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一章货币三、简答题1、为什么说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1)货币的产生是与商品交换联系在一起的。商品交换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物物交换和通过媒介进行的商品交换。货币出现解决了物物交换的矛盾。(2)马克思通过对价值形式发展的四个阶段的分析指明了货币的产生。即物物交换、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货币形式)。(3)货币出现使得商品交换分为两个阶段,即商品先与货币商品交换,再用货币与其他需要的商品交换。这样就使得交换从直接的物物交换发展为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的过程。2、货币有哪些职能?请简要说明货币各职能的含义。(略)3、说明货币币值的含义及其与市场商品价格的关系。(略)4、如何理解“价值手段和流通手段的统一是货币”?价值尺度是货币在衡量并表示商品价值量大小时所执行的职能;而流通手段是当货币在商品交换中起媒介作用时所执行的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两个最基本的职能。商品价值要能表现出来,需要一个共同的、一般的价值尺度;商品要转化为与自己价值相等的另一种商品,则需要有一个社会所公认的媒介。当这两个要求由某种商品来满足时,该商品就取得了货币的资格。因为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其作用:一是衡量和表现其他一切商品价值的手段,即为价值尺度;二是具有购买其他一切商品的能力,即为流通手段。所以,马克思说:“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是货币”。5、为什么说人民币是信用货币?信用货币,是在信用关系基础上产生并可在流通中发挥货币职能的信用凭证。从产生的信用关系和发行程序来看,人民币具有信用货币的特征:从人民币产生的信用关系来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形成一种负债,国家相应取得商品和劳务;人民币持有人是债权人,有权随时从社会取得某种价值物。从人民币发行的程序看,人民币是通过信用程序发行出去的,或是直接由发放贷款投放的,或是由客户从银行提取现钞而投放的。人民银行发行或收回人民币,相应要引起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变化。从发行方式上看,可分为经济发行或信用发行和财政发行,前者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后者则不一定,可能会引起通货膨胀。所以,从人民币产生的基础和发行程序可见,人民币是信用货币。4、论述题1、试述人民币制度的主要内容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信用货币。人民币采取的是不兑现的银行券的形式,从未规定过含金量,也不与任何外币确定正式联系,是一种独立的货币制度。人民币有现钞和存款两种形态,两者可以相互转化。人民币的主币单位是“元”,辅币单位是“分”。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货币。在我国境内市场上,允许人民币流通,国内一切货币收付、结算和外汇牌价,均以人民币为价值的统一尺度和计算单位。国内市场严禁外汇流通、金银流通、各种变相货币流通。同时,严禁妨害人民币及其信誉。2、试论货币的对内价值与对外价值的联系与区别。(略)第2章第二章信用和融资方式三、简答1、信用的基本职能有哪些(1)信用的最基本职能是动员闲置资金并加以再分配。信用是一种动员暂闲置资金的行为,在这种借贷行为中,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资金的使用权发生了转让,从而使各主体可支配的资金规模发生了变化,因此,信用没有自己独立的资金分配领域,而是与企业初次分配和财政二次分配相重叠,是建立在前两次基础之上的第三次资金分配。(2)在现代银行制度下,信用还具有提供(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创造)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即货币)的职能。在现代银行制度下,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主要通过中央银行发放再贷款、办理再贴现和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有价证券实现;货币供应量的收缩则做相反操作。流通中的现金属中央银行的负债,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央行提款获得增加。商业银行信用的收缩和扩张直接决定派生存款的减少和增加。因此,无论是从中央银行层面,还是从商业银行层面来讲,食用活动本身都包含着提供着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即货币)的职能,创造货币的职能主要是指中央银行增发货币的信用行为。2、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和消费信用各自的特点与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略)3、简要说明我国信用形式多样化的必然性。(1)信用的多样化形式现实生活中的信用形式多种多样,我国金融理论传统上习惯以授信或受信主体为标准对信用活动进行分类,把基本的信用形式归结为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和民间信用。需要注意的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活动日益丰富,已远远超出了借贷的范围,不仅出现了如信托信用、租赁信用和保险信用这些高级信用形式,对产权凭证的投资也已发展成了一种大众化的投资选择。(2)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入也推动了信用形式越来越走向多样化。原因有:①经济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贸方式多种多样,对信用方式会产生不同的需求,如经销、代销方式对商业信用的需求,个体经济发展对民间信用的需求、股份制企业对股票市场的需求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会产生风险投资的需求等等。②社会分工细化的要求。在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社会经济关系渐趋复杂化,人们为了有效地经营某种经济事务,以达到其预期的目的和经济利益,而又为自己能力所不及,便需要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资金委托有能力和可信赖的机构去处理,于是就出现了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机构。例如,信托信用就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③金融市场深化的需要。金融市场的发展是以金融创新不断增加为特征的,信用形式的多样化本身就是金融发展不断走向深化的表现。4、金融证券化的含义是什么?有哪些积极作用金融证券化,一般是指把银行贷款和其他资产转换成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有价证券,即资产证券化。金融市场证券化发展的趋势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1)对企业来说,公司融资的证券化,是指企业从银行借款在资金筹集中所占比例不断下降,而以发行商业票据和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的比例大幅上升。企业直接以发行证券的形式在市场上筹集资金,既便利融资.又可降低成本。(2)对社会公众来说,有价证券在流动性和收益率方面比银行存款更有吸引力。(3)对银行来说,银行资产证券化,使得直接融资方式和间接融资方式变得界限模糊。在传统的间接融资方式中,银行的债权人不直接掌握银行的债权,银行贷款的证券化则实质上使贷款证券化后的证券持有人(即债权人),与抵押资产有了直接联系。同时,银行资产证券化还将银行借贷市场与证券市场、抵押市场、资产管理市场等有机地连接起来,对金融市场局部和整体的深化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四、论述题1、试述信用在国民经济中可以发挥哪些积极作用?信用是一种经济上的借贷行为。就借货行为本身来说,借货的对象既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货币,金融理论研究的是货币借贷。一般而言,信用具有两点特征:一是偿还性,二是付息性,但偿还性是信用的最基本特征。信用的职能谈的是信用本身所固有的作用,而信用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作用这一部分要说明的是发挥信用的职能对国民经济有哪些积极的意义。(1)广泛集聚资金,支持规模经济。规模经济的发展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持,靠企业自身积累是难以实现的,而向银行信贷、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等信用形式可以广泛集聚社会上的金额大小不一、期限长短不齐的各种闲置资金,积少成多、续短为长、变死为活,满足规模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这一点在银行信用上反映得最清楚。银行信贷所运用的信贷资金来源中,不仅包括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生产、消费后的剩余储藏部分,还包括要用于生产和消费但尚未现实购买的部分,这部分超短期资金对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来说是无法挪用的,但对于存款货币银行来说,由于它的结算客户很多,不断有客户支出,也不断有客户收入,总体说来,它的结算存款账户上总会有一个最低余额,它在这个最低余额内以这类超短期资金发放贷款基本上是无风险的。(3)调节需求结构和总量,进而调节宏观经济运行。信用分配对社会产品总需求的调节可以分为总量和结构两个方面。完全经济意义上的信用扩张和收缩可通过调节信贷资金总量影响对社会产品的需求总量,同时,根据产业政策的要求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利率水平,如对某一行业的利息优惠,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需求结构的调节。2、试述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联系与区别(略)第6章第六章信托与租赁三、简单题1、简述信托行为形成应具备的条件(略)2、简述信托财产的特征有哪些信托财产是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规定的目的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财产,还包括管理和处理财产所获得的收益。信托财产的特征有:(1)受托人为他人利益而掌握的财产。任何形式的财产在成为信托财产之前,财产所有权完全属于财产所有人。在信托关系成立以后,财产所有权从委托人即财产所有人转移给受托人。因此,从本质上说,信托财产是他人的财产,这是信托财产的主要特征,即所有权特征。(2)信托财产的物上代位性。物上代位性是指财产形式上的变换。信托财产从租赁房屋变为金钱,又变为有价证券,虽然财产变化了多种形式,价值量也可能发生分解,但它们仍然是信托财产,财产始终属于委托人或受益人。(3)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因信托财产是他人财产这一特征所决定的。受托人在管理和处理信托财产时,不得侵犯其独立性,否则就构成侵权行为,要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第7章第七章保险三、简单题1、如何理解保险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一。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所揭示的是保险的属性,是保险的本质性东西。从本质上讲,保险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表现在:①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商品交换关系;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收入再分配关系。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是一种损失分摊方法,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使少数成员的损失由全体被保险人分担。从法律意义上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即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赔偿,保险人则有收受保费的权利和提供赔偿的义务。可见,保险乃是经济关系与法律关系的统一。2、保险的基本职能有哪些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组织经济补偿。保险补偿包括危险转移、损失分摊和实施补偿等内容。3、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保险在经营中要坚持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补偿原则。4、保险合同的特点有哪些(略)5、为什么要有再保险?再保险也称分保,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签订保险契约后,为将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全部或部分地转移出去,再与其他保险人就同一保险标的签订保险契约的经济行为。这是以原保险契约的存在为前提的。再保险直接产生于保险风险责任巨大与单个保险公司承受风险能力有限的矛盾。虽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使社会财富在迅速增加,但每一危险单位的价值和保险的风险责任也在迅速增大。一艘巨轮连同其所装载的货物,一个巨型钻井平台,其价值都在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如此之大的保险标的价值所带来的巨大的保险风险责任,是任何一个保险公司都难以承受的。只有把巨大的风险责任在多个保险公司之间分散开来,利用多个保险公司的力量才能开展巨额的保险业务,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证。6、保险业务管理的主要环节有:保险业务管理是对全部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的管理。主要有:(1)展业管理。展业管理是指保险企业合理运用自身和社会的力量,以最佳方法组织众多的人参加保险。展业管理是保险业务管理的基础。(2)承保管理。承保管理是对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管理。承保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保险企业的经营稳定性程度。承保管理的基本原则有:①承保面应当广泛。②危险应当分散。③使用费率必须合理。(3)理赔管理。理赔管理是指在保险的发生约定危险事故而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为履行经济补偿义务而进行的业务管理。包括责任审定的管理、损失核赔的管理、损余处理的管理。(4)防灾管第8章第八章金融市场运行三、简答题1、简述金融市场的含义和功能金融市场即是通过金融工具交易进行资金融通的场所与行为的总合,是对金融交易机构的概括,它具有以下功能:(1)媒介资金融通、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金融市场的最基本功能就是媒介资金融通,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金融市场为资金短缺者和资金盈余者提供了调剂资金余缺市场交易机制,架起了储蓄和投资之间的桥梁,使暂时闲置的消费资金得以转化为生产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