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音乐上期学业质量评价方案一、评价目标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新课程标准所阐述的课程理念,着眼于评价的判断、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让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增强学习的信心和动力,促进学生对生活的热爱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二、评价原则整体性原则—面向全体学生,评价内容不仅要涉猎学生学习的知识技能,更要综合考虑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发展性原则—评价主要以鼓励为主,让学生跟深入的了解自己,注重学生在音乐方面的持续发展。科学性原则—评价要客观实际,既要看学生最后的成绩,又要看其是否真正的参与到活动中去,并表现出艺术的创造性。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方式简单、明晰,易于操作。三、评价内容1、情感·态度(20%)结合学生平时情况,对音乐学习的兴趣、对音乐的态度、课前准备、课堂纪律、上课发言情况,通过自评、生平、师评完成。2、平时成绩平均值(20%)3、期末评价成绩(60%)四、评价方式过程性评价:根据学生平时课堂上学习内容以及音乐汇报的质量等进行评价,评价分为演唱、聆听、知识与技能、创编与活动四个方面(情感态度用贴纸贴在学生课本上,由过程性评价表格中的备注一栏代为呈现),评价分为四个等级,优秀用☆表示,良好用□表示,及格用△表示,待及格用○形表示。(优秀5分,良好4分、及格3分、待及格1-2分)终结性评价:根据终结性评价时学生的具体表现进行评价(评价方案见表2)总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75—89为良好,60-74为合格,60分以下为待合格。五、评价内容歌唱1、学习正确的呼吸及连音、顿音的演唱方法,能用正确的口型唱歌,注意咬字、吐字;背唱3—5首歌曲;2、学习简易的轮唱、合唱,注意声部的和谐,均衡,对指挥做出正确的反应。聆听与欣赏1、通过聆听歌(乐)曲,能够准确的说出歌(乐)曲名字并判断歌(乐)曲的拍号或表现形式——《歌唱祖国》、《童心是小鸟》、《梦幻曲》、《哦,十分钟》、《兵乓变奏曲》、《山童》、《小夜曲》、《牧歌》、《甘洒热血写春秋》、《祝你快乐》、《生日快乐变奏曲》知识与技能1、认识进行曲、旋律的上行、下行、波浪进行。2、认识附点四分音符、附点二分音符、附点八分音符。3、认识拍号2/4、3/4,能够分辨和正确演唱连线(圆滑线)和延音线。4、认识并能够听辨小提琴、大提琴、京胡。创编与特长展示1、能够随着音乐片段有表情的进行律动、模仿动作和即兴动作。2、能够根据歌曲的特点创设情境进行表演唱。3、能够将自己的特长跟所学知识联系起来并展示。四年级音乐终结性评价细则SingingstarDoReMi木头人表演唱背唱聆听、知识与技能评价方案:从本册书自选一首歌曲小组合作创编进行表演唱。(评价方案:自选1首歌曲进行背唱。评价方案:组内的同学按照老师的指示站位(1234567音阶),每位同学手上拿有歌曲名字的卡片,听音乐片段(5-8个),音乐结束后组内所有同学与持有正确歌名的同学站成一条直线。老师随机抽同学回答歌曲的拍号或表现形式。评价方案:每组5-8个同学散位站,听着音乐自创动作,在音乐停止时老师提示的卡片或者指令,被点到的同学以4拍的动作出列,根据老师的要求回答问题,其他同学当“木头人”。音乐重新响起时,组内同学重复以上活动。评价标准:小组合作表演唱评价以一个组为标准评价,创编音乐形式1颗☆,演唱(奏)技巧1颗☆,团队协作能力1颗☆;展示技能的同学加一颗☆(加分项)。评价标准:能够熟练、有感情、自然背唱得3颗☆;能够熟练背唱得2颗☆;背唱不熟练得1颗☆;不会背唱没有☆。评价标准:判断正确5-8个得3颗☆判断正确2—4个得2颗☆判断正确1个得1颗☆全部错误没有☆评价标准:自编动作能够围绕音乐进行且流畅,回答问题反应敏捷,答案正确3颗☆;满足以上任意两个条件2颗☆;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1颗☆;全部不满足没有☆。3颗☆(加分项1颗)0-3颗☆0-3颗☆0-3颗☆注:学生自行分组,每组最多8个人,最少5个人每颗星5分终结性评价满分60分(另加分项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