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自然通风,二是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是借助进、出风井的标高差和进、出风井内空气的温度差来实现矿井通风的方法。这种方法要受到矿井的自然条件和季节变化的影响,风量和风流方向不稳定,不能满足矿井通风的需要。因此,《煤矿安全规程》第121条规定: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机械通风是利用矿井主要通风机对井下进行通风。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在地面。利用通风机实现矿井通风,每个矿井必须开凿两个风井,其中一个作为进风用,另一个作为回风用。同时,井下必须具有完整的巷道系统和通风构筑物,以引导风流进入采、掘工作面和各类硐室、巷道。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将风机安装在进风井口附近,在风机的作用下,风流由进风井压人,风流经各用风地点后由出风井排出地面。这种通风方法称为压人式通风;另一种是将风机安装在出风井口附近,风机工作时将污浊风流抽出地面,新鲜风流则由进风井流人并流经各用风地点。这种通风方法称为抽出式通风。我国绝大多数矿井都采用抽出式通风。为了防止风流短路,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而且必须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其中一套作为备用。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井机电部门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