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参加各项活动的时间,确保完成学习任务,达到学习教育的效果,根据上级党委的具体要求,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要统筹安排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正确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一致性,坚持学习实践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此,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行考勤、请假、补课等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学习制度1、认真参加学校党组织组织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2、在集体学习期间,要做好学习材料、学习读本、学习笔记本的准备工作,要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档,仔细听,认真记。3、在自学期间,要按照必读篇目认真学习,作好读书笔记,记录好自学的时间、内容,摘录文中的要点和重点内容,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座谈、交流和讨论时要人人发言,不跑题、不偏题,做好会议记录和发言内容。二、考勤制度(一)考勤的内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参加学校党支部组织的集中教育活动的情况。(二)考勤的对象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全体党员和其他教职工。(三)考勤的办法党支部在组织集中教育活动中实行点名制,如实做好考勤工作,考勤纪录要保存好,以便核查公布。支部书记对考勤工作负第一责任。三、请假制度1、对学校党支部组织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各种会议、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向支部书记提出书面请假单,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的党员干部还须填写补课单,对缺少的学习内容进行补课,保证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0小时。2、请假必须事先请假,不准事后补假。3、对不请假或未经批准缺席组织活动的党员,经查实后,由党支部进行教育和处理。四、补课制度对因公、因病、处理紧急事务等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党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后党员要立即向党支部报到,由党支部指导其完成外出期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任务后,继续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五、会议记录制度支部组织的集中活动必须实行记录制度,使用支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记录本,个人的由本人记录。1、支部召开会议的,应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出席人数、出席人数、请假人数、缺席人数、会议议题、会议内容、讨论情况等。2、支部组织集体活动的,应记录参加活动的人员、活动的地点、内容等情况。