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马跃煤矿井巷维修管理制度生产科编制2014年1月5日沐川县马跃煤矿矿井巷维修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井下巷道维修和管理,保证巷道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的需要,巷道失修率不超过规定,杜绝由于巷道失修而造成的各类事故,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煤矿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巷维修管理制度。一、矿上成立顶板巷道维修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矿长副组长:各专业副矿长、技术人员成员:生产技术科、安监科、巷道维修队、井下采掘、机电运输队。二、责任划分井下各巷道的维修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回风大巷和总回风巷道由通风科负责排查,每半月进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生产技术部和主管领导汇报,其它巷道由分管单位每天进行一次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作出处理,或由生产科指定的单位负责。三、井巷维修技术标准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井巷维修的内容、范围和技术要求,以及失修率的计算和考核。本标准适用于本矿井下所有巷道。2.术语2.1巷道高度巷道高度是指从轨道面起至棚梁底边、砌碹和锚喷底面的垂直高度,无轨道巷道从巷道底板算起。2.2积水深度积水深度是指铺设轨道巷道从轨枕顶面算起,无轨道巷道底板算起。2.3支架严重失修支架严重失修是指木质支架连续折断和金属支架严重变形、弯、扭5架以上,背帮、背顶残缺腐朽或折断连续超过5m。2.4砌碹巷道严重变形砌碹巷道严重变形是指碹顶压坏塌落,碹墙挤压歪斜明显变形,裂缝宽超过20mm,长度超过1Om以上。2.5锚喷巷道严重脱皮冒落锚喷巷道严重脱皮冒落是指脱落高度超过1OOmm,连续脱落面积超过2m2。2.6锚网巷道严重失修锚网巷道严重变形是指连续5m巷道锚杆的损坏率达到1/3,顶板离层仪监测深部离层值达到30mm,仍未采取补强支护措施的。3.技术内容3.1巷道维修的主要内容是:a.换修井巷中的支架和补打锚喷支护。b.恢复原来井巷的断面。c.清除巷道中的淤泥积水和调整巷道坡度。d.清理浮煤矸与其他杂物。e.维修水沟及单独补背顶材料等。3.2巷道维修的范围包括生产矿井的全部井巷。a.生产中正在使用的井巷。b.临时封闭期不超过一个月的井巷。3.3矿井井巷维修工作,按井巷维修程度的好坏分为三类:a.第一类,完好井巷是指井巷规格(高度、宽度、坡度)全部符合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支架完整,砌碹巷道无变形,锚喷巷道无脱皮冒落,锚网巷道无变形,水沟畅通,井巷内设施、轨道铺设均符合要求,巷道保持整洁。b.第二类,失修井巷是指井巷净断面不够,小于原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要运输巷道和主要回风巷道的净高不小于原设计150—200m,支架失修,砌碹巷道变形,锚喷巷道脱皮冒落和水沟淤塞,巷道积水淤泥深度0.2m,长度超过50m以上,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和使用者。c.第三类,严重失修井巷是指井巷净断面很小,主要运输巷道和主要回风巷道的实际断面小于设计断面的2/3,支架严重失修,砌碹巷道严重变形,锚喷巷道严重脱皮冒落,水沟严重淤塞,巷道积水淤泥深度0.2m,长度超过1OOm以上,严重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和使用者。5.矿井井巷失修率的考核的计算方法5.1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规定。回风巷失修率不超过7%,严重失修率不超过3%。并要求主要运输、通风巷道要保证安全畅通。5.2井巷维修的统计范围为正在使用中的全部井巷。5.3井巷维修计算方法。5.3.1矿井井巷总长度:是指矿井以开掘好的全部巷道长度(包括回采、掘进、开拓等全部井巷长度)。5.3.2矿井维修井巷长度:是指报告期内上期末实有的和本期内发生需要维修的井巷,实际维修的井巷长度包括:a.换修支架、补碹、补喷、重新翻修、重新锚、喷的井巷长度。b.恢复原断面的井巷长度。C.清理积水淤泥的井巷长度。5.3.3失修井巷长度:是指在一条巷道中需要修理的那部分井巷的长度。失修井巷长度等于二、三类井巷长度之和。5.4井巷失修率和严重失修率。5.4.1井巷失修率:是指期末失修井巷占矿井井巷总长度的百分比。5.4.2井巷严重失修率:是指期未严重失修井巷占矿井井巷总长度的百分比。四、管理规定1、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2、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3、整修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质量、技术要求等安全注意事项。4、施工地段必须通风良好,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必要时安设局部通风机,并有瓦检员检查现场的气体浓度,确保有害气体不超限,方能进入施工现场。5、进人工作地点,必须先检查施工地点周围的顶板、支架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7、采煤工作面回采动压进入稳定阶段之前,禁止任何巷修施工单位进入动压峰值影响区进行巷道修复工作。8、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作业人员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撤退的出口处;独头巷道维修支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9、顶板压力大的地方回撤旧棚或支设新棚时,必须有专人严密观察顶板变化,如有险情,立即停止工作,加强维护后再向前施工,严禁单人操作。顶空地点必须用木垛、背板背实背牢,接顶有力。10、巷修架棚工作遇到岩性不好、顶板松软、破碎、压力增大及断层等地质构造时,要采取缩小棚距、补打顶梁、点柱等加强支护的措施。遇有顶板冒落、冒空等现象,要及时采取用板梁或方木打木垛接实背牢。11、替换或撤除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撤除支架时,必须逐架进行,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作业。撤除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12、巷道发生片帮冒顶,所有井下人员均有责任向矿调度室及安全管理部汇报,由矿调度根据汇报情况安排处理。13、日常检查出来的井巷开裂严重的,由生产技术部及时制订方案,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后,需紧急处理的由生产技术部安排施工队伍,可暂缓处理的,由矿纳入生产作业计划安排。14、各单位的巡查找顶人员必需按照找顶巡查记录,认真执行,并认真填写,每日由各单位值班人员审阅后,当天签字。15、根据井下巷道责任区的划分,各井下基层单位每周由区长组织要召开一次本单位顶板排查专项会议,做好记录;矿上每月由各专业副总组织召开一次本专业顶板排查专项会议,做好记录;全矿每季度由生产矿长组织召开一次顶板排查会议,做好记录。以上规定召开的会议重点要研究解决关于顶板排查、处理等方面的事宜。五、其他要求根据煤矿的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小范围的巷道维修工作由巷道维修队负责,大范围的巷道维修工作由矿长指定单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