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项目名称:白鹭湾·汀兰水岸1#、2#、3#、5#、6#、7#住宅楼及白鹭湾文化中心服务用房工程2.建设单位:日照绿景置业有限公司3.工程项目地点: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北京路西侧,长河路东侧4.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5096m2序号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m建筑类别耐火等级建筑层数结构形式11#楼497618.1二类二级6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2#楼497618.1二类二级633#楼332818.1二类二级645#楼332818.1二类二级656#楼332818.1二类二级667楼#332818.1二类二级67服务用房18327.15三类二级25.设计单位:青岛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日照城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日照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监理工作依据:1、经审批通过的《监理规划》;2、经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3、《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24、《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06—2002);5、《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6、建筑工程设计图纸。三、工作的目标值与检查要点:1、保温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1)保温层应与基层连接可靠、安全并具有抵抗基层变形的能力,主体结构的正常变形不致造成系统产生裂缝、空鼓和脱落。(2)保温系统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变形。(3)保温系统应能经受风压和风振的作用。(4)保温系统应能抵抗由温度、湿度变化而产生的应力。(5)保温系统在遭遇相应设防烈度地震作用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6)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7)保温系统应具有防雨水渗透性能,护面层应具备机械强度和抗裂性。2、基层的处理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一般抹灰工程质量要求。3、保温系统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对人体和环境无害,彼此相容并具有防腐性。4、保温系统的外饰面施工质量应视选材不同,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有关规定执行。5、保温系统的检验批和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以每500~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应小于10m2。7、聚氨酯发泡外墙外保温系统:7.1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材料复验报告。7.2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负偏差。3检查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每10m2均布抽检3点,其最小厚度值应达到设计厚度要求。7.3各构造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及裂缝,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检查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7.4保温系统应表面洁净,接槎平整。检查方法:观察。7.5玻纤网格布、金属网应铺压严实,不应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规定要求。金属网应有专用的锚固件固定在基层墙体上,锚固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撤出施工现场。4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3.1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3.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3.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3.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3.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4、现场质量保证保体系4.1、现场应具备通过审查合格的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涉及保温系统和组5成材料更改时,必须出具设计变更手续并重新通过审图机构审查。4.2、施工现场应具备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各项审批手续齐全。5、质量控制资料5.1、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限期二年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现场抽样送检复试报告。保温系统各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附录E的规定。进场复检报告抽样数量要求如下:1)胶粉聚苯颗粒保浆料(外保温)每10吨为一批;2)网格布每7000m为一批;3)外保温系统的界面剂(界面砂浆)、胶粘剂、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增强抗裂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锚固件(外保温)每种基层做一组,每组为3件拉拔强度试验;5.2、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备下列有效期为二年的型式检验报告:1)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检验;2)采用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抗拉强度检验;3)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现场粘结强度检验;4)外保温系统其他型式检验项目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第4.0.6条。5.3、外墙外保温工程下列项目应进行现场抽样送检:1)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与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2)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保温层硬化后,应现场取样做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干密度检验。干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并且不应小于180kg/m3。现场检验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5.4、各节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齐全。6、工程实物质量66.1、除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6.2、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和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空鼓、疏松部位应剔除。6.3、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基层的质量进行验收。6.4、网格布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网格布应压贴密实,不应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6.5、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C。夏季应避免阳光爆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6.6、外保温工程宜设置抗裂分隔缝。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还宜按墙面积(30㎡)设置垂直抗裂分隔缝。6.7、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1)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宜超过100mm。2)施工时应分层抹灰,每层间隔时间应大于24h,每层厚度不宜超过20mm。第一层抹灰应压实,最后一层应找平。7、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过程隐蔽验收和节能工程竣工验收。保温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应按下表划分。保温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保温工程外保温工程聚氨酯发泡外墙外保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