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保障与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进一步规范矿井机电设备检修行为,全面提升机电运输的管理水平,确保矿井机电设备的完好和安全运行,特编制打牛厂煤矿机电设备维护、检修制度:一、机电设备维护、检修制度的形式和目的:坚持设备的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逐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修理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二、设备维护、检修按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分为日常检修、月度检修和年终检修三种。(1)日常检修(小修):按定期维修的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必须保证矿井主要设备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检修时间。(2)月度检修(一般检修):在每月20日前后,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以修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3)年终检修(大修):利用年终集中学习和春节放假期间约15天的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需要对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操作系统,处理设备基础或更换必要的附件,重新喷漆或电镀,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设备的大修有专业检修组承担,需要委托外协维修的需由矿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外协。需要得到检修许可证才能检修的煤矿主要设备,必须具有该种设备的检修资质的公司才能承担检修任务。当机电设备运行中出现故障时,由相关单位向调度室提出申请,经调度室批准同意后,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三、设备日常检修、一般检修所需费用,直接摊入生产成本,设备大修理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或安技措)中支出。要加强设备基金(或安技措)的管理。设备大修理基金(或安技措)应按规定的提存率提取,由矿设备管理部门按计划掌握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以保证设备按期大修,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四、设备检修计划必须纳入矿各级生产计划下达考核。主要设备要编制检修计划,包括检修前技术准备。五、矿井的流水线、流程设备和全年无法停机的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定期维护和检修,并认真安排好大修计划。六、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实际要求,采取不同的检修方式。(1)采掘、运输和其它移动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备用数量,实行按计划轮流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小时,交接班时要有15分钟的互检时间。(2)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修复备用.矿井主要排水泵及其管路、水仓等,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3)矿井主、副井提升系统,斜井及主要上、下山运输线、井口装备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矿井停产检修日进行检修,应保证全年检修时间不少于12-15天。(4)井上下的输配电系统,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实验和检修。七、矿井停产检修计划的安排和实施,一般应按下列规定进行:(1)、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计划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较复杂的检修项目还应编制施工流程图。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施工流程图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障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停风、停水、停电、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2)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明确分工.对所检修设备的控制电器必须停电闭锁,操作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和停电人员操作牌,并派专人看守。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间加强调度工作,监督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3)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转时间。八、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簿内。外委大修的设备,必须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九、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设备大修后,有下列情况,经机电矿长批准,可以制定大修质量的降级标准,以区别对待:(1)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属于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者,可以根据工艺要求,适当放宽允差。(2)长期用于单一工序加工的通用设备,与加工工序有关的项目要求达到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相关工艺要求,其余项目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降低要求。十、要组织好维修用备品、配件的供应工作,做好备品配件保管工作,编制备品储备资金一般可占矿设备原值的2-4%左右,单一关键设备的备件可适当地增加储备。备品配件要逐步向集中储备过渡。对大型特殊配件(如提升机大轴)应根据同规格型号的台数,作特殊储备。配件应实行推旧换新制度。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旧件修复利用工作。应逐步通过设备更新,简化机型,减少配件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