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发展党员基本流程及说明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新生开学初,由党支书主持召开班级会议,通知要求入党的同学自愿向所在班级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书主要内容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格式说明见附件1)。入党申请书由党支书负责保管,并将申请人的信息填写入《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在15天内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二、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对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行较长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要求,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三、指派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要指定专人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写实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是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趴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四、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1、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材料一般包括: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格式说明见附件2,一季度一次思想汇报);联系人填写积极分子表现情况等。2、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院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要取得结业证书。若未通过培训考试,将不能发展入党。3、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后,如党支部认为其入党动机端正,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以考虑列为发展对象,并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并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五、确定发展对象1、团员入党通常是由团组织推荐。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28周岁以下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1)组织推优投票。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2)产生拟推荐入选,进行推优公示。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报院团委审核。院(系)团组织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2、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推优公示结束后,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人数一般不少于8人,主要包括导师、班主任及同学。3、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报党委预审,公示党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院党委预审,公示。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公示对象为通过院党委预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G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夭。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出院(系〉党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拟发展对象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同意领取《入党志愿书》。六、确定入党介绍人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其他党员担任。七、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诚老实,字迹要工整清楚。八、筹备支部大会,确定预备党员党支部负责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并进行发展预备党员投票。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如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宜改期召开口会议在拟发展对象作个人汇报,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介绍情况,支委会报告政审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党员大会表决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党支部将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报院党委审批。九、院党委委托各党支部班主任对预备党员进行谈话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人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程序。谈话时间放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上级党组织审批之前这段时间来进行。研究生院党委委托各党支部班主任对预备党员进行谈话。十、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十一、举行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入党宣誓仪式时间应该在上级党委审批后,预备党员预备期间进行。十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指定介绍人为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1、预备党员的考察。党支部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材料一般包括:思想汇报(一季度一次思想汇报);介绍人填写预备党员表现情况等。2、预备党员需参加院党校举办的新党员培训班,并要通过考试。若未通过培训考试,将不能转正。十三、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预备党员在转正申请〈格式说明见附件3)中,应当通过回顾总结在预备期问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对于入党时应向而未向组织说明的问题,应当在转正申请中写清楚。转正申请要求实事求是,不能为了按期转正则文过饰非,掩盖缺点和不足。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程序与接收预备党员相同。3、预备党员转正答辩一般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事项之前进行。(1)确定对象。参加预备党员转正答辩的对象,一般从拟转正的预备党员中随机抽取。(2)组织实施。转正答辩工作出院党委负责。相关党组织召开答辩会议,答辩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答辩会应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师生代表列席。(3)答辩程序。答辩会前发布公告。答辩过程分为个人陈述、现场问答、现场评议三个环节。答辩对象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理想信念、党的知识和预备期表现等情况接受询问,公开答辩。答辩时间一般每人不少于10分钟。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评审表»,并统计汇总形成《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情况报告»,提交党支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4、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投票。预备党员转正答辩通过后,党支部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如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宜改期召开。会议在预备党员作个人汇报、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口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党员大会表决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支部将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注意: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入党介绍人也应尽可能参加,同意转正人数必须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明确态度。除特殊情况外,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不能提前在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事宜。十四、上报党委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委审批通过后,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等材料存入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