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渣回填合同书温州亨哈食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立合同单位:三垟乡吕家岸村(简称乙方)由温州亨哈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温州亨哈食品展览大楼工程,因建设需要将此工程的矿渣回填委托给三垟乡吕家岸村施工,为了明确各方责、权、利、保质、保量,按期地完成施工任务,根据我国现行的《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施工方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一、工程名称:温州亨哈食品展览大楼。二、项目承包内容:矿渣回填、平整、压路机分层压实。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矿渣材料费,机械费及劳动力安排)。四、工程造价:1、单价:30元/m3,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2、本分包工程造价已包含税金。3、包括全过程的矿渣材料费,运费、场地平整费,压实费以及城管、街道、环保等有关全部费用。4、工程款支付:。5、本工程的矿渣回填分项无任何代工,其发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单价之内。五、施工工期:本分包工程工期为个日历天,自2003年月日至2003年月日止。如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2000元。2六、工程质量:1、矿渣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其中大面积场地必须回填50cm厚,允许沉降10cm厚。道路部分矿渣回填要求1.2米,分层压实,允许沉降15cm。2、矿渣回填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精心的组织施工,确保分项工程顺利完成。3、矿渣回填完毕后,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质量验收。七、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须应办理矿渣回填手续,城管手续,环保手续及其相关费用的承担。2、乙方确保文明施工,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罚款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必须注意安全生产,若造成机械或交通等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一切责任及费用。3、在回填过程中乙方必须保护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道路,若发生不良影响,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乙方:代表:代表:二○○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