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统计财务管理制度35、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统计管理,有效科学地组织好统计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各项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统计调查、分析和研究,提供统计资料及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第三条公司统计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和按部门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加强生产、经营、建设、管理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的科学研究,提高统计的科学性、真实性;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处理、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设。第五条公司负责人领导并监督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本办法。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其部门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各部门的统计人员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统计制度、本办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统计工作任务,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公司根据需要成立统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统计领导管理小组办公室(下称统计办),具体如下:统计领导管理小组组长:总经理统计领导管理小组副组长:副总经理统计领导管理小组成员:各部部长统计办主任:企管部部长统计办成员:各部统计办事员统计办办公室:企管部第八条统计办采取不定期召开综合统计协调会议制度,由公司领导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建设、管理统计方面的重大事项和调查方案;综合协调各部门的统计调查活动。统计办负责执行协调会议所做的各项决定,归口管理部门统计工作,拟定公司的统计调查总体方案。第九条公司综合统计协调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协调公司重大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制定公司统计工作规章、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检查监督公司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执行情况。第十条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综合统计的主要职责是:(一)统计办的主要职责:负责整理、汇总、审核全公司综合统计工作;;制订和完善公司系统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统计工作规章和统计工作科学化规章;组织实施公司重大统计调查;统一对外公布公司综合统计资料;对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三)生产部主要职责:执行公司综合统计协调会议决定的各项统计任务;负责发热量完成情况的统计;负责厂区热源生产设备、器材的统计工作;负责供热期生产各项日、月指标的统计工作;负责生产职工年度再教育次数、人员数量的指标统计;负责设备的检修、技改、完好率的统计;负责生产各项指标的统计;对本部门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四)热网部的主要职责:执行公司综合统计协调会议决定的各项统计任务;负责供热线损率和冷凝水回收率的统计;热费回收的统计;负责所辖工程各项指标的统计;负责供热结算量的统计;负责热网生产设备、器材的统计;负责热用户服务及供热计量的统计;负责热网设备的检修、技改、完好率的统计;;负责热网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对本部门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五)企管部的主要职责;执行公司综合统计协调会议决定的各项统计任务;负责公司环保减排指标的统计;负责生产用煤采购数量、耗用量、节余量、质量、发热量的统计;负责厂区消防设备数量、完好率的统计;负责全公司职工年度安全教育次数、人员数量的指标统计;;对本部门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六)工程部的主要职责:执行公司综合统计协调会议决定的各项统计任务;负责在建工程的合同、质量、进度、资料、核算的统计;负责已完工程竣工资料、决算审核、售后服务、其他纠纷的统计;负责热源设备保质期内设备检修的统计;对本部门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七)材料部的主要职责:执行公司综合统计协调会议决定的各项统计任务;负责公司采购的各种设备原材料的数量、质量、耗用量、库存量、节余量等指标的统计;负责生产用煤采购数量、耗用量、节余量、质量、发热量的统计;负责采购合同金额、履约情况、纠纷的统计;负责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售后服务的统计;对本部门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六)综合部的主要职责:执行公司综合统计协调会议决定的各项统计任务;负责人事、档案、资料文件的统计;负责办公、招待、零星修补、通讯、车辆、综合治理费用的统计;对本部门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七)计财部的主要职责:执行公司综合统计协调会议决定的各项统计任务;负责生产、建设、经营、管理计划的统计;负责生产成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的统计;负责资金收支的统计;负责本部门各项财务指标的统计;对本部门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第十一条公司统计人员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数据;揭发检举和抵制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第十二条公司各级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第三章统计调查与统计制度第十三条公司统计办对调查与统计制度实行归口管理;综合协调各部门调查内容,规范统计工作。公司统计办统一制定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总体方案、统一管理公司各部门统计调查活动。各部门统计调查必须统一纳入公司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制度,并按计划开展统计调查活动。第十四条公司重大统计调查由统计办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第十五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利用统计调查损害公司利益。第四章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公布第十六条公司统计资料实行按部门分工管理,由统计办统一汇总对外公布;需要上报的统计数据要备案。第十七条争取在短期内建立统计数据库和局域信息自动化处理系统,实现数据安全局域连网、信息共享。第五章统计指标细则与时间要求第十八条公司生产部、热网部、企管部按日、月、供暖季、年时间段统计报表,具体统计内容详见附表。公司其它部门按月、供暖季、年时间段统计报表。具体统计内容见附表。第十九条统计报表各项指标的起止时间:日报表:当日早八时—次日早八时。月报表:当月一日—当月末。供暖季表:当年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况另定)。年报表:当年1月1日—当年12月31日。第二十条各部门统计报表必须真实、准确、详细的按时上报至统计办。上报时间要求如下:日报表:次日早九时前。月报表:次月二日前。供暖季表:供暖季结束后十日内。年报表:次年1月10日前。第二十一条统计办汇总各部门报表,审核汇编后制定公司日、月、供暖季、年统计报表,上报统计管理领导小组。。。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各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岗位细则,并纳入部门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统计办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36、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的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公司所有经济业务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第二章现金、银行存款出纳管理第三条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管理使用现金。第四条每日的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二仟元人民币,超过部分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对于收入的现金,要当日缴存银行不得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按《现金管理体制暂行条例》办理。第五条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情况,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第六条不准用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它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第七条手续齐全的原始票据,经会计审核制单、复核及有关领导签字后,出纳才能办理款项收付业务,并及时在附件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第八条开错的现金支票必须加盖或写上“作废’’字样,连同存根登记后妥善保存,现金支票如有遗失,应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第九条妥善保管库存现金、保险柜钥匙,离开工作岗位时,人走库锁,钥匙不得离身,不经财务负责人允许保险柜密码不得告诉任何人。第十条要保管好各种空白票据、空白收据,并设立支票和收据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领用、使用情况,切实保管好各种印章,不得擅自乱盖和遗失。第十一条财税、审计、银行等部门来人检查工作,应认真正确的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不准弄虚作假。第十二条出纳人员必须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处理日常业务:1.设立支票、汇票等各种票证领用登记簿,记明日期、票号、金额、用途,由出纳负责转账或由领用人签字验收,若签收人为外单位工作人员,则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全称,开户行及账号,此账号必须是合同中指定的账号。2.签发支票时,应仔细验明原始凭证有无各级领导及财务主管批示,核对应付金额无误后方可签发支票,并经会计复核,盖好预留印鉴。3.支票遗失必须立即通知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若签收入将支票遗失,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支票签收入负责赔偿。4.对逾期未用的转账支票应及时收回并注销,对开错和退回的支票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统一保管。5.每日做好银行存款日报表,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白支票,不得透支,若由于工作疏忽引起罚款,支票签发人和审核人负责赔偿。6.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逐笔按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结清余额。并于月末结出本月合计及本年累计,应与总帐核对无误;月末汇总银行存款收付单并装订成册。7.定期向银行索取对帐单,进行银企对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掌握未达帐项并及时入帐,以保资金完整。8.要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第十三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办法》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做到以下七个不:1.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2.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及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3.不准无理拒绝或任意占用他人资金。4.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帐户。5.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理其它单位和个人存入、支取现金。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私立小金库。7.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不准私自挪用公款。第十四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对银行预留印鉴要做到分离保管,保证资金安全完整。第三章发票(收据)管理第十五条购买发票(收据)由公司财务部门办税人员专人购买,其他人无权购买。第十六条设立发票(收据)登记本,详细登记发票(收据)种类,购买日、份数、号码、领用人员及领用时间。第十七条普通发票(收据)由办税人员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视同现金管理,由出纳保管于保险柜。每本发票(收据)用完后,交由办税人员审核并注销领用登记后统一保存。每年终了装订成册并保管存档。第十八条办税人员按税务局的要求及时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第四章借款、报账第十九条办理借款手续,须填写借款单,办理报销、冲帐手续,须根据原始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第二十条所有原始单据必须合法、合规、真实、不得涂改。第二十一条所有原始单据费,要求经办人注明用途并签字,购入实物的单据,须办理出、入库手续,验收入签章,先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章并经主管经理同意,再经财务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手续。第二十二条所有单据及签章、须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第五章会计报表的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司报表编制人员每月终了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第二十四条半年度终了报表编制人员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相关附表并附重大会计事项及报表的编制说明。第二十五条年度终了会计编制人员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以及相关的附表,并编写年度财务报告分析说明。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在向外报送报表时,须经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章,编报人员要同时加盖私人印章后方可报送。第二十七条会计报表每月除对外报送外,还应存档一份,年终由编报人员将全年报表装订成册,交由会计档案人员管理,并进行登记。第二十八条公司会计报表编制人员,负责公司部门内部会计报表的布置、审核。第二十九条公司会计报表编制人员要及时准确的了解、掌握有关会计报表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