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理论一、素质概念许慎《说文解字》云:“素,白致缯也”,《说文解字》“段注:缯之白而细者也”,即素是一种细密的白色生帛,如“素服”,由其引申,素乃标识白色、原先、本来之义;质,《辞海》释:性质,本质。《礼记·乐记》“中正无邪,礼之质也。”素质是人的以先天遗传为基础的、最初以潜质形式存在的,经过后天开发内化而形成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决定和影响人的外在表现(如言行、气质、风度等)的基本特质。素质是人的根本特质,是人的本质规定性,它决定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素质以先天遗传为基础,后天开发内化为根本,是先天遗传与后天开发内化的统一。素质决定和影响人的外在表现,人的外在表现是素质的反映。二、素质的基本特征内在性与外显性的统一、稳定性与发展性的统一、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个性和共性的统一三、素质的构成素质构成的传统观点三要素说:知识、能力、素质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五要素说:德、智、体、美、劳笔者对素质的分类“五大素质体系”1.观念素质体系是指主体具备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观念素质的总和。观念≠观念素质,观念内化为主体的观念素质的一般途径为“认知——接受——践行”,其中,“践行”是观念内化为主体的观念素质的标志。这里的践行,是指主体以认识、接受了的观念,切实支配了自身的行为,做到了知行统一。2.品格素质体系,不是心理学等学科上所说的品格概念,而是特指主体具备的人格、道德、性格、心理素质等品格素质的总和。品格≠品格素质,品格内化为主体的品格素质的一般途径为“认知——接受——践行”,其中,“践行”是品格内化为主体的品格素质的标志。这里的“践行”,是指主体真正履行了认识、接受了的品格的要求,做到了知行统一。3.知识素质体系是指已经内化为主体自身素质的实践知识和理论知识的总和,也包括专业知识和非专业知识两大体系。知识≠知识素质。知识内化为知识素质的一般途径为“记忆——理解——会运用”,其中,“会运用”是知识内化为知识素质的标志。这里的“会运用”,是指将主体记忆、理解了的知识,客观分析或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了知行合一。4.能力素质体系是指主体具有的认识能力素质和实践能力素质的总和。能力≠能力素质。能力内化为主体的能力素质的一般途径为“模仿——掌握——会”,其中,“会”是能力素质是否具备的标志,“会”的程度是能力素质高低的标志。这里的“会”,是指主体能够将模仿、掌握了的能力,客观认识事物或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了知行合一。5.方法素质体系是指主体已经掌握、内化了的认识方法和实践方法的总和。知识体系解决的是“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方法体系解决的是“怎么做”的问题,能力体系解决的是“会”的问题。方法≠方法素质。方法内化为主体的方法素质的一般途径是“理解——领会——会”,其中,“会”是方法内化为主体的方法素质的标志。这里的“会”,是指主体以能够将理解、领会了的方法,客观认识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了知行合一。特殊素质之所以把称之为特殊素质,是因为一是它们并不是每个人都具有;二是它们不是五大素质体系之外的第六、七大素质,而是贯穿于五大素质体系之中的素质。创新精神是一种观念素质,创新意志是一种品格素质,创新知识是一种知识素质,创新能力是一种能力素质,创新方法是一种方法素质;观念方面的特长素质,品格方面的特长素质,知识方面的特长素质,能力方面的特长素质,方法方面的特长素质。个人成就的高低和个人成功与否取决于创新素质和特长素质的高低,所以,创新素质和特长素质在人的素质结构中居于精髓地位。观念素质体系是灵魂,品格素质体系是核心,知识素质体系、能力素质体系、方法素质体系是基础,创新素质和特长素质是精髓。“五分法”是对人的素质的全面且符合逻辑的划分。观念素质体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观念素质品格素质体系:人格、道德、性格、心理素质等品格素质知识素质体系:实践知识素质、理论知识素质能力素质体系:认识能力素质、实践能力素质方法素质体系:认识方法素质、实践方法素质三大素质体系——专业素质体系、非专业素质体系、特殊素质体系专业素质体系是指学习过程或工作过程中主体具备的具有专业属性的素质总和;非专业素质体系是指学习过程或工作过程中主体具备的不具有专业属性的素质总和;特殊素质体系是指主体具有的创新素质和特殊素质的总和。专业素质与非专业素质是相对而言的“三分法”与“五分法”的关系素质体系包括专业素质体系(专业观念、品格、知识、能力、方法)、特殊素质(创新、特长)、非专业素质体系(非专业观念……)专业素质体系也包括专业观念素质、专业品格素质、专业知识素质、专业能力素质和专业方法素质。非专业素质体系也包括非专业观念素质、非专业品格素质、非专业知识素质、非专业能力素质和非专业方法素质。“五分法”具有普适性,揭示了人类教育的普遍内容,“三分法”具有特殊性,揭示了大学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素质形成与发展的三大规律1.先天遗传规律先天遗传规律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先天遗传是素质形成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二是先天遗传形成个体素质基础的差异。2.后天开发内化规律人的素质虽以先天遗传为基础,但终究是后天开发内化形成的。没有后天开发内化,不可能形成人的素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的素质的高低与开发内化成正相关关系,这就是素质的后天开发内化规律。3.用进废退规律主体的单项素质的发展程度与该素质的功用发挥程度成正相关关系。正所谓“脑子越用越灵”、“不用生锈”。先天遗传规律揭示了素质的形成基础;后天开发内化规律揭示了素质形成与发展的根本法则;用进废退规律揭示了素质的变化法则。其中,最重要的规律是后天开发内化规律。后天开发内化的四种表现形式(一)系统学习内化——学校教育+自主学习(二)实践经验内化(三)环境同化——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包括家庭和学校以及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意识形态等)(四)自我修炼内化是指主体有意识进行的一切旨在提高自身素质的思考与行为,主要表现为内省和反思两种形式。作为圣人的孔子“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人的素质形成和发展,不外乎以上四种途径。其中系统学习内化是最重要途径,实践经验内化是必然途径,环境内化是基本途径,自我修炼内化是深化途径。实行素质学分制的核心是素质测评一、素质测评及其本质素质测评是指测评主体根据测评目的确定测评内容,设置测评指标和评价标准,搜集、分析和处理测评对象的素质表征信息,通过科学的测评手段和测评方法,对测评对象的素质进行测量和评价的活动。素质测评是对观念、品格、知识、能力、方法五个方面是否“内化”,即是否“践行”、是否“会运用”、是否“会”及其程度的测量和评价,这就是素质测评的本质,是素质测评与其他测评方式的根本区别所在。二、素质的可测性素质的相对稳定性特征表明了素质的可测性素质的本质特征是素质可测性的客观依据多元智能理论及智能商数学说证明了素质的可测性心理测评为素质的可测性提供了实践证明对人才的识别测评为素质的可测性提供了实践证明教育评价中的考试测评为素质的可测性提供了实践证明三、素质测评的原则和要求素质测评必须具有客观性,否则就毫无意义。素质测评的客观性得到人类几千年相关实践的证明。由于测评主体的主观性、测评对象的复杂性、测评过程的局限性、测评方式的间接性等等,使得素质测评在具有客观性的同时,又具有相对性素质测评必须遵循素质测评的规律及要求,才能保证素质测评的客观性,减少素质测评的相对性。素质测评的内在规律表现为一系列原则和要求。(一)客观性原则素质测评的客观性是指测评结果与测评对象的素质状况相吻合,吻合度越高,素质测评就越具有客观性。素质测评的客观性与素质测评的价值成正比,这是素质测评的价值规律。用来表示或替代客观性原则的是信度原则,“信度”,是指测评主体、测评对象、关联人对测评结果的认可度。其中,“关联人”是指与测评主体及测评对象有关联的个人和组织。测评结果的信度与测评的客观性成正相关关系。信度越高,素质测评就越具有客观性。(二)可操作性原则是指在选择测评内容和设置测评指标时必须满足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可以测评;二是能够测评。“可以测评”指所选择的测评内容及设置的测评指标不侵害测评对象的权益,不违法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够测评”指所选择的测评内容和设置的测评指标能够确定相关评价标准,能够搜集到测评对象全面真实的素质表征信息,也能够找到恰当的测评方法与合格的测评人员。“不可测”、“不能测”并不是素质测评本身的局限性。所有素质都是可以测评的,包括人们普遍认为难以测评的观念素质、品格素质也是可以测评的,(三)素质测评的一系列要求1.明确素质测评目的2.正确选择素质测评内容3.设置科学的素质测评指标4.确定科学的素质评价标准5.采用恰当的素质测评方法和现代化的测评手段6.搜集全面真实的素质表征信息7.遵循素质测评的程序8.作出公正评价9.选用合格的素质测评人员满足素质测评九大要求的程度与素质测评的客观性成正比,这是素质测评的基本规律。四、大学生素质测评的本质及内容大学生素质测评是对大学生素质的测量与评价,具体来讲,是对观念、品格、知识、能力、方法等是否“内化”为大学生的观念素质、品格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方法素质以及其“内化”程度的测量与评价。大学生素质测评是对大学生的观念、品格是否“践行”及其践行程度,能力是否“会”及其会的程度,知识、方法是否“会运用”及其会运用的程度的测评,这是大学生素质测评与传统的对大学生的评价的本质区别。大学生素质测评的基本内容是“五大素质体系”世界观,重点测评理想和信念、社会观、政治观、经济观等;人生观,重点测评积极的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乐于奉献的人生价值以及幸福观、苦乐观、敬业精神、拼搏精神等;价值观,重点测评是非观、荣辱观、美丑观、善恶观以及如何看待物质财富、名誉与地位、索取与奉献等。其中,专业观念素质部分可重点测评对专业的热爱、执着以及科学精神。人格素质部分应重点测评正义、公正、正派、诚信、宽容等;道德素质部分应重点测评责任、修养、作风、言行文明等;心理素质部分应重点测评心态、自尊、自信、坚强、抗压、抗逆等;性格素质部分可重点测评是内向型还是外向型,特别是对开朗、乐观、稳重、细致等素质的测评。其中,专业品格素质部分可重点测评相应专业的专业品行、专业毅力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素质。专业知识素质部分应重点测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知识;非专业知识素质部分应重点测评观念性知识和通识性知识。认识能力部分应重点测评思维能力,特别是发散思维、逆向思维、求异思维、超前思维、创新思维等能力;实践能力部分重点测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调控能力、协调能力、学习能力以及体能等。其中,专业能力素质部分可重点测评对专业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专业实践能力。可重点测评专业学习方法、思维方法、实验方法、操作方法以及创新方法等。要特别重视对创新素质和特长素质的测评。不同大学的学生素质测评内容必然有很大的差异,选择素质测评具体内容应遵循以下两条原则:培养目标决定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五、大学生素质测评的基本模式及其方法大学生素质测评是教育史上的新生事物,也是一个全新的领域,需要建构一种具有普适性的、可以“复制”的大学生素质测评的基本模式。大学生素质测评的两种基本模式,即综合素质测评模式和单项素质测评模式。综合素质测评必须做到结果性测评与过程性测评相结合,或者说静态测评与动态测评相结合,这是综合素质测评模式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是其与单项素质测评模式的重要区别之一(一)综合素质测评模式的流程包括素质测评的全部环节设置测评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标准—搜集和处理素质表征信息—选用恰当的测评方法—成绩评定1.大学生素质测评的测评指标体系必须是包含“五大素质”的指标体系,而不仅仅是知识或知识素质的测评指标体系,这是其与传统的大学生评价的本质区别之一。各门课程、实训项目的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及其测评权重比例的设置,应当符合学校的定位和培养目标,遵循素质测评的客观性原则,由任课教师提出并设计,并按学校的教学规范程序审批。2.评价标准必须是“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