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确保在讨论、设计和加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不泄露,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涉及保密的内容:1.所需加工的图纸信息;2.相互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3.加工过程中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4.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二、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需要乙方加工的内容和加工要求,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加工;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U盘等)向乙方提供图纸时,需进行登记或备案;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三、乙方责任1.乙方应仅将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用于甲方的产品。2.乙方对从甲方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4.项目完成后,所有相关图纸资料,加工的报废品,样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给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资料与实物。5.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6.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四、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五、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法院仲裁解决。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法人或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