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讲存在主义一战后形成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潮,以超越主客、心物二分的存在论取代西方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它从揭示人的真正存在出发,强调人的超越和创造活动、以及人的自由和责任,是20世纪西方各国影响最广的哲学流派之一。本章主要介绍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和萨特的思想观点。第一节存在主义概况存在主义是一个从揭示人的本真存在的意义出发来揭示存在的意义和方式进而揭示个人与他人及世界的关系的哲学流派。它是在胡塞尔现象学推动下的批判传统形而上学的哲学思潮的进一步发展,可归入广义的现象学运动之内。存在主义哲学家的基本倾向同早期非理性主义哲学家克尔凯郭尔和尼采等人一脉相承。他们否定和批驳所有主客二分的哲学(包括实证主义),他们并不排斥对本体论问题的研究,但认为这应当从先于和超越主客、心物等二分的人的存在本身出发,而且本体论不应当做任何形式的实体论,而应当当做关于存在者如何存在的存在论。他们的哲学的出发点是用现象学方法把人的存在还原为先于主客、心物分立的纯粹意识活动。后者不是实体性的存在,而只是一种必然指向对象的朦胧的意向活动。纯粹意识活动就是意识的意向性,它可以而且必然揭示、但并不派生出对象世界的存在。他们认为人的本真的、始原性的存在先于主客二分,不能将其作为认识对象以认知的方式达到,只能揭示,而揭示就是对人的有效率领存在方式的描绘、解释(释义)。他们的现象学方法也是一种解释学的方法。由于存在主义哲学家往往把对烦恼、畏惧、对死亡的忧虑等非理性(非认知方式)的心理体验当做人的本真存在的基本方式,认为只有揭示它们才能揭示人的真正存在。他们强调认定超越性,认为人的存在就是不断超出自己的界限。人的存在就是人的超越和创造活动,就是人的生活、行动和实践,而这些都意味着自由。存在主义并不是统一的哲学派别而只是一种具有某些共同理论倾向的思潮,被冠之以存在主义的哲学家之间的差异甚大。存在主义要求以超越主客、心物二分的存在论取代以这种二分为根本特征的西方传统哲学思维方式,这正是西方哲学发展由近代向现代转型的一种突出表现。从理论上说,以超越主客二分来显示和思考存在这个基本观念在西方哲学中早已存在,它可以追溯到古代西伯莱和希腊文化。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已把存在当做正在涌现达到、思有统一的东西。奥古斯丁也要求超越理性的界限。笛卡尔从个人存在出发的原则被他们“批判地”继承和发挥了。帕斯卡、康德、谢林等人对理性主义的批判和对其超越之要为存在主义思想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和启迪。陀思妥也夫斯基、托尔斯泰也为存在主义的形成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思想材料。克尔凯郭尔和尼采哲学更被他们当做自己的自己理论先驱。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则正是存在主义哲学家用以提出其基本理论构思的方法。总之,存在主义作为现代西方一个重要派别出现,是由西方哲学的整个发展、特别是近现代转型所决定,也可以说是这一转型完成达到重要标志之一。存在主义成为20世纪西方各国影响最广的哲学流派之一与29世纪以来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危机以及由此加剧的人的异化现象密切相关。论证怎样使人获得真正的自由,摆脱异化状态,恢复人达到个性和尊严,一直被存在主义者当做其哲学的中心问题。存在主义也正以此而在有着这种异化感的各个社会阶层中找到2自己的同情者和支持者。存在主义哲学流派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正式形成的。海德格尔和雅斯贝尔斯的存在主义理论很快成了德国哲学中最引人注目的理论。存在主义理论似乎非常适应当时很多人的虚无主义和从痛苦中求重生的情绪。不过,当纳粹正式上台,法西斯狂热笼罩德国大地时,具有悲观主义色彩的存在主义就不再行时了。而这后存在主义在德国又较流行,但存在主义的中心由德国移到了法国。在法国出现了萨特、加谬等一批著名的存在主义哲学家。存在主义在欧洲其他国家也有不少信徒。20世纪50年代以来,存在主义在美国也逐渐风行起来,主要代表由巴雷特、蒂利希等人。第二节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一、海德格尔生平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1889-1976)生于德国巴登州,中学时受布伦塔诺关于亚里士多德论“存在”的多重意义的论著之启发而对存在问题感兴趣。1909年进弗莱堡大学学习神学和哲学。1911年起他放弃神学而专攻哲学,参加李凯尔特主持的研究班。1913年在阿施耐德的指导下完成博士论文《心理主义的判断理论》,195年在李凯尔特的支持下取得哲学讲师资格。1916年跟随胡塞尔从事哲学研究并参加《哲学和现象学研究年鉴》的编辑工作。1923-1928任马堡大学哲学教授。1928接替胡塞尔退休后的弗莱堡大学哲学教授。海德格尔个人生活平淡,除了从事哲学就学和研究,鲜有其他活动。1933年5月在纳粹当局确认下担任弗莱堡大学校长,10个月后被迫辞职,1951年后,海德格尔被允许重新在大学讲课,50年代后期完全退休,长期隐居,1976年逝于弗莱堡。主要著作有:《论根据的本质》(1919)、《存在与时间》(1927)、《什么是形而上学》(1929)、《荷尔德林和诗的本质》(1936)、《论真理的本质》(1943)、《论人道主义》(1947)、《林中路》(1949)、《形而上学导论》(1953)、《什么是思》(1954)、《通向语言之路》(1959)、《诗、语言、思》(1971)等等。海德格尔一生都在寻找揭示存在的道路。一般认为《荷尔德林和诗的本质》的发表是海德格尔前后期思想的转折点。但是,在把存在与存在者严格区分开来,以对存在的揭示取代对存在者的研究,并以此来批判和超越传统形而上学上,海德格尔后期与其前期一脉相承。他前后期的区别实际上仍是在这个基本思想框架内的区别。二、海德格尔“存在”的本体论海德格尔的根本问题是以对“存在”本身的研究为核心的本体论问题。他既反对柏拉图以来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本体论,也不同意实证主义倾向哲学家全盘拒斥本体论。他认为真正的哲学是存在哲学,他要用现象学方法建立新的存在哲学,他前期经常谈论的基础本体论正是这种存在哲学的典型形态。他认为从柏拉图以来的传统形而上学犯了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在没有了解存在者究竟怎样“存在”以前就肯定了其存在,将其当做毋需加以追问的事实。它们为什么和怎样存在呢?为什么说它们存在而非无呢?他们都略而未论。这样他们就以对存在者的研究混淆和代替了对存在本身的研究。其实二者根本不同,不能相互置换。作为哲学范畴的“存在”指的是存在物的涌现、显示,而非具体的、确定的存在者.“存在者”意指某种确定的事物和现象,它可以是一切已经显示其存在的现实之物,也可以仅仅是观念之物。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是确定存在者作为存在者的那种东西,是使一切存在者得以成为其自身的先决条件,或者说,3它是使存在者显示其为存在者的本源性的东西,因而与一切存在者相比具有优先地位。一切存在者必需存在才能成为现实的、确定的存在者。没有存在就没有存在者。但存在本身并不是存在者(无论是作为自我或对象),也不是一切存在者的族类的普遍性,不是对一切存在者的概括。因而不是某种抽象和绝对的存在。存在也不是存在者之外的某种独立的东西,存在总是存在者的存在。存在没有现实的、独特的规律性和本质,不能给它下定义。如果要说存在的“本质”、“规定性”,那只能是存在者“存在着”,即“存在起来”这个“事实”。因此存在不属于认识所及的知识和科学研究范围,而属于哲学范围。哲学对存在的研究不是去追问存在是什么,而是追问存在者怎样存在,也就是追问存在者的存在的意义。由于只有先弄清存在者的存在的意义才能懂得存在者的意义,因而哲学对科学和知识具有始源意义。海德格尔认为,柏拉图以前的哲学家把存在理解为事物和现象的涌现、显露,即一种存在着的过程。柏拉图的理念论把理念当做涌现出来的东西中的某种稳定不变的东西,即与涌现过程相分离而被对象化了的一般、本质,这意味着他把存在者当做了存在。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正式把对存在的探索当做一门独立学科,他企图从量和质等各方面对存在加以规定,对存在的询问进一步被归结为对存在者的本质的探究。笛卡尔把上帝以外的一切存在归属于心灵和肉体两种彼此独立的实体,二者分别意思维和广袤为其根本属性,这意味着笛卡尔意存在者状态的规定性遮蔽了存在者的存在本身的意义。在笛卡尔那里,存在始终处于“现成在手状态”。总之,对存在和存在者的混淆是传统形而上学陷入危机和困境的根本原因。摆脱危机的根本出路就是把存在本身与存在者严格分开,由对存在者的研究返回到对存在的探究,澄清和阐释它的意义,由此建立起来的关于存在的理论将具有始源意义,成为有根的本体论,也就是基础本体论。海德格尔认为,传统形而上学本体论对存在的研究之所以会变成对存在者的研究,是柏拉图肇始的认知方式,即以“看”(表象、主观、认识等)为特征的研究方法的结果。柏拉图著名的“洞喻”把最高理念比作太阳,人借助理念之光去认知(看)身外世界。“认知”之取代对存在的直接“领悟”意味着人和世界都被作为现成和确定之物(存在者)而被分离。洞喻说后来衍化成各种由表象和概念等构成的认识体系。笛卡尔的作为主体的“我”“从存在论上被规定为物”,以之作为出发点的认知方法必然不能揭示、反而会遮蔽存在的意义。为了克服将存在混同于存在者的传统形而上学,必须抛弃导致这种形而上学的哲学方法。在这方面,海德格尔从胡塞尔对心理主义的批判、特别是他的现象学方法得到了重要启示。因为心理主义正是以主客二分为特征的认识论思维模式的典型形态,而现象学方法的根本目标正是超越心理主义,超越具体的物质和精神存在而返回到事实本身。它只是描述在纯粹的内在直观中呈现出来的“绝对材料”,即真实的存在、现象“。而这也正是海德格尔的根本目标。因此他把现象学方法当做建立其“有根”的本体论的基本方法。他把传统哲学所谈论的一切对象化的存在都还原为直接涌现、显示意义上的存在,即现象的存在。海德格尔的现象就是存在者的存在的显现。现象学方法就是揭示存在者的存在的方法。为了达到作为存在者的人的存在,不能依靠认识手段,而只能采用显现的、阐释的、澄明的方法。他的现象学方法是一种直接显示存在的意义的结构的方法,也就是解释学的方法。4海德格尔在这点上与胡塞尔的主要区别,在于他排除了胡塞尔的先验主体以及由其建立的世界。胡塞尔要求哲学必需超越科学的界限而达到纯粹的、回到事物本身的世界,即他所谓的先验世界。它实际上主体作为纯粹主体(先验主体)的心理世界、意识世界。他的现象学方法还有认识论痕迹,他在反对心理主义时自己却又回到了心理主义。海德格尔看到了并企图避免胡塞尔的矛盾。在他的哲学里,“事实本身”是具有时间性和历史性特征的存在着的过程,不是胡塞尔所说的先验本质,不属于先验世界。主体也不再是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先验主体,而是在对存在者的存在的领悟中体现出来的存在。总之,无论是被领悟的“现象”,还是这种领悟自身都处于存在着的构成中。因此,他比胡塞尔更加彻底地贯彻了超越主客二分和主体性的方向他使现象学方法完全消除认识论的痕迹,成为存在论化的方法。他认为应当按存在本身的显现来揭示存在的意义,让“存在”自己显现,在“存在”的显现中体验存在的意义。存在、现象、显现具有同等意义。三、此在及其存在的基本结构(存在及其在世)海德格尔肯定,任何一个存在者均有其存在。只有人这种特殊的存在者才能在其存在过程中提出和追问存在问题,揭示存在者的存在的意义。人这种特殊的存在者被他称为此在(Dasein),即先于主客心物之分的、没有规定性的源始状态下的人的存在。此在的存在称为生存(Existenz)。此在与其他一切存在者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先地位。第一,在存在者状态上的优先地位。它不是现成已有的、实体性意义的存在,而只是一种显现、一种可能性。第二本体论(存在论)的优先地位。此在能追问自己的存在。这种追问本身就是此在作为存在者的存在的意义。第三,此在不仅包括了对其本身的存在的领会,也包括了对一切其他存在者的存在的领会。因此,在研究其他存在者之前,首先必需追问领悟这些存在者的存在的此在,即对此在的存在(生存)的原始结构进行哲学分析。1、此在的基本存在结构--在世此在的存在,即生存的原始的基本结构是“在世界之中存在”。此在与其世界不可分割,二者同时出现,同时在此。此在的在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