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制度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请各年级、各备课组及教师遵守执行。一、教材征订流程:1.教材征订严格按上级统一规定,听从教育局的指导意见进行征订。2.教导处根据学校意见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3.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4.由教导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5.教材到货后由教导处负责验收入库分发,发现质量问题和数量问题及时告知新华收店,要求更换或退货。二、教辅资料征订原则1.选择教辅资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2.各备课组、教师不得擅自联系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资料,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征订教辅资料,杜绝盗版教材资料进入校园。3.严禁教师个人、备课组长与书商私下接洽,收取各种名目的“劳务费、介绍费、咨询费”,违犯规定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征订教辅资料。5.各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高新四小教导处2017年3月庆来学校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规范及管理使用制度发布时间:2015-09-1515:47:01来源:浏览次数:356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教监〔201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经会议讨论研究,对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班级资料征订作如下规范:第二章教材由教务处统一征订第二条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的征订单位,每年仅有春季和秋季两次时段征订全年使用教材,过期不予办理。各学部按市教研室提供书目填报教师、学生需使用教材的征订数,由教务处统一征订。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初中七年级至九年级教学用书,学校根据每年新生招生数和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实际人数,在省审定的版本目录范围选择订购。义务教育阶段非免费教学用书订到开课年级的学生,并统一由市新华书店发行。第三章教辅由年级协助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购第三条教辅资料征订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教监〔201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必须在云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推荐的教学辅助资源品种中选择(市教研室发放目录)。非毕业班学生每学科每学期只能选择一套教辅资料;毕业班可以选择两套教辅资料,一种配套练习(英语可以加一相关听力教辅)。所选资料必须能与当前教材配套使用,避免浪费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第四条选择具有合法授权资质的单位,按照“严格程序、确保质量、选用透明、加强监督、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征订。以年级为单位根据需要,指导家长、学生自愿选择经审查推荐的教学辅助资源,学生或家长委员会审核认可后申请学部代购。第五条各学部以年级为单位上报订购书单到学部,学部部长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胡云美老师),并上交市教研室审查和上传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所选教辅材料的书目、版本、价格、出版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第四章教材发放第六条每学期教材统一由学校教务处与学部教材管理员清点核对数量,学部管理员将各年级各班教材的领用数量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由班主任领出发放到每个学生,进行签名登记按手印(义务教育免费教材)并反馈教务处核查存档。如果计划招生没完成,多余的义务教育免费教材留待下年使用,或在市教研室的统筹下在学校之间进行调节使用。第五章循环使用教材用书第七条小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地方教学用书,初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和地方教学用书,属于免费循环使用教学用书,学部教材管理员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最后一天通知班主任将循环教材收到学部资料室、清点登记保存,以备下学年使用。第六章费用收缴第八条教材、教辅、班费(包括文印费)属学校代收费项目。第九条教材费由学校财务处代收,资料费和班费由班级代收,交学生或家长委员会管理,班主任每学期期末将使用情况和结余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报学部和教务备案,学生毕业时结清尾款,剩余款退还学生。第十条任何个人部门不得从代购教辅资料中收取回扣。若违反云教监〔201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按要求严查。庆来学校教务处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