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管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库房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库管人员工作积极性,结合后勤保障部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范围为所有库管人员和库管管理人员。第三条材料采供科负责实施,按月度进行绩效考核。第二章方法第四条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和抽查考核两种形式。日常考核侧重于考查出入库、盘库等基础性工作的完成质量;抽查考核侧重于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阶段性重点任务的督促落实。第五条本办法试行前期,对考核结果居后者实行末位淘汰,实现减员增效。第六条考核以内部检查、师生投诉、质量监督科监督抽查和保障部组织的督查等综合方式进行。第七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每月绩效工资10%按照考勤绩效兑现,70%按照日常考核绩效兑现,20%按照抽查考核绩效兑现。第三章奖罚第八条日常考核根据《库管人员考核细则表》进行打分,得分90分以上,日常考核绩效全额发放;得分80-90分,日常考核绩效按80%发放;得分70-80分,日常考核绩效按50%发放;得分70分以下,扣除当月日常考核绩效。第九条抽查考核根据《库管人员考核细则表》扣分,总分20分,月度内连续出现2次问题扣除全部分数,并视情节可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第十条库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一月内出现两次重大工作失误,或半年内出现三次及以上工作失误,或有违反规定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材料采供科提交处理意见,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做相应处罚,必要时调离原岗位或终止劳动关系。第十一条库管管理人员未主动发现各类问题,在各级检查中被其他部门发现问题,扣罚50元/次;第十二条库管人员和库管管理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或在生产中产生效益,建议奖励50-200元/条。第十三条库管人员连续2个月未接到任何被查实的投诉且无扣分行为,奖励200元。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在绩效工资中兑现。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库管人员考核细则表项目标准内容/分值扣分内容扣分标准(/项)得分备注日常考核库房设施的合理配置、布局(10分)因人为疏忽导致计量器具未校准或损坏2.0缺乏相应的防火、防潮、防尘、防腐等设施未及时上报1.0防火、防潮等设施未按要求保管、过期或使用不当1.0将库房设施挪作他用1.0物料、货架等设施摆放位置不合理1.0未分区、未分类或标志不明显2.0运输通道、作业通道、安全通道不符合标准或未按要求保留1.0占用通道堆放物品1.0入库(25分)要求的验收技术证件不全2.0入库材料规格、品牌与招标规格、品牌不符2.0入库单与实物不符3.0未按规定时间验收2.0货物验收时间登记不全或未做登记2.0需要计量的物料无称码记录2.0定量包装的计量、计件物料抽检未作记录的或未达到抽检比率的4.0因数量质量问题未记录汇报,被检查人员发现的4.0记录不及时、不完整,被检查人员发现的4.0储存保管(25分)库存物料未按分类存放3.0库房存放无账物料、私人物品和已出库物料3.0库房不整洁,货架有积尘2.0标识卡不全,标志不明显4.0未做到日清月结,台账登记不及时、不准确5.0库存物料发生变质、腐烂、虫蛀、鼠咬4.0未按照要求做到“四检查”“十严禁”4.0出库(25分)物料出库凭证手续不全5.0数量不准,漏打、虚打出库单5.0未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5.0保质期到期前1个月未向主管部门汇报的5.0错发料或小额零星物料随意发放的5.0物料信息管理(15分)未正确使用单据、凭证、填写不规范,记录不完整,字迹不清晰。2.0各类单据未按要求少于3人签字,信息记录不完整(时间、品牌、规格、签字)3.0账卡记录不及时,未做到日清月结,未及时按要求上报汇总表、盘点表(每月23日上午)5.0单据、凭证及资料未分类、分月归档3.0单据、凭证及资料未合成册,妥善保管2.0小计100抽查考核20分因个人工作问题产生安全隐患2.0未及时上报出现的各类问题5.0未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5.0出现各类内部投诉经核实5.0其他各类检查或材料采供科发现的问题5-10保障部领导发现问题5-10师生员工举报问题经核实10.0学校发现问题15.0监管部门发现问题20.0小计20合计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