陕西省文明工地监理单位验评表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4附件一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工程地址结构形式建设单位层数监理单位工程造价设计单位形象进度监督机构开工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主承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号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号电话安全员上岗证号安全证号项目副经理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号电话安全员上岗证号安全证号项目副经理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号电话安全员上岗证号安全证号施工企业意见:施工企业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5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意见:公章年月日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年月日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专用章年月日注:1、提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质量监督手续、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同本表一式三份,逐级上报至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2、陕西省级文明工地在城市规划区内申报面积为西安市20000㎡以上(含),其它各市(区)城区内为10000㎡以上,各县(市、区)为6000㎡以上。3、房屋建筑工程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其他工程应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4、1万㎡以下的工程,设一名安全员,1~5万㎡的工程,设不少于两名安全员;5万㎡以上的工程(含5万㎡),设不少于三名安全员,且按专业配备。5、创建文明工地计划和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另附材料。6附件二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总表验收时间:备案登记号: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工程地址结构形式建设单位层数监理单位工程造价设计单位形象进度监督机构开工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主承建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号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号电话安全员上岗证号安全证号项目副经理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号电话安全员上岗证号安全证号项目副经理资格证书编号注册编号安全考核合格证号电话安全员上岗证号安全证号施工企业意见:施工企业盖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单位盖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①凡带※符号为否决项目,不得参评文明工地;②1万㎡以下的工程,设一名项目经理,1~3万㎡的工程,可设一正一副两名项目经理,3万㎡以上的工程,可设一正两副三名项目经理;③夏季职工宿舍有空调、冬季洗浴、有供暖、远程监控系统、节水型洗车机,使用安全标准化设施的,每项目各加1分,设有亲属探亲房、亲情电话、节能型灯具各加0.5分。7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一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与环境保护表1-1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扣分标准应得分数扣分在对应序号中划√扣分合计实得分数备注不得分项8分项5分项2分项1资质证件与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许可证2、资质证件3、施工组织设计4、上岗证件※⑴无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不得分※⑵总、分包单位无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分,项目经理无资格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分※⑶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不得分※⑷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批审查签字、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未经论证的不得分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扣5分,未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每项扣2分⑹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等每有1人缺上岗证的扣2分10⑴⑵⑶⑷⑸⑸⑹2围档1、冲洗设备2、工地围墙坚固稳定、整洁美观3、大门制作规范,坚固美观4、门卫制度健全、执行认真5、单位牌子清晰规范※⑴无冲洗设备不得分⑵冲洗设备达不到节水和环保要求扣8分⑶围墙高度不符合规定,不坚固、不整洁、不连续、有沉陷裂缝各扣5分⑷大门未实行标准化、定型化扣5分,制作粗糙、不牢固、无企业标识各扣2分⑸门卫制度不健全,门卫未履行职责,未建立登记各扣2分⑹单位牌子制作粗糙,不整洁各扣2分20⑴(2)(3)(4)⑷⑸⑹3场容场貌1、现场道路硬化坚实平整2、排水系统畅通3、构件、材料、设施料分类堆放、整齐4、平面布局合理5、施工做到工完场清6、楼面堆料不超标※⑴现场主干道未硬化不得分,其它场地未绿化或固化扣5分⑵排水沟设置不合理扣5分,沟槽无硬化、不畅通各扣2分⑶构件、材料、设施料未做到分类堆放,水泥或其它有粉尘材料未封闭存放各扣5分⑷砂、石料场地未硬化,砂、石堆放未成方,钢材堆放未支垫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