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教育改造调研报告如何围绕现代监狱建设总目标,加强教育改造工作效能建设,不断适应社会治理改革创新要求,是当前监狱理论研究的重要命题。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监狱改造工作来说,就是要坚持效能导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探索破解教育改造工作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降低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服务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大局。一、教育改造效能建设的意义解读效能,是一个综合概念范畴,包含效率,效果、效益、能力等诸多因素。运用效能理论指导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更加强调效果,重视质量,注重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推进教育改造工作时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以最少的消耗谋取最大的绩效。效能是管理的逻辑起点,体现了教育改造质量管理的根本特征和根本价值,也是新形势下衡量教育改造工作的标尺。坚持效能导向,提高改造质量,既是监狱机关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落实党和国家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选择,也是当前监狱改造工作的内在要求。一是监狱工作重心转移的客观需要。《监狱法》规定,监狱工作的方针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由于历史原因,监狱传承了“监企不分、体制不顺、经费不保、人员不稳”的多年历史沿革,为了生存和发展,弥补经费不足,监狱和监狱警察把大量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致使监狱工作重心偏移,监管改造相对于生产经营处于附属地位。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监狱体制改革后,监狱职能得到一定程度纯化,工作重心转移逐步向“提高改造质量、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降低社会不和谐因素”等方面转移。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劳动改造刑模式,使生产经营成为监狱获得经济效益的重要来源,劳动改造的经济功能被放大。尽管从建立财政保障体系以来,这一情况有所好转,但在短时期内实现工作重心的根本转移还存在一定难度。随着监狱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监狱工作重心逐步回位到教育改造上来,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成为衡量监狱工作的首要标准。只有坚持教育改造效能导向,突出劳动对罪犯改造的教育功能和培养功能,才能真正实现监狱工作重心的转移。二是监狱行刑职能回归的客观需要。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是我国监狱的工作方针,也是监狱工作的职能所在。从现阶段实际的行刑工作来看,重监管、轻教育的改造思想依然存在,部分监狱职能的管理工作仍然停留在“关得下、管得住、跑不了”的层面。随着押犯构成变化和工作目标提升,监狱工作的注意力进一步向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转移。“安全为先,教育为本”是处理监管与教育关系的原则。这里的安全不但指监狱内不发生各类案件,还包括罪犯犯罪思想的根本转变和常态心理的良性发展,实际上前者不可能脱离后者单独存在。加强教育改造效能建设,就是要求监狱改造工作加强对罪犯心理是否“安全稳定”的关注,加强思想转化,更加注重攻心治本,只有这样由表及里、从治标向治本转变,才能真正实现监狱行刑职能的回归。三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客观需要。加强社会治理,加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当前和今后的重大政治任务。监狱工作必须围绕建设法治中国大局,有效地服务大局。罪犯来源于社会,最终还是要回到社会,监狱只是罪犯人生的一个部分、一个阶段。如果我们仅仅将罪犯看住不跑人、不出大事,而不去教育他、改造他,他的犯罪思想、犯罪心理、犯罪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矫治,那么他刑满回归社会后就很有可能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重新危害社会、危害他人。这实际上就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也从根本上否定了监狱的职能作用和工作成效。只有加强教育改造效能建设,切实把提高改造工作效能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才能有效地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才能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三、教育改造效建设的问题探讨目前监狱改造工作在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一定意义上还不能切实负担起矫正罪犯、预防犯罪、净化社会的行刑职能,教育改造还处于低效能运行状态。一是从教育对象来看,押犯构成日趋复杂,短刑犯增多,累犯增多,低年龄、低文化、罪责感差的增多,罪犯的思想更为复杂隐蔽,功利性改造思想突出,教育改造难度不断增大。教育改造的中心地位缺少机制性保障,制度执行存在虚而空等打折扣现象,整体效能受到制约。二是从教育内容上看,开展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行5+1+1教育管理模式,以多种活动载体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证了罪犯教育时间的落实,但现有教育内容在时效性、针对性、系统性方面还比较欠缺,滞后于时代发展要求,脱离社会现实和罪犯改造需求,不能区分于罪犯刑期、案由、年龄、文化层次等个体差异,个性化教育矫正内容比较缺乏,在一定层面上影响教育效能的提高。三是从师资资源上看,监狱教育改造队伍仍然是全警皆师,整体素质不够高,知识结构不够合理,缺乏专职民警师资队伍。虽然明文成立兼职讲师团,但实际执行上还没有完全到位。注重引进社会专家、志愿者、法律工作者等社会优质资源,往往也是在一定时间举办少量讲座,缺乏系统性、持续性,教育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从教育方式看,现行罪犯教育主要是讲评教育、课堂教育等集体形式,根据民警的喜好确定教育的方式方法,强制性的说教、灌输多,互动式的交流沟通少,难以激发罪犯自我革新的“内驱力”。监狱分押分管分教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推开,个别教育有所弱化,各类活动比较频繁,表面上轰轰烈烈,但实际上攻心治本的针对性不强,改造效能不高。大力推进“三中心”建设,教学楼、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等教育场所设施投入很多,但实际利用率不是很高,基层监区日常教育场所还比较紧缺,成为影响教育效能的重要因素。三、教育改造效能建设的路径选择加强教育改造效能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大教育理念”、“源头治理理念”、“社会责任理念”,着力强化教育改造工作一体化运作。一是创新教育理念。牢固树立“改造为本”理念,切实以教育改造工作为中心,以改造人为宗旨,正确认识罪犯,科学矫正罪犯,着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是教育改造效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突破传统框架为前提,打破以往存在的“剥夺”、“单纯惩罚”传统思维定势,用开放的新眼光来认识罪犯,这是改造罪犯的先决条件。以加强思维创新为关键,确立“矫正”、“改造”等现代行刑理念,即罪犯首先是人,其次才是犯人,再次,绝大多数是可以改造好的人,但是有条件的,一部分罪犯需要重点矫正,还有一部分罪犯通过常规教育即可达到改造目的。只有在这个认识上实施改造措施,才能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把握心理特征为重点,既要认识到罪犯固有的“好动”、“逆反”等浅层次心理特征,更要认识到隐藏的“报复”、“凶残”等深层次的心理特征,做到心中有数,牢牢把握改造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加强系统教育。罪犯三课教育,是使罪犯转变思想,矫正恶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最终改造成为新人的必要手段。以罪犯个体需求为中心,系统地开展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犯罪危害教育、认罪服法教育、罪犯身份意识教育、监规纪律教育等内容的思想教育,通过集中辅导、学习讨论,促进罪犯懂法、明理。坚持课堂化思想教育与个别教育、讲评教育有机结合,让罪犯不仅学到系统的法律知识,而且能够提高法律意识,促进认罪悔罪,积极改造。着力打好文化教育这个基础,针对大多数罪犯知识贫乏、文化水平低下、判断事物的能力差、思想固执僵化等实际,在识字扫盲、初等文化教育的基础上,同时根据罪犯的年龄、文化层次、兴趣爱好和实际需求,拓宽文化教育的科目,增加音乐、美术、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等有关知识的教育,提高其基本素质,为学习其他知识奠定基础。以职业技能教育为重点,紧紧抓住罪犯求知学技的兴趣点,着眼于提高罪犯刑满后的生存能力,开展适应社会需要的新技能、新技术教育。更加注重现代文明素养教育,通过监规纪律整顿、生活卫生整顿、劳动现场整顿,强化罪犯行为养成,促使罪犯学规范、守规范,切实增强罪犯的规范意识。多层次多渠道了解和掌握罪犯思想动态,做好罪犯矛盾分类疏导,提高矛盾调处的成功率。发挥罪犯正能量,调动他们在维护秩序、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改造环境。三是拓展社会协同。以建立高素质师资队伍为目标,挖掘现有资源,选拔一批业务能力较强、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人才及教育能手、管教标兵、先进工作者等优秀民警担任教员,配齐配强专职师资力量;培养新生资源,从社会学、心理学等核心专业的青年民警中挑选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民警担任兼职教员,充实师资队伍的专业力量;用好社会资源,聘请社会学者、专家、志愿者担任兼职教员,把最好的师资和装备设施配置到监区,提高基层教改工作效能。以“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平台,进一步沟通社会法律援助机构与罪犯的联系,为罪犯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及代理业务,帮助罪犯解决婚姻危机、老人赡养、子女入学、财产维权等实际困难。以出监就业指导模拟实训为抓手,最大限度地解决罪犯回归社会后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惑。注重利用本土文化教育改造罪犯,发挥农村监狱的优势,举办适宜男犯特点的种植、养殖、园艺类培训,为罪犯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加强社会支持系统下的协同化教育,联系高校、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社会帮教志愿者,与罪犯“一对一”结对子,配合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四是强化科学矫正。积极探索科学矫正的新手段和新方法,确保改造工作高效运行。实践证明,罪犯喜欢的、改造管用的方法,就是好方法。突出效能导向,就要紧贴时代发展的脉搏,适应罪犯的个性差异,根据不同罪犯的不同特质,因人施教。针对犯因性特点选择教育方法,注重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完善分类教育,改变以犯罪案由为划分标准的分类教育,研究以罪犯的危险程度、恶性程度、改造难度为划分标准的分类管理、分类教育,将现代的改造罪犯的路径和方法融入矫正项目,探索推进循证矫正,加强对短刑犯、累犯以及低年龄、低文化、罪责感差的罪犯教育。更加注重科学矫正,建立罪犯“心理热线110”制度,对情况特殊的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在接报后1小时内介入,展开危机干预。稳步推进循证矫正工作,以试点带动全面,互相借鉴,有序推进。完善危机干预响应体系,罪犯心理危机干预面保持100%,从本质安全上促进改造秩序的稳定。完善个别教育工作运行机制,通过“招标制”、“小组制”、“承诺制”等形式,集中优势警力,攻坚克难,落实分管民警对分管小组罪犯的包管、包教、包转化、包安全稳定的责任制,加大对顽危犯的攻坚转化力度。积极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探索罪犯教育的新载体、新方式,努力提高教育改造的科学含量和实际效果。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系统,充分发挥监狱网管理罪犯改造情况、掌握和分析罪犯的思想变化规律的优势功能,更加重视电子图书室、阅览室等电化教育手段的应用,探索建立“电子监狱”,利用互联网实现“网上教学”、“网上探监”。更加重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心理矫治工作效能,通过科学矫正、科学实验等方法,让罪犯从中得到科学理论、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坚持以先进文化为主旋律,加强监区文化建设,构建监狱特点与现代文明气息相结合的人文改造环境。将优秀传统文化引进课堂,将监狱特色文化融入社会主流文化,打造监内“文化精品”,充分发挥以文化人的改造功能,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教育改造效能。以教育改造罪犯工作大讲堂为抓手推进教育质量年活动为切实提高罪犯教育教学工作实效,湖南省监狱系统全面抓实“六个一”,扎实推进教育改造罪犯工作大讲堂,为教育质量年活动的推进注入了强劲的活力。每周一大讲堂。以“三统一”硬化大讲堂工作要求。一是统一组团。湖南省25所监狱,每所监狱挑选10-40名热爱教学、责任心强、知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突出的优秀警察,组成700余人的湖南省监狱巡回授课团。各监狱领导率先垂范,共有83名监狱领导积极参与大讲堂工作,占湖南省监狱领导人数的28%,每月均由1名监狱领导带队在本狱进行巡回授课。二是统一时间。全省各监狱确定每周星期三为教育日,由授课团成员精心打造示范课程,到各监区巡回授课,发挥教学示范作用。三是统一教学计划。湖南省监狱局按照“统一内容、统一进度、统一考核”的要求,编写好年度罪犯教育教学知识提纲和计划表,印发并督促各监狱,按计划组织教学。每月一个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