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国际贸易中的“实货”与“纸货”—专家二谈“建设现代石油市场”作者:杨文芳赵伏王永红■在石油国际贸易领域,并存着“实货”与“纸货”两大类交易方式。通常,“实货”贸易是指最终以石油商品交付为结果的交易行为,“纸货”交易是指与石油商品相关联的、但最终没有石油商品交付而仅以资金的收付为结果的交易行为。下面,我们将石油国际贸易的特点和我国培育现代石油交易市场的设想,作一介绍。当代石油国际贸易的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1、石油国际贸易正在向全球化的大市场迅猛发展。石油贸易地域界限日益模糊,跨地区的石油流动日益增多,石油已经成为最国际化的贸易商品。同时,石油也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物资,石油国际贸易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与日俱增。2、石油国际贸易与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息息相关。石油贸易,尤其是市场供需和价格表现,受到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文化等因素的极大影响(如历次中东战争),同时也会反作用于以上的各个领域。3、石油国际贸易必须按照在世界范围内公认的特定规则进行。石油贸易的品种多,但计价基准相对较少。为了适应商品流通活跃和贸易技术发展的要求,石油贸易的计价基准日趋简化,目前最为常用的基准价格仅有五种,分别是WTI、布伦特、迪拜、塔皮斯和米纳斯。这使得我们在从事石油国际贸易时只能遵守公认的行为准则,受国际市场法则的制约。4、金融与信息化是影响世界石油价格的新的因素。随着信息技术和资讯服务业的发展,石油贸易的市场化步伐加快,在增加透明度的同时,扩大了信息交流,使得全球各个角落的石油生产与消费者能够更及时地对油价的变化做出判断和响应。信息传播速度和透明程度迅速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使更多原来信息落后的国家有条件大规模进入国际石油市场。世界经济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和平年代,以美元为代表的“热钱”不断积聚,越来越多的投机基金涌入石油市场,逐渐成为左右石油价格的重要力量。石油贸易的金融化与投机性表现越来越突出,石油市场作为期市中最大的代表,同汇市、股市、债市构成全球金融衍生工具的四大“角斗场”之一。国际石油实货贸易的特点(一)石油贸易分类石油贸易包括实货贸易和纸货交易两大部分。实货贸易,分为原油和成品油两大类,在实货贸易中通常有三种交易方式:长期供油合约、现货合同和中远期合约;纸货交易有场内交易,即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石油期货标准合约和期权。还有场外交易。(二)原油实货贸易1、交易形式。主要分现货交易(Spot)、中远期实货交易(Forward)及长期供油合约交易(Term)这三种形式。其中长期供油合约是原油实货贸易的一种最主要的形式。此外,还有易货贸易、加工贸易、预融资和组合贸易等贸易形式。2、作价方式。在原油国际贸易中一般采用计价公式作价,也称“浮动价”,而不采用固定价。计价公式表示为:基准油价±贴水=原油价格(FOB)。有些油种则采用官价(OSP)±贴水=原油价格(FOB)。在原油国际贸易中通用的基准油有以下几种:(1)带装船日期的布伦特原油(DatedBrent)。(2)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WTI)。(3)迪拜原油(Dubai)和阿曼原油(Oman)。(4)塔皮斯原油(Tapis)。(5)米纳斯原油(Minas)。3、计价期。计价一般以装船提单日为基础计算,通常作法有如下几种:提单日前后五天,常用于部分西非原油;提单日后五天,常用于西非、北海原油;提单日所在月全月,大部分中东原油、远东原油用全月计价;提单日所在周及前后各一周,共三周,常用于越南和澳洲原油。4、贴水。在交易中决定一种原油比较基准原油是加贴水还是减贴水,以及贴水幅度的因素很多。主要考虑该油种与基准油的品质差别、加工收益、市场流动性以及交易计价期的不同。(三)成品油实货贸易成品油主要包括石脑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主要市场和其品种分布为:西北欧市场,主要交易品种为柴油、高硫燃料油、汽油、石脑油、航空煤油和低硫燃料油;美国东海岸市场,主要交易品种为汽油、柴油、低硫燃料油;远东地区,主要交易品种是煤油、柴油、石脑油、高硫燃料油。成品油贸易与原油贸易相比国际化程度较低,因地区不同而商品质量、规格和计量标准也不相同,跨区套利反而比原油更活跃;单笔交易量比原油要小,但参与交易者却比较多;价格比原油更加敏感,多随微观市场的变化而波动;较多地以CIF方式成交。成品油的计价因品种不同,价格差异很大,计价方式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仍多以计价公式为主的“浮动价”方式达成交易。计价单位视地区为吨、桶或加仑、公升,计价基准常采用双方约定的资讯服务商的市场报价。成品油的计价期多以装船提单日当日和前后各两天,共五天,常以五日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计价基准。也有部分交易采取双方商定的特殊计价方法。国际石油“纸货”交易及其对“实货”贸易的影响石油纸货是相对于实货而言的,是与实货市场相互影响的金融衍生工具。从交易目的看,纸货交易可用于投机炒作和为实货交易保值。由于纸货交易操作简单方便,在实际交易中,国际石油纸货交易数量远大于实货贸易量。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国际石油金融衍生物交易产生的名义交易量是实货国际贸易量的三倍以上。国际市场流通的实物原油,95%以上采用联动作价(LINKEDPRICE,或称浮动价、活价FLOATINGPRICE),一般至少在成交一个月之后才能获知固定成本。因此,需要提前控制固定成本的用户必须进入另外一个以实物市场为基础的纸货市场,来确保期望定价(预期成本)的实现。纸货市场的主要特征是固定价(FIXEDPRICE或FLATPRICE)。根据石油纸货交易场所的不同,纸货交易可分为场内和场外交易两种。场内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进行石油标准合约的买卖;场外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之外进行的石油纸货交易。(一)交易所期货交易(Futures)。期货是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合同,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交易方式是从初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长期演进的结果,期货市场发展到比较高级的程度,出现了期权交易市场。期货交易的操作方式是在交易所内通过公开竞价,买卖标准期货合约,在标准合约到期前再做与其等量反向的买卖,以实现投机获利或完成保值(锁价)交易。期货交易有以下两个特点:1、期货交易只能在交易所内进行,具有高度规范化的特点。它有固定的交易程序、严格的交易规则,交易标的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只有价格是唯一的可变因素。所有期货交易所每天都要对交易的各个品种计算出结算价,如出现“浮动亏损”,则参与交易的玩家必须补足交易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正常履行。全球广泛参与的石油期货交易所有三个,它们是: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主要交易品种是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汽油、取暖油;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主要交易品种是北海布伦特原油、柴油;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主要交易品种是中东迪拜原油。2、具有投机获利和套期保值的双重作用。由于交易所石油期货合约的交割期较长,进入交割可以是买卖合约后的1个月到18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可经历因突发事件而带来的价格多次剧烈波动,交易商可选择时机逢高卖空,通过现金结算或现金交割盈利。石油期货吸引了大批的小额投资者、银行、各大石油公司以及国际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只有交易所的正式会员才能进入交易所大厅进行交易买卖,这些会员也可充当期货经济人代理非会员买卖期货,从而收取一定的佣金。交易达成后,双方均需按一定的比例缴纳“交易履约保证金”。(二)期货期权(Option)。期货期权在场内和场外均可进行交易。所谓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以特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某个期货合约的选择权。(三)场外交易(OTC)。凡是在期货交易所外,买卖双方以行业公认的约定方式进行的纸货交易统称为场外交易,主要有远期交易、掉期交易等等。1、远期交易(Forward)。原油远期交易现在比较通行的是布伦特——佛提斯——奥斯伯格远期合约(BFO)。2002年底,BP和SHELL两大巨头分别推出了各自的BFO交易,以取代15天布伦特远期合约交易。这一交易的本质是实货贸易,但玩家之间可以选择纸面结算,避免实货交提。2、掉期交易(Swap)。分为绝对值掉期和价差掉期两种。交易双方可以选择不同的固定值,或不同的计价基准对未来的某一时段的油价进行交易,到期时比照预先设定的标的与已实现的油价计算差额,双方以现金结算。掉期实际是一种换价交易,可以实现浮动价和固定价之间的相互转换,进而达到保值的目的。交易双方可以直接成交,也可通过经济人在中间撮合成交。3、其他交易。在场外交易中还有场外期权交易,原油还有CFD、EFP、EFS等交易形式。随着业务的发展,新的交易形式将会不断出现,我们必须紧密跟踪全球石油贸易技术的发展变化,才能在我国对国际石油资源的依赖程度日益加大的今天,搞好石油国际贸易工作。如何建立我国现代石油交易市场世界石油消费的热点地区都相继开办了石油交易市场,形成了反映当地石油需求和国家意志的价格发现机制。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长期完全依赖西方的计价基准不利于经济的安全和稳步发展,我们应积极探讨并着手建立我国的现代石油交易市场,形成自主的石油价格发现机制。针对我国目前石油商品不能充分流通,生产者与消费者不能自主进行双向选择的现状,我们有必要创建中国的现代石油交易市场。从石油交易的发展历程来看,我国的石油流通需要走过“计划配置、集中批发”,“产销见面、市场营销”和“公开交易、电子成交”的三个历史过程,而这三个阶段是相互交融,互为补充的。现代石油市场利用公开竞价、电子撮合的交易技术,能为石油现货市场创造一个低成本的现代交易平台。交易所期货具有金融衍生工具的属性,具有最大程度的开放性和交易灵活性,它可吸引全社会各界参与。开展石油期货交易要有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要有一个充分发育、自由流动的资本市场,无论是企业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可通过卖空和买多建立仓位,随时调动投机资金,最终通过现金结算或现金交割实现投机获利。二是石油现货市场必须充分活跃,所有的期货交易参与者均可从事石油的现货买卖。当交易者采取现货交割时,可获得实物资源,用于实际的石油经营,实现从纸货到实货的转化,即“期转现”。场外掉期交易也采取现金结算方式,同样具有金融衍生工具的属性,它比期货更灵活,交易双方通过经济人撮合可不受限制地选择灵活多样的交易标的和结算周期。由于场外交易单笔成交的资金量较大,需要交易双方拥有公认的资金实力和良好商誉,必要时可通过对开信用证来保证交易的顺利完成。场外掉期交易的参与者往往是资金雄厚的银行、基金和大型石油企业,他们可通过同时在多个金融、商品市场的协同运作,化解资金风险,达到套利和保值的目的。西方目前的石油价格体系是从中远期现货交易发展而成的,纸货市场的基本推动力是对保值和价格发现的需求。针对我国现行石油流通体制的特点,比较可行的市场创新模式是建立公开、公平的石油现货交易市场。在这个市场内交易的是以实货为基础的销售合同,它可以是标准化的实货仓单,其根本属性是现货交易,不是金融衍生工具。要保证市场的实货交易属性,并赋予套期保值、发现价格这两种我国目前石油流通领域急需的重要功能。我们认为,“禁止卖空”和“不搞现金交割”是保证交易安全,避免投机炒作的两条根本法则。要实现中远期现货公开市场的顺利开办,必须考虑以下五个基本条件:首先,以大型国有石油公司为主导是实现石油市场平稳运行,向着正确方向发展的必要保证。第二,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机制是现代石油市场的根本特征。现代石油市场的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使用现代交易技术,采用计算机网络通讯和电子撮合成交,以利于发现价格,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参考;二是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能够切实起到优化石油资源配置和规避风险的功能;三是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节。第三,现代石油交易市场必须贴近生产与消费,最真实地反映中国的石油需求与供给。长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经济增长较快,石油加工业和石油石化产品贸易集散有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是我国金融、物流的集散中心,信息畅通,交易氛围较浓。第四,坚持以实货为依托,以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为交易主体,能够保证市场价格的真实性,并可有效地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