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河北销售石油产品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管理制度Q/XBX-LZZJ-W-29-13-200818样品的处置管理制度1目的使员工严格遵守样品的处理和样品的保留,保证石油产品每批次分析数据的复查和可追朔性。2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监测中心所有要求保留的样品和出具分析结果的人员。3管理内容与要求3.1保留样品必须与检验样品做到同时、同地,数量足够仲裁或自查所需的量,保留日期必须清楚。3.2油品来样及出库的油样必须保留。3.3对于各种抽查样品,需留够复查样的样品量,经领导同意后,由岗位人员进行分析,分析数据出来后,应及时向监测中心汇报,经主管人员和领导审核后方可报出。3.4样品间、留样间取样瓶摆放整齐,瓶盖齐全而且全部盖上,防止油气挥发。3.5样品间的废油回收桶中的废油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乱到。3.6分析完后的高温试油不得直接倒入废油桶中,必须冷却后才能操作,以便引起火灾。3.7油品留样间内必须卫生清洁,墙面无油渍,地面无油腻,在留样间作业注意防滑。3.8留样间属于严格防爆区域,严禁动用任何烟火,使用防爆灯、防爆开关及防爆通风设施,在留样间外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3.9留样间要注意通风,通风设施损坏要及时修理,防止有毒油蒸气的聚集。4检查考核4.1本制度由监测中心副主任主负责检查和考核。4.2本制度的考核执行《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月度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