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案例分析案例一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李某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到期会计资料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销毁档案是否符合规定?(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1)公司销毁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签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3)李某的说法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案例二太平洋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制公司2006年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7月28日由于向农民收购农副产品急需大量现金,经总经理赵某批准从公司当日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8万元,从财务部长孙某个人存折上取出属于公司的现金5万元,并向农民开出5万元的借•10月12“贰零零陆年伍月贰拾日”“叁万零壹佰伍拾元正”字样。(1)以上哪些行为违反了开户单位现金使用规定?(2)出票日期应如何填写?从公司现金收入中坐支现金将公司自有现金存在孙某个人账户上向农民开出5万元的借条以上行为违反开户单位现金使用规定▲现金管理“九不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循“八不准”即:(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7)不准发生变相货币;(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9)不准从现金收入中坐支现金根据《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孙某应处以的罚款为5000-3万元•出票日期应该为:贰零零陆年零伍月零贰拾日▲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抬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抬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